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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农村改革发展任务

时间:2023-05-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农村改革30年之际,中国共产党召开了十七届三中全会,着重研究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若干重大问题。按照《决定》对今后12年农村改革发展作出的部署,针对当前农业农村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快研究出台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花更大气力努力解决几件事关全局的农业农村重大问题。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农村改革发展任务

农村改革30年之际,中国共产党召开了十七届三中全会,着重研究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若干重大问题。三中全会的《决定》指出,尽管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农业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我们必须居安思危、加倍努力,不断巩固和发展农村好形势。《决定》明确了到2020年农村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提出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作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按照《决定》对今后12年农村改革发展作出的部署,针对当前农业农村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快研究出台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花更大气力努力解决几件事关全局的农业农村重大问题。

(一)抓紧制定保障重要农产品长期供求平衡的发展规划和政策体系。近年来我国农业的生产能力逐步提高,粮食亩产连续五年创历史新高。但在耕地不断减少,人口持续增加,需求明显增长的背景下,我国农业自然资源不足的矛盾日渐凸显。2008年,我国耕地面积为18.26亿亩,农作物播种面积为23.44亿亩。在目前的农业生产条件下,这些资源实际上难以满足我国社会对农产品的需求,因此部分农产品的进口近年来明显增加。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必须居安思危,未雨绸缪,抓紧研究制定我国主要农产品供求平衡的长期战略。一要实行更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到2020年前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的红线。要加快征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制度改革,形成集约、节约用地的新机制。这是我国主要农产品立足基本自给的基础。二要尽快明确重要农产品的核心产区和后备产区,完善农产品主产区的利益补偿机制,加快研究相应的扶持政策。三要加大对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的投入力度,以资金投入替代自然资源。要尽快采取措施,明确中央与地方的责任、形成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的途径。四要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在良种培育、适用技术推广、重大病虫害防治、培养新型农民等环节上实现新突破,以科技进步促进农业发展。

(二)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改革以来形成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的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一要毫不动摇地坚持这一基本经营制度。农业实行家庭经营,是农业本身的特性决定的。在已经实现了农业现代化的国家中,无一例外地实行着家庭经营。农村改革后实行家庭承包经营30年来的成就有目共睹。只有坚持这一制度,才能赋予农户充分的经营自主权,才能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在这个基础上,引导农民发展多种形式的经济合作与联合,不断完善农业的市场体系、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才能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农业现代化。二要稳定农民预期,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并长久不变。土地的一个基本特点,就是如果经营者合理使用,悉心照料、增加投入,就能实现永续利用并提高生产能力。一旦采取掠夺式经营,地力就迅速下降,甚至成为荒漠。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就必须给承包者以长期稳定的预期。《决定》提出,“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这是顺应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实现农民期盼、让农民倍加珍惜土地、不断提高土壤肥力的重大举措。三要推进农业经营体制创新,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决定》提出“家庭经营要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统一经营要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的要求。第一个转变是要求农户遵循发展现代农业的规律,不断提高集约化水平,提高农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但这需要在国家扶持和社会提供服务的背景下才能实现。第二个转变是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律,打破认为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的服务才是统一经营的认识局限,拓展农业统一经营的发展空间。无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政府的经济技术服务机构,还是农民新型合作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产业化经营中龙头企业等,只要为承包农户提供生产技术服务,帮助农民解决那些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办起来不经济的难题,就都属于统一经营的范畴。四要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国家的法律和党的政策历来允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决定》进一步明确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遵循“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并明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为保障农户土地承包权益和规范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必须搞好农村土地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以及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等基础性工作。

(三)加强政府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建设。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的背景下,农业面临着比较利益下降、经营成本上升、生产要素外流等挑战,政府必须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才能促进农业健康发展。除逐步增加财政支农资金外,还应加快农业政策性金融和政策性保险体系的建设。在加大对农民直接补贴的同时,还要加快完善对低收入群众的食品价格定向补贴制度。稳住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需求,才能够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www.xing528.com)

(四)要坚持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双轮驱动。我国农村人口数量巨大,一方面,要富裕农民就必须减少农民,因此要推进城镇化,为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创造条件;另一方面,也要看到,即使我国城镇人口比重达到了70%,农村还将有几亿人口,因此,还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建设的基础是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但从当前的实际状况看,还必须提高政府对农民提供公共服务的水平。这方面的制度已经初步建立,关键是要形成农村教育、医疗文化社会保障的资金稳定增长机制,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我国的城镇化,要把最大限度吸纳农村人口、拓展农民向非农就业的转移空间作为一大重要任务。从我国国情出发,必须坚持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道路。要结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合理调整经济布局,加快发展中小城市、小城镇和县域经济,为更多农民就近转移创造条件,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使农民分享城镇化成果。

【注释】

[1]本文原载《求是》2009年第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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