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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3Com合资公司成立,为华为赢得官司转折点

时间:2023-05-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3月24日第二次答辩前,另一个对华为极为有利、堪称此次诉讼一大转折点的事件被催生了。华为和3Com的合资公司于3月20日宣告成立。2004年7月28日,华为、思科和后来介入的华为3Com三家公司同时向美国得州东区联邦法庭提出了终止诉讼的申请,这个请求被法官予以批准并立刻生效。华为迄今仍没有安排这场官司中的一线指挥官郭平接受媒体专访。

华为3Com合资公司成立,为华为赢得官司转折点

2003年3月17日,法庭第一次听证会华为的答辩紧紧围绕私有协议做文章。

华为辩护律师说:“作为全球电信网络设备制造企业的领先者,思科害怕与华为竞争,因此发动了‘一场散播错误信息的运动’。”

华为通过法庭和传媒,集中攻击思科利用私有协议垄断市场并阻止竞争的做法。华为在随后的声明中称:“思科的行为,除了遏制竞争之外别无他图。”

除了在美国本土与思科对抗,华为在诉讼开始后不久,就紧锣密鼓地准备开辟“第二战场”,在中国国内控告思科不正当竞争的垄断行为。

在美国的舆论场,大公司垄断是一种原罪。从19世纪后期开始,美国民间和政府就掀起一轮又一轮的反垄断运动。就在2002年,微软刚刚从反垄断官司中脱身,代价是付出了十几亿美元的天价赔偿。

思科由于与政府关系极佳,因此它造成的垄断明明比微软更严重,却无法进入公众视线。但是这场官司却令美国媒体和公众逐渐认识到,思科是市场的垄断者。舆论开始渐渐变得不利于思科。

接下来的两个重大事件,成为整个官司的转折点。

在辩护律师的引见下,华为将第三方专家,斯坦福大学教授数据通信专家丹尼斯·阿里森(Dennis Allison)请到华为,请他参观研发流程,对思科IOS和华为的VRP平台新旧两个版本进行了对比分析。分析的结果是,华为的VRP平台有200万行源代码,而思科的IOS则用了2000万行,其中华为VRP旧平台中仅有1.9%与思科的私有协议有关。

“200万行的软件,怎么可能去抄袭一个比你大10倍的软件?”专家的有力证词,洗脱了华为侵权的嫌疑,思科的控诉已经没有立足点。

在3月24日第二次答辩前,另一个对华为极为有利、堪称此次诉讼一大转折点的事件被催生了。华为和3Com的合资公司于3月20日宣告成立。这家合资公司共同经营数据通信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业务。

对于思科来说,该合资公司的成立,意味着针对华为的阻击已经化为泡影。得知消息后,思科的执行副总裁查尔斯·吉安卡罗(Charles Giancarlo)表示,他非常恼火,以至于三天不想说话。

6月7日,法庭驳回了思科申请下令禁售华为产品等请求,拒绝了思科提出的禁止华为使用与思科操作软件类似的命令行程序,但又颁布了有限禁令:即华为停止使用有争议的路由器软件源代码、操作界面及在线帮助文件等。(www.xing528.com)

这是一个对双方都可接受的结果。

思科虽然没有达到目标,但至少保住了面子,而且没有被反垄断大棒穷追猛打。对华为的有限禁令颁布后,思科副总裁兼法律顾问马克·钱德勒(Mark Chandler)就宣告:“这对思科来说是一个重大的胜利。”美国几大媒体也以《思科在对华为的知识产权诉讼中获胜》等标题,庆祝思科的胜利。

对于华为来说,也实现了小输就是赢的预定目标。

市场研究机构高德纳咨询公司的分析师认为,这场诉讼表明华为是一个真正的市场参与者。思科并没有通过这场官司达到在市场上阻击华为的目的。“恰恰相反,官司给华为产品在全球做了一次免费广告。”“当潜在客户听说华为是思科的低价竞争对手时,很可能会考虑与华为合作以节省开支。”

2003年7月,华为生产的路由器和交换机等数据产品,通过3Com公司的销售渠道进入美国市场。官司之初对华为产品充满犹豫和怀疑的欧美客户,又开始继续曾暂停的华为产品订单。即使是思科长期以来的盟友,美国电子数据系统公司(EDS)也在2003年12月与华为签订协议,在美国销售华为3Com合资公司的设备。

之后就是关于和解的技术细节的谈判。2003年10月2日,双方达成初步和解协议,次年7月,最终和解协议达成。

2004年7月28日,华为、思科和后来介入的华为3Com三家公司同时向美国得州东区联邦法庭提出了终止诉讼的申请,这个请求被法官予以批准并立刻生效。这意味着三方均不得再就此案提起诉讼或者以相同事由提起诉讼,从而使历时一年半的思科与华为知识产权官司画上了一个终止符。

与此同时,华为在北京召开媒体见面会,通报专利官司的结果。出现在媒体面前的,不是应诉团队的总指挥郭平而是徐直军。华为迄今仍没有安排这场官司中的一线指挥官郭平接受媒体专访。这符合任正非一贯以来的“英雄观”:“管理层要淡化英雄色彩,实现职业化的流程管理。即使需要一个人去接受鲜花,他也仅仅是代表,而不是真正的英雄。”

法庭签发的中止方式,意味着思科今后不得再就此案提起诉讼或者就相同事由提起诉讼。让思科此后再次面对华为在市场上的破竹之势,却无法再祭起“诉讼”法宝。

于是,思科遏制华为的手段,从法律走向了更广泛的层面。

(1)GUI(GraphicalUserInterface,图形用户界面的简称,又称图形用户接口),是指采用图形方式显示的计算机操作用户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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