首页 理论教育 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评价

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评价

时间:2023-05-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有关审计证据的适当性,考试中容易出现以下常见题型和陷阱:只有相关且可靠的审计证据才是高质量的审计证据,仅仅提及相关或仅仅提及可靠,均不能称之为高质量的审计证据。

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评价

1.考虑文件记录可靠性

审计通常不涉及鉴定文件记录的真伪,注册会计师不是鉴定文件记录真伪的专家;但如在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情况可能表明文件记录是伪造的,注册会计师应做出进一步调查。

2.使用被审计单位生成信息时的考虑

评价此类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证据相互矛盾时的考虑

相互印证的审计证据具有更强的说服力;如不同来源或不同性质的证据不一致,表明某项审计证据可能不可靠,应当追加必要的审计程序。

4.对获取证据的成本的考虑

可以考虑取证成本与信息有用性之间的关系,但不应以取证的困难和成本为由减少不可替代的审计程序。(www.xing528.com)

【通关绿卡】

有关审计证据的适当性,考试中容易出现以下常见题型和陷阱:

(1)只有相关且可靠的审计证据才是高质量的审计证据,仅仅提及相关或仅仅提及可靠,均不能称之为高质量的审计证据。

(2)顺查和逆查是审计考试简答题和综合题的高频考点,考题类型单一,即要求考生指正错误的测试方向。首先,需要理解所谓“顺逆”的定义,通常会计人员先取得原始凭证,再进行账户处理,因此“由证到账”为顺查,反之为逆查;其次,如果题干中出现“以……为起点,追查至……”“抽取……检查……”等类似措辞,考生需要有意识地考虑是否旨在考查测试方向。

(3)特定程序可能只与某些认定相关,而与其他认定无关,这一结论需要结合后续内容深入理解和运用。例如,函证程序通常与应收账款的存在认定相关,而与准确性、计价和分摊认定无关;监盘程序通常主要针对存货的存在认定,而对准确性、计价和分摊认定的证明力有限。因此,不能仅依据“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已全额计提跌价准备”等信息而决定不对应收账款实施函证、不对存货实施监盘。

(4)题干中涉及注册会计师使用被审计单位编制的相关信息(例如各类计算表)时,需要注意不能拿来主义并据此得出结论,注册会计师需要测试其中涉及的相关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5)证据相互矛盾时,不应直接认定某项证据不可靠,而应当进行调查和分析。例如,口头证据与书面证据矛盾时,注册会计师需要先行调查,而不能草率地得出结论,从而认为口头证据不可靠而直接采信书面证据。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