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死亡抚恤:享受待遇的条件和批准确认机关

死亡抚恤:享受待遇的条件和批准确认机关

时间:2023-05-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同残疾抚恤一样,并非所有死亡军人的遗属都可获得死亡抚恤,只有军人的死亡性质符合法定条件的,其遗属才有资格享受死亡抚恤待遇。(二)死亡性质的批准或确认机关死亡抚恤针对三类死亡性质,即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

死亡抚恤:享受待遇的条件和批准确认机关

二、死亡抚恤

(一)死亡抚恤的对象

死亡抚恤的对象主要是现役军人的遗属。同残疾抚恤一样,并非所有死亡军人的遗属都可获得死亡抚恤,只有军人的死亡性质符合法定条件的,其遗属才有资格享受死亡抚恤待遇。依照有关规定,现役军人死亡被批准为烈士、被确认为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其遗属依照规定享受抚恤。遗属的范围主要包括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则由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享受。

(二)死亡性质的批准或确认机关

死亡抚恤针对三类死亡性质,即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对于这三类死亡性质的认定标准,《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作了明确规定。而不同情况下的死亡性质则由不同的机关进行批准或确认,具体分工如下:

表 死亡性质的批准(确认)机关[2]

(三)死亡抚恤待遇(www.xing528.com)

死亡抚恤待遇包括一次性抚恤金和定期抚恤金。

1.一次性抚恤金。所谓一次性抚恤金,就是国家按照规定向遗属一次性发放的抚恤金,包括一次性普通抚恤金、一次性增发抚恤金以及一次性特别抚恤金。现役军人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烈士,80个月工资;因公牺牲,40个月工资;病故,20个月工资。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上述人员如果曾经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还应当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一定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对生前作出特殊贡献的上述人员,除按照本条例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外,还可以由军队按照有关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特别抚恤金。

2.定期抚恤金。所谓定期抚恤金,就是国家按照规定向符合条件的遗属定期发给的以维持其基本生活为目的的抚恤金。其对象主要是生活水平低于标准或丧失收入来源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应当参照全国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水平确定,民政部和财政部每年亦会对定期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依靠定期抚恤金生活仍有困难的上述人员,可以增发抚恤金或者采取其他方式予以补助,保障其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享受定期抚恤金的上述人员死亡的,增发6个月其原享受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同时注销其领取定期抚恤金的证件。

(四)死亡抚恤的终止

现役军人失踪,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在其被批准为烈士、确认为因公牺牲或者病故后,又经法定程序撤销对其死亡宣告的,由原批准或者确认机关取消其烈士、因公牺牲军人或者病故军人资格,并由发证机关收回有关证件,终止其家属原享受的抚恤待遇,但之前领取的待遇无需返还。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