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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厂迁移监督委员会林继庸关于工厂迁移历次工作报告

时间:2023-05-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大本营职员名单恳勿发表,因在此工作亦非安全也。如能由政府下令着将上海各银行货仓所存有关军需之货物及原料迁移于汉口各该银行之货仓,其保险费及运费由政府及厂家各半负担,则亦可得其赞助也。

上海工厂迁移监督委员会林继庸关于工厂迁移历次工作报告

(1)第三号报告(8月30日)

报告 字第三号 八月卅日于上海 林继庸

一、兹有大鑫钢铁厂于今晨拖出民船六艘,由吴仲甫、谢子本率领工人20名并机件等,前赴镇江,特派该厂职员携带报关清单乘车先行晋京呈报,乞饬驻镇江分站之张国强、何英两员给予便利。

二、日前运出机件者,有上海机器厂、顺昌铁工厂、新民机器厂、合作五金公司等,其报关机件清单已分二次派人呈报矣。

三、由镇江开赴武昌船舶,据调查所得,以用大帆船为好,因帆船可直舶武昌,而轮船则须先至汉口,再转武昌,且运费亦以帆船为便宜也。现已由厂方雇得两艘(一为80吨,一为280吨),泊于镇江江边。各厂机件先到者,先行转船。

四、各船之起重机件均已配妥,可由彼等自行料理。

五、厂家各人类皆精明强干,彼等自能料理一切,请舒廑注,各事只求官厅能予以方便,勿加扣难,则信托彼辈去办,其结果当有佳良表现。职以庸才,处兹危难,尚能指挥裕如者,亦只是择其可信托者而信托之,只担任给予利便,故能得其助力,虽赴汤蹈火,亦所不辞也。乞将此意为李荃荪、吴至信、张国强、何英诸君告之。

六、武昌之租屋划地及代向银行借款诸事,想已进行妥当,厂方时有询问,强华实业公司陈世觉(悟皆)兄、顺昌公司、上海机器厂、康元制罐厂等,均已派人赴武昌勘察地段,永固漆厂且欲更上至重庆开厂。

七、沪上所存五金材料尚多,职现正鼓励各厂及各五金号促其尽量迁移武汉,庶政府将来可以应用。虽竹头木屑亦有其用,惟是迁移过多,则运费亦巨,现有56万元之数将来恐不敷用耳。然职觉五金材料迁入内地一举,实较政府自购存储为佳,且钢条等物不用装箱,仅贴运费便可促其迁移。但多数大五金号或大厂之材料均押于银行之货仓,若能设法向银行婉商,使将存在上海之银行货仓之物料,迁至汉口各该银行之货仓。(当有商量之余地)不过由离沪至抵汉时间之保证问题,尚须考虑。在厂商方面多肯付保证费,惟银行方面或须政府予以劝告始肯就范耳。职未奉命,未敢进行,方寸中常觉此亦不可容缓之举也。

八、所有已运出之工人均有相片三张,由厂方联合会(名称为上海工厂联合迁移委员会)负责保存。第一次运出之顺昌公司铁工厂领队高功懋,于离沪时曾受流氓包围,指为汉奸,后查出因彼之妻曾任敌人某纱厂之女工头,且锋芒甚露,故涉此嫌疑,后经多人保证彼是好人,始得无事。乞密饬驻汉分站留意察之,以策万全。

九、周维干兄到沪已有晤及。恽荫棠兄嘱查工厂之创造能力已正整理中,俟再付上。大本营职员名单恳勿发表,因在此工作亦非安全也。

十、取道水运,职几经考虑乃决定,此后当源源由此道而行,虽稍缓,但较安稳,其他捷径每有欲速不达之感。运输上之困难殊多,举例言之:a.车辆出租界外,若无租界护照即不能复返,行人亦然,但此项护照不易取得。b.千辛万苦始得一小火轮为用,然不转瞬间已为难民抢去,且有流氓助纣为虐,无可如何,如是者已三次矣。c.商得水警保护押运,每名每月给津贴十五元,但水警队必须取具收条,如有中途逃伍,亦须我方负责。d.空军轰炸无时无地无之,雇用车夫挑夫均不易。e.卡车因为被扣者多,且不给价,故多宁愿将车辆拆卸藏于弄堂中,而不肯出租。f.公用局绝对不能帮忙,屡次请求,所得惟一之帮助,仅告以航业公会之通信址,而此通信址吾人于十日前已探得矣。g.厂方多观望,然善言导之多肯听命,但厂址陷于火线中者,则抢救难施。

十一、厂方所议决之条文,前已由余名钰君带呈,兹又补充数条,附函呈阅。

十二、八月廿三日托余名钰君带上之报告是第一号,昨日报告合作公司及新民厂之清单是第二号(因忘编号数)此是第三号。

右报告谨呈秘书长钧鉴

职林继庸

再者:十四日发来盐电,今晨始得奉到。

附呈:工厂迁移委员会议决条文一纸。[略]

附呈:各愿意迁移之工厂内容清单。[缺]

乞转交恽专门委员。

民国二十六年八月卅日于上海

(2)第四号报告(9月1日)

报告 字第四号 廿六年九月一号晚于上海马浪路四十一号

日前托大金钢铁厂职员带京呈上第三号报告,想邀钧阅。兹有国外贸易事务所丁维翰先生返京,谨再将此间情形详报如左:

一、第三号报告内有顺昌、合作、(另封)利用、大鑫、姚兴昌、精一、启文等七厂报关机件清单,(连前新民、上海共九厂)兹又奉呈新中工程公司报关机件清单十一纸,请查收。所有报关清单,均包含有机器、物料及半成品、已成品在内,请饬员整理统计,以供动员统计时之参考。

二、廿九日钧函嘱与中华国货维持会特种委员会常务委员陆荣彰等接洽预制军需物品以供国防应用一事,经已派人往约晤,详情俟续报。

三、奉世日钧电嘱与陈光甫、胡笔江先生等商酌提取康元厂货物运汉办法,今日陈先生太忙,无暇会见,已托王志莘兄代约期介绍往见。但此举不只是康元厂一家之事,各大厂及各大五金号均有此类情形。查各银行货仓储藏五金等货物不下数千万元之值,如能迁往内地,则有补国防力量不少。此事可有商量余地,惟运费及迁运时之安全问题颇有考虑。如能由政府下令着将上海各银行货仓所存有关军需之货物及原料迁移于汉口各该银行之货仓,其保险费及运费由政府及厂家各半负担,则亦可得其赞助也。

四、吴蕴初兄日前约职往谈将天利、天原两厂迁移内地之事,坐甫定,尚未启口,敌军司令部通知公共租界当局转达将轰炸该厂之警告突如其来,蕴初兄仓皇呼援,无暇再谈。今日再晤,始知钧座曾电嘱彼与职商洽此事。现在此间化学厂多家,愿随天利、天元[原]同迁,俾便原料取给。明日续谈,再行呈报。

五、各厂多以武汉电力情形为问,请饬动力组查覆该处电力供给情形及电力性质,俾便答覆。此事深盼能即日电示。

六、查行政院八月十日议决案有:印刷厂迁移问题,届时由教育部派员协助进行一语,现在有印刷、铅笔、报纸等厂请求补助迁移,恳转教育部迅予派员来沪主持。又查纸张原料之数量甚巨,应如何补助,或津贴若干成。沪上银行提款只能划汇,各厂家所发之支票不能付给运费,(职处之款项能支现款)此亦是实在困难情形。迁移经费,由职处之56万元项内拨借则可,若尽由此支出,则恐将来超出预算

七、制船厂多家亦欲迁移,航政局于战前曾接交部命令,嘱筹划此事,惟迄无下文,而时机一逝不可复得,故来请职代筹办法。该项工厂本属交通组范围,运费亦巨,(预算已嘱制)呢绒厂属被服组范围,均不列于职会预算之内,可否由职从权办理,但运费将来超出预算,如何补救,均请明示。

八、职处截至今日止,已支出16.6万元,(内有工厂联合迁移委员会存约六万元待支,又有大鑫钢铁厂存约3万元待支)尚余款约40万元未用。但近日请求迁移者纷至沓来,从前苦口劝告而听者无人,近来则略加解释便可就范。一俟装箱,即须用款。虽曾将无关需要之厂家不予接收,然仍恐超出原提议案之预算数额,似宜预先筹划。惟预算案一时不能制就,或尽先以此间余款支付,以应时机,余俟制就预算,再向行政院提议,以示权宜。是否有当,敬请示遵。

九、机件到汉之后,借款及划地,即须实行,想钧处已与银行筹划妥当,恳将办法示悉。

十、在武昌划定地点一事,似宜先将地区、路线及工厂种类分配,预先规划。每组应包含某项工厂几种,每种几所,使每组均在同一地段自成一单位。每组相隔几许,使不致发生危险,且留有将来扩充余地。均恳函汉口李、吴两委员预先规划。

十一、大中华橡胶厂已由其经理薛福基先生热心规划迁移,不料薛先生偶遭大世界事变受伤,延至昨日逝世,此举或不无影响。

十二、厂方派代表支秉渊兄负责赴汉,与李荃荪、吴至信君等筹划进行,日间将启程。职已请其于过京时晋谒请示,支君人极诚实负责。

右报告谨呈秘书长钧鉴

职林继庸

附呈:新中工程公司报关单十一纸。[缺]

(3)第五号报告(9月5日)

报告 字第五号 廿六年九月五日 上海

(一)九月三日寄快邮托邝专门委员转呈汇明电池厂、合众电器公司及建委会电机制造厂等报关单三份,想已呈到。

(二)今日托大鑫厂方子重工程师带呈新中工程公司第二批及中国建设工程公司、金钢电池厂等报关机件清单三份,敬请查收。

右报告谨呈

秘书长钧鉴

职林继庸

(4)第六号报告(9月6日)

报告 字第六号 二十六年九月六日于上海

兹奉上中国铜铁工厂第二批及源大皮厂、中兴钢珠轴锁公司等报关机件清单三份,敬请查收。源大及中兴两厂运费只给予部分补助。

右报告谨呈秘书长钧鉴

职林继庸

(5)第七号报告(9月9日)

报告 字第七号 二十六年九月九日于上海

一、奉呈中国铜铁工厂第二批、慎昌铸工厂、华成电器厂、新中工程公司第三批等报关单各一份。

二、上次奉呈之源大皮厂报关单,因该厂未运机器,未予补助。

三、今晨上海乌镇路桥(在新闸桥及新垃圾桥之间)河道为八十八师封锁,一概船只不准通行,故有装载机件之民船九艘未能开出,正与京沪警备司令部办事处接洽中。

四、大生纱厂李升伯先生已会晤,并将张文潜兄托转之密电送达。右报告谨呈

秘书长钧鉴

职林继庸

民国二十六年九月九日

(6)第八号报告(9月11日)

报告 字第八号

一、奉呈海军飞机厂、中国窑业公司(本会电工器材厂物资)、中华无线电研究社、和兴造船厂、康元制罐厂、工商橡胶厂等报关机件清单共六份[缺],请查收。(连前共二十七份)

二、本会机器厂及电瓷厂材料,亦已尽力协助,日间可运出。

右报告谨呈

秘书长钧鉴

职林继庸

民国二十六年九月十一日

(7)第九号报告(9月12日)

报告 字第九号 二十六年九月十二日于上海

一、奉上上海工厂迁移状态表共六纸[缺](截至九月十一日止),内厂名105家,请交恽专门委员参阅。

二、奉上报关机件清单、厂名表二纸,内共已报关者35批。

三、奉上新亚药厂、中国无线电业公司、美光钢器厂、民兴铁厂、中国蓄电池厂、中国窑业公司等厂报关机件清单六份。[缺]

谨呈

秘书长钧鉴

职林继庸

民国二十六年九月十二日

附:截至九月十一日止已报关者。

上海工厂迁移报关机件清单张数及厂长姓名表

(8)第十号报告(9月15日)

报告 字第十号 二十六年九月十五日晨于上海

一、九月十三日运出:(一)慎昌钢铁铸工厂一艘,领队黄生茂,工人49人。(二)中国建设工厂公司一艘,雷志璚领工人14人。(三)中华无线电社二艘,领队樊惠农、林秉宪,工人12名。(四)康元制罐厂一艘,领队谢正宽,工人4名。(五)中国窑业公司六艘,领队胡佐高、戴怀三,工人22名,该公司所载多是本会物资(电工器材厂)。

二、奉呈:(一)远大铁工厂、(二)中国银行各厂购料处(不给津贴)、(三)冠生园制罐厂、(四)康元制罐厂(第二批)、(五)镐铝铁厂等,报关机件清单五份(自第三十六至第四十号)。

三、承嘱密查各银行现存货仓物资,兹仅有中国、交通、国华、民生实业公司四行交来,其余各银行亦允于日间交来。先将四行之货单列表呈阅,各货物之价值即银行界亦无法估计。

四、关于银行货仓存货提运事,只晤得宋子文先生秘书霍亚民氏(宝树),嘱将职会之内容、组织、运输方法、工人迁移状态及制造原料之救济办法,详细说明,即日用书面交去审查再行答复。即于九月十三日下午草就送去,兹将副本奉上呈阅。

五、承嘱函报用款数目,兹谨列如下:

(一)八月十七日支工厂联迁委员会5万元。

(二)八月十七日支大鑫钢铁工厂5万元。

(三)八月十九日支上海机器厂颜耀秋1.5万元。

(四)八月廿六日支兵工署办事处(前拟合组驻沪办事处应出费用)1,000元。(未用即可领回)

(五)九月一日支工厂联合迁移会5万元。(内康元厂2万元)

(六)九月十三日支工厂联合迁移委员会5万元。

以上六项共支21.6万元,其详细开支数目须拟请钧座届时派会计人员监核,以昭慎重。现由工厂联合迁移委员会管理之款项,有颜耀秋、余名钰、胡厥文、王佐才等互相监督甚严,可无浮报滥支之虞。

六、运输问题,至今尚未闻有损失报告,惟自九月八日八十八师将苏州河乌镇路桥自北新泾一段河道封锁后,曾断绝交通两日,今虽交涉可得通行,但盘查甚严,各船工人带有行李未列入报单内者亦遭扣留,下午六时即断绝交通,且须要新发之护照(即通行证),而新订发给通行证办法,要船名、人名、相片、货物名称等等具报后,用可订领。当此救急如救火之时,安能办此手续,所雇得之船,稍纵即逝,更不能候批示发给护照。邢震南(霆如)主任做事有决断肯负责(邢主任曾任军长职),故甚得其帮助,现在邢主任兼任太湖区总指挥官,不常在上海,京沪司令部办事处事务由汤武副主任主持。汤主任为法律博士,年轻,做事审慎太过,每请发护照则须按照手续,觉甚繁琐,缓不济急。汤主任谓如得上峰命令,则可多发,可减轻本人责任云云。故昨晚奉呈删电,如得军委会电张文白总司令饬知,则以后可无困难。但苏州河上流之船均不能入内,现所取给者所余无多,日后船只又成问题矣。现正设法打通此道,以期船只之继续供给。

七、我军已退第一防线,如将来苏州河不能通航,则尚可取道南京由松江转苏州、镇江,倘南市有事,则上海之交通亦遭断绝矣,故现在正赶急抢救搬迁。人事多则耗费亦稍多,诚无可奈何也。

八、请饬知驻镇或驻汉各员,于各厂物资到达时,须派人检查各货之重量及容量,以便比对此间支付运费有无错误。此地因处火光弹雨中,秩序紊乱,对于各项货物诚难一一加以检查,若在镇江,尤其是汉口,大可从容检验之也。所有各项运费均是实报实销,各项货物之运费应给全费,或不给,或只给半费至镇江,均由职亲笔于志愿单上每项批注,由工厂联合迁移委员会职员秉承所批照章付给。其在火线附近不能前往检查者,则由厂家觅保领取估算运费之六成,将来仍实报实销。

九、关于原料、半成品及制成品之运费,只津贴半费运至镇江为止,(在镇江存堆栈再算或由厂家自出运费运汉,因镇江至汉口航运容易,现只救由沪运镇江一段)。及生财运费完全不给之新订办法,自九月十一日实施以来,厂家初时颇有异言,继经出席解释,亦服平允,其未迁出者只恐迁出之太晚耳。然有种特殊需用原料,或特殊情形,亦酌增津贴。由镇江开运至武汉一段运费,向由三北、招商、民生三家公司联合规定价值。职曾与卢作孚先生面商运往四川之货物情事,卢先生最近由南京电告其办事处谓可减收七成,但各货物若只到汉口则仍与三北、招商同价云云。现据由镇江回来之厂家报告,谓太古船允照吨位重量计算(每吨十元四角二分),而民生则必须选择重量或容量,故以附民生轮为不上算。现在厂家在镇江雇用帆船之议甚觉困难,未知可否请就近与卢作孚先生及航政司商酌,对于工厂迁移内地运费概以七成接受,以减商艰。

十、华成、华生两电器厂,因恽荫棠兄来函嘱劝其迁入内地,现该两厂已陆续装箱运出,志愿单已交来,报关单尚未填就,预计只华生一厂已需民船一百余艘。如救得此两厂,则于将来之电器制造不无裨益也。

十一、文化出版界已有多家着手迁移。教部代表噤若寒蝉,既无主意,又不肯负责。职现与各家略拟预算,今午可制就,约需五万元。如商务、新闻报等本有余力,可不用补助,如开明则厂已被毁,中国铅笔厂、中华科学仪器公司及其余小厂则不能不加以援助。此举觉甚为重要,否则纸张固有问题,即明春之教科书亦感无限之困难也。教育部所措施,此间殊有责备之批评。

十二、工厂迁移事,大体已上轨道,现在只须专向航运着想,陆续运输。职来此已逾限期,未能早日完工,甚为惭咎,然其困难亦殊非初料所及。拟恳派员来沪接替,俾得早日返京听候驱策,乞示遵。顾毓瑔先生已晤面,如无锡之工厂能及早着手迁移,当可为国家保留许多元气也。

右报告谨呈秘书长钧鉴

职林继庸

(9)第十一号报告(9月16日)

报告 字第十一号 廿六年九月十六日晨于上海

一、九月十四日运出:(一)中华铁工厂四艘,领队庄阿大、叶孝根,工人16名。(二)远大森记铁工厂一艘,领队染立夫,工人2名。(三)华成电器制造厂四艘。(四)益丰搪瓷公司二艘,领队董吉甫、唐少卿,职工2名。(五)中国无线电业公司二艘,领队张焱、陈元德,工人5名。

二、奉呈报关机件清单:(一)三雄铁工厂、(二)茂利帆篷厂、(三)益丰搪瓷公司、(四)华新电焊公司、(五)瑞泰机器厂、(六)永利电机厂、(七)华生电器厂、(八)华成电器厂、(九)中华辗铜厂、(十)中国机器厂、(十一)三北机器造船厂、(十二)中华铁工厂(自第41至第52批)。

三、各银行货仓清单除中国、交通、民生、国华四行已交来外,昨日续有上海、新华二行交来,经已填入表内。

四、前拟《工厂迁移内地后制造原料之救济办法》一文,经已即日送去。兹闻审查结果,除政府机关欠款由银行代垫及已迁厂家留在上海之地皮房产请银行押款两项不能办到外,其余各项皆可协助云,但书面答复尚未送到。

五、顷间奉到盐电,嘱将行政院原案外之工厂名称、性质、能力及所需费用等列表具报,等因。查原案外之工厂请求补助搬迁者,有制船厂及文化事业工厂与吴蕴初兄之天利等四厂,均已于微、虞、咸三电呈报,其余多是小厂,所费无几,似不必另制预算。至于棉业、绸业等纺织工厂,则已请李升伯先生另筹全盘计划,在该项计划未得核准时,除经费方面由各厂自筹外,其他种种协助均由职会极力代筹,惟原案内有电器工厂一项,虽将业名列入,惟未另制预算。现在华生及华成两厂亦着手迁移,骤增九万余元经费,颇费踌躇耳。(此款似未能另制预算)而以前徘徊观望之工厂,近日蜂拥而来,预计近十日内须支款项当在十余万之数。来日方长,再不及早结束,则56万元之数必不敷用也。兹另纸将近日支数列呈,敬请查核。又关于审核账目一举,目前尚不能办到,因各厂多是凭担保具领,沿途支销,故须待至各厂到达地点外,乃能核对收据。届时拟恳派员审核,以昭慎重。

右报告谨呈

秘书长钧鉴

职林继庸

九月十六日

附:

此账九月十五日止。

此外尚有康元厂2万、大鑫厂5万、上海机器厂1.5万元,共8.5万元尚未开数。

华生、华成两厂亦亟待支发,其余各厂尚待装箱雇船候款者尚多,已批准未付者约15万元。

林继庸具报 九月十六日晨

(10)第十二号报告(9月17日)

报告 字第十二号 九月十七日于上海

一、今晨得宋子文先生大力,取得民船700艘、火轮30艘,已到者68艘、火轮7艘,其余陆续可到。此数须共同分配,职会大约可分得三分之一,亦可稍济急需也。

二、今晚冯专门委员家铮趁京沪车返京,托带返第十及第十一号报告,内关于咸日钧电所询各节,均可详细答复。然恐途中有阻,有误提案,今晚乘周专门委员维干搭汽车返京之便,特托将报告书副本带呈,以备参阅。

谨呈

秘书长钧鉴

职林继庸

附:九月十五日电报(副本)

资源委员会委员长转教育部长王钧鉴:资密。上海文化印刷事业工厂等迁移内地事,经接洽者有中华书局机器廿部、书纸二千吨,大东书局机器卅部,纸张、原料八十吨,中国标准铅笔厂机器卅部、原料及制成品四百吨,中华科学图书仪器公司机器三部、纸张五百吨,商务印书馆机器一部、纸书二千吨,开明书局机器八部、书纸三百吨,精一科学仪器厂机器二十八部、原料五十吨,时事新报机器二部、纸张二百吨,新闻报机器一部、纸张一千吨,其他印刷所机器五十部,纸张、原料一千五百余吨。共计机器约重六百吨,纸张、书籍、原料约重八千吨,所有机器及零件拟给运费全价至汉口,书纸原料拟给半费至镇江。其中全部津贴者为中国标准铅笔厂、中华科学图书仪器公司、开明书局及其他印刷所等,酌予津贴者为中华书局、时事新报馆等,以上估计须给运费之机器约五百吨需要三万五千元,书纸原料及制成品约三千余吨,需费二万五千元,合计五万元。谨将接洽情形电呈鉴核,可否拟具预算提请行政院议决,以资办理,敬候钧裁。又各书局迁移书籍,当以教科书及与科学文化有关者为限。统候示遵。职林继庸、梁明致叩。咸。

(11)第十三号报告(9月18日)

报告 字第十三号 廿六年九月十八日于上海

一、筱日钧电两通均奉悉。教部代表梁明致秘书已于昨日返京,兹将文化事业迁移预算案内之工厂清单列呈,乞查收。

二、京沪警备司令部办事处以须奉到张总司令命令,方能发给护照,并以张总司令手令所有各项护照均由总部发给为辞。但今日□□局得有张总司令电文,其所领之护照仍是由办事处给发。前日奉到铣日钧电敬悉,已由钧座分电张文白总司令及孙元良师长,但迄今该办事处尚未奉得命令,故未能发给,而总司令部所在地点无人知晓,亦无从交涉。昨晨请俞市长致电张总司令发给护照一百张,迄今俞市长处尚未能得复电,殊感困难也。

右报告谨呈秘书长钧鉴

职林继庸

附:工厂清单

续表

附注:铜铁机器运至汉口约需五十元一吨,运至镇江需十二元一吨,纸张、书籍运费约加三分之一。

职林继庸具报

二十六年九月十八日上海

(12)第十四号报告(9月20日)

一、连日运出船只计有:(一)建委会电机制造厂十艘,领队钟绍云、陈致中等十人。(二)中华铁工厂二艘,领队李阿富、陆祥根等工人八名。(三)镐昌铁厂一艘,领队铁惠康,工人四名。(四)中国标准国货铅笔厂一艘,领队盛承楠,工人三名。(五)新亚化学制药厂一艘,领队靳怀启,工人二名。(六)汇明电筒电池厂二艘,领队孙九鼎、章润霖,工人四名。(七)三北机器厂一艘,领队孙传德。(八)中国银行管理各厂购料处六艘,领队彭士林。

二、奉呈报关机件清单:(52)大昌铁厂二张、(53)达昌机器厂一张、(54)中国标准国货铅笔厂一张、(55)新大机器厂一张、(56)铸亚铁工厂二张、(57)本会电工器材厂(未给津贴)一张、(58)本会电工器材厂(未给津贴)一张、(59)建委会电机制造厂(未给津贴)五十五张、(60)大华纺织公司(未给津贴)二张、(61)美艺钢器公司第二批五张(前第一批所报者作废)、(62)粹华卡片厂一张、(63)梁新记牙刷厂四张(此两厂均略给津贴)、(64)中国钢铁工厂第二批五张、(65)光明染织厂(未给津贴)七张、(66)中国银行管理各厂购料处(未给津贴)一张、(67)康元制罐厂第四批一张、(68)精华机器厂(略给津贴)三张、(69)中新工厂一张、(70)新亨营造厂(未给津贴)一张、

(71)华成电器厂一张、(72)中国机器厂一张、(73)中国铅丹厂三张。

右报告谨呈

秘书长钧鉴

职林继庸

(13)第十五号报告(9月21日)

报告 字第十五号 廿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一、九月十八日钧函内并各地电力容量表经已奉到,当即与各厂商酌分配,拟分一部分至重庆,因卢作孚先生曾表示欢迎,且运费拟减收七折也。

二、前拟就《工人迁移内地后各制造原料之救济办法》一文,呈交宋子文先生,该文副本曾于九月十五日第十号报告内附呈,想邀钧阅。兹经宋先生等于上星期第三十六会议(何项会议未悉)议决,其议决案如下:

第一条,可照办;

第二条,酌量增加,由原承做行接洽;

第三条,到达后,得向当地行酌量商做;

第四条,俟购料会成立后再说;

第五条,不做;

第六条,请政府另筹办法;(www.xing528.com)

第七条,应照银行手续办理;

第八条,由厂方与银行另商办法。

现在各银行货仓对于各厂家提货迁运,均无问题。各银行货仓之存货统由资源委员会接收一举,想吴鸿照先生已另有报告。

三、宋子文先生在兵站取得之民船二百艘及小火轮三十只,拨交新组织之上海市运输委员会管理。该会以杨英(子雄)为主任,其分配船只办法:(一)军用、(二)国防物资(银行所存之物均是国防物资)、(三)政府物资、(四)民用物资,依次序先后搬迁。职会物资列入第四项,故目下不能得丝毫补助。日前千辛万苦请俞市长代电张文白总司令以工厂迁移监督委员会领得之护照一百张,亦为该运输委员会捷手攫去,昨日几经交涉,始取得护照一张。事事仰彼鼻息,殊感困难。且查该项民船多是破坏不堪用者,小火轮亦是马力不足者,故决计不与之争论,仍照职前定办法自己去办。

四、昨日第十四号报告,呈报有民船廿四艘,载有中华铁工厂、建委会电机厂等物资运出,并附呈各厂报关机件清单第52号至73号,共二十二份,想可递到。职处所有报告均列号数,如有遗失,请示知,当即将副本补寄。

五、现在着手整理各厂报关及志愿单(志愿单均列明各该厂物资、重量、件数之估计),审查需用款项数目,数将到行政院原案之预算数目,拟即停止批给款项,以免超出预算。其后来登记之厂,若预算不敷,如无的款指定,则只有听之而已。

六、纺织厂迁移问题,已由李升伯先生另制预算及计划。粮秣饼干等厂迁移问题,已由军部军需署粮秣处派出高苞继先生来沪接洽,职已请渠另制预算。高先生昨晚返京。大约该两项工厂将来迁移,亦必请职会予以种种便利也。

右报告谨呈

秘书长钧鉴

职林继庸

(14)第十六号报告(9月20日)

报告 字第十六号 廿六年九月廿二日于上海

一、连日各厂物资运出者有:(一)华成电器厂民船二艘。(二)中国标准国货铅笔厂二艘,领队许兆明、李献云,工人二名。(三)中国工商橡胶厂三艘,领队邓纯佑,工人十五名。(四)铸亚公司铁工厂七艘,领队张云洲、钱信泳,工人廿八名。(五)中国铅丹厂、中国机器厂共一艘,领队汪友芝,工人十五名。(六)亚浦耳电器厂一艘,领队王国珍、汪鑫奎,工人二名。(七)美艺钢器公司一艘,领队王春芳,工人六名。(八)达昌机器厂、迪安针织厂(未给津贴)二艘,领队孙士桥、毛水根,工人十七名。(九)益丰搪瓷厂二艘,工人二名。(计共二十一艘)

二、奉呈各厂机器物资报关清单计有:(74)康元制罐厂一张、(75)精一科学仪器制造厂(第二批)五张、(76)迪安针织厂(不给津贴)一张、(77)大华纺织厂(未给津贴,报关单待补)、(78)亚浦耳电器厂一张、(79)铸亚公司铁工厂一张(第二批)、(80)中国无线电公司(第二批)廿三张、(81)美亚织绸厂(未给津贴)一张、(82)肖万兴铜器厂一张、(83)明艺针织厂(未给津贴)二张、(84)中国标准国货铅笔厂四张(又补寄(71)华成电器厂一张)。

右报告谨呈

秘书长钧鉴

职林继庸

(15)第十七号报告(9月26日)

报告 字第十七号 廿六年九月廿六日于上海

一、九月二十二日奉上报告第十六号,陈述有华成电器厂等九家共运出机件民船二十一艘,并附呈康元制罐厂等报关机件清单自第74号至84号共十一份,想已寄到。

二、连日续有下列机件运出:(一)精一科学仪器制造厂一艘,领队滕永康。(二)三北机器造船厂一艘,领队施云珊。(三)中国制钉公司三艘,领队张仰骞、厉顺根。(四)中国科学图书仪器公司五艘,领队周志荣。(五)中国无线电业公司二艘,领队聂松龄。(六)大昌铁厂中兴铁工厂、华新电焊厂共一艘,领队陈宗英。(七)生活书店二艘,领队唐赓浩。(八)华成电器厂三艘。(九)明艺针织厂一艘,领队朱羡之(未给津贴)。(十)大鑫钢铁厂五艘,随船职工一百五十名。(十一)美亚织绸厂二艘,领队宋启岳(未给津贴)。(共二十六艘)

三、奉呈各厂报关机件清单:第(85)大鑫钢铁厂三张、(86)华生电器厂三十一张、(87)新昌机器公司八张、(88)中国铜铁工厂二张、(89)大来机器厂一张、(90—94)商务书馆(不予报关)、(95)大公职业学校机器厂三张、(96)华成电器厂四张、(97)中国铜铁工厂七张、(98)民兴翻砂厂一张、(99)中国科学图书仪器公司四张、(100)希孟氏历钟厂一张、(101)益丰搪瓷厂二张、(102)三北船厂又一张、(103)茂昌船厂二张、(104)昌明电器厂四张、(105)生活书店一张(未给津贴)、(106)中华辗铜厂一张、(107)亚浦耳电器厂一张、(108)大公学校厂二张、(109)中兴铁工厂八张。

右报告谨呈

秘书长钧鉴

职林继庸

(16)第十八号报告(9月28日)

报告 字第十八号 九月二十八日于上海

一、九月二十六日奉呈第十七号报告,陈述有精一科学仪器厂及三北机器造船厂等十二家,并载民船二十六艘运出,并附呈第85号大鑫钢铁厂至109号中兴铁工厂等报关机件清单想呈钧阅。

二、连日各厂迁运物资者有:(一)华丰机器厂一艘(茂昌机器厂及上海铁工厂附),领队蒋锡林。(二)益丰搪瓷厂二艘,工人四名。(三)昌明电器制钟厂二艘,工人二名。(四)华生电器厂七艘,工人孙阿荣、任彩宏等七人。(五)中兴赛璐珞厂一艘,领队龚宝楠,工人五名。(六)维铝机器厂一艘,领队屠欣白,工人九名。(七)茂昌船厂一艘,领队沙锡周,工人三名。(八)广利机器厂一艘,工人陈银连一人。(九)中法制药厂三艘,工人李沇东一名。(共二十四艘)

三、附呈各项报关单计有:(111)华光电化厂一张、(112)大公职业学校机厂四张、(113)利泰翻砂厂五张、(114)中兴赛璐珞厂(此厂可改制无烟药)六张、(115)谭泮蓄电池厂三张、(116)华丰机器厂二张、(117)□(118)华成电器厂四张、(119)源大皮革厂(酌量津贴)三张、(120)强华实业公司(制防毒面具)二张、(121)四明糖厂(不给津贴)一张、(122)亚洲制刀厂(酌给津贴)二张、(123)大公报一张、(124)中法制药厂三张、(127)裕华纱厂(不给津贴)三张。

右报告谨呈

秘书长钧鉴

职林继庸

(17)第十九号报告(10月1日)

报告 字第十九号 十月一日于上海

一、九月廿八日奉呈第十八号报告,陈述有华丰机器厂、益丰搪瓷厂等十家运出机件物资民船二十四艘,并附呈各厂报关清单由111号至127号,想已妥到。

二、连日各厂机件运出者有:(一)中国铜铁工厂一艘,领队蔡葆真,工人二名。(二)商务印书馆二艘,领队姜国利。(三)新昌机器厂一艘,领队温志成,工人十二名。(四)中华无线电研究社五艘,领队林秉宪、陶有为等,工人五十七名。(五)希孟氏历钟制造厂一艘,领队关景彰,工人十五名。(六)时事新报二艘,领队张异余。(七)中兴铁工厂一艘,领队陆访梅,工人八名。(八)中兴赛璐珞厂一艘,领队顾祝英。(共十四艘)

三、附函奉呈各厂机件报关清单计有:(128)顺昌铁工厂七张、(129)宝兴翻砂厂一张、(130)时事新报五张、(131)中国银行各厂购料处(未给津贴,未请免税,只请免验)、(132)益丰搪瓷厂一张、(133)中华无线电研究社廿七张、(134)振华电器厂三张、(135)上海铁工厂一张、(136)天生五金钢铁工厂一张、(137)华生电器厂七十五张、(138)华成电器厂四张、(139)福泰翻砂厂二张、(140)□□□一张(未予报关)、(141)陈信记翻砂厂一张、(142)泰康罐头公司二张、(143)正中书局三张、(144)工商谊记橡胶厂廿四张、(145)中法制药厂一张、(146)吴顺兴铁厂一张、(147)远大铁厂三张、(148)中华书局一张、(149)中兴赛璐珞厂一张、(150)姜孚铁厂二张、(151)希孟氏历钟厂一张。

四、前承派机器制造厂过技术员持志前来服务,过技术员已于昨日前来开始工作。过技术员因目疾甚剧,医嘱静养一星期,查确是目疾甚剧,已嘱彼休假静养。

右报告谨呈

秘书长钧鉴

职林继庸

十一

(18)第二十号报告(10月4日)

报告 字第二十号 十月四日于上海

一、十月一日奉上第十九号报告,陈述民船开出者有中国铜铁工厂等八家,共载机件物资十四艘,并附呈各厂机件报关单由128号至151号,谅当钧阅。

二、连日各厂物资运出者有(一)姚顺兴五金机器厂二艘,领队刘老大、王小方,工人四十二名。(二)中国标准国货铅笔厂四艘,领队靳怀启、吴吉甫,工人二名。(三)生活书店(未给津贴)五艘,领队徐启运、王锦云,工人十名。(四)华光电化厂(制电焊条)一艘,领队李鸿寿,工人八名。(五)华生电器厂九艘,领队周松涛,工人九名。(六)仁泰翻砂厂一艘,领队高金明,工人二名。(七)远大森记铁工厂二艘,领队孔顺发。(八)上海机器厂一艘,领队郑升庭。(九)利泰翻砂厂一艘(到无锡)。(十)上海精华机器制造厂一艘(新大森记机器厂附),领队张桂岸、王桂林,工人十九名。(十一)泰康罐头厂一艘,领队夏钦标,工人九名。(十二)亚洲制刀厂一艘,领队杨庆礼,工人四名。(十三)新亚化学制药厂二艘,领队盛承楠,工人三名。(计共三十一艘)

三、附呈各厂报关机件清单计有:(152)上海机器厂一张、(153)新民机器厂二张、(154)合作五金厂五张、(155)中国标准铅笔厂二张、(156—157)华东兄弟厂一张、中新工厂一张、(158)华成电器厂六张、(159)康元制罐厂十张、(160)大公报一张、(161)大新荣橡胶厂十六张、(162)姚兴昌五金工厂六张、(163)中兴文具号(不给津贴)一张、(164)美艺钢器公司二张、(165)美亚织绸厂(不给津贴)二张、(166)东升机器厂一张、(167)大中华火柴公司四张(不给津贴)、(168)□、(169)苏纶纺织厂二张(不给津贴)、(170)商务书馆四张(不给津贴)、(171—175)□、(176)华成电器厂四张、(177)肇新化学厂一张、(178)中华书局一张(未给津贴)、(179)泰顺合厂一张(不给津贴)、(180)中央化学玻璃厂二张、(181)五洲药厂二张、(182)正中书局、(183)民营化学工业社五张、(184)大中华火柴厂七张(不给津贴)。

右报告谨呈

秘书长钧鉴

职林继庸

(19)第二十一号报告(10月9日)

报告 第二十一号 十月八日于上海

一、十月四日奉上第二十号报告,陈述民船开出者有姚顺兴五金号机器厂等十三家,共载机件物资三十一艘,并附呈各机件报关单由152号至162[184]号,谅荷钧鉴。

二、连日各厂物资运出者有:(一)美亚织绸厂六艘,领队贾贵卿,工人九名。(二)开明书店二艘,领队许志行、何步云。(三)肇新化学厂二艘,领队徐有高、朱阿和,工人一名。(共计十艘)

三、附呈各厂报关机件清单计有:(185)上海机器厂一张、(186)肇新化学厂一张、(187)中华辗铜厂一张、(188)华成电气制造厂五张、(189)天厨味精制造厂二张、(190)天原厂一张、(191)苏纶纺织厂一张、(192)中国标准国货铅笔厂一张、(193)上海机器厂一张、(194)天厨味精制造厂一张、(195)中国标准国货铅笔厂一张。

四、前呈中华书局(178)号关单一张,现据改正,特补呈一份,请赐予更正,并将前送之(178)号关单注销。

右报告谨呈

秘书长钧鉴

职林继庸

民国二十六年十月九日

(20)第二十二号报告(10月12日)

报告 第二十二号 十月十二日于上海

一、十月八日奉上第二十一号报告,陈述民船开出者有美亚织绸厂等三家,共载机器物资十艘,并附呈各厂机件报关单由185号至195号,谅荷钧鉴。

二、连日各厂物资运出者有:(一)冠生园一艘,领队沈子荣,工人四名。(二)中华书局三艘,工人一名。(三)肇新化学厂五艘,领队朱士家、沙长根、袁金林、王俊清、孙元泰,工人二名。(四)吴祥泰二艘,领队程锦元、洪三,工人十名。(五)生活书店一艘,领队陈文江,工人二名。(六)合作五金公司一艘,领队何阿根,工人五名。(七)中国工商谊记橡胶厂五艘,领队吴承训、王少卿、佟殿甲、陆光寿、刘应辰,工人四十三名。(八)中国标准国货铅笔厂一艘,领队刘升荣,工人九名。(九)兴鸿昌二艘,领队徐维麟、张志松,工人八名。(十)天厨味精厂四艘,领队周忠予,工人三名。(十一)求新工厂一艘,领队许浩森,工人六名。(十二)大中染料厂二艘。(十三)中国科学图书仪器公司四艘,领队李致中、白星舟、任义度、单亚庐。(十四)上海机器厂一艘。(十五)五洲药房一艘,领队戴生荣,工人八名。(十六)福泰翻砂厂、陈信记翻砂厂、利泰翻砂厂一艘,领队李和尚,工人十五名。(十七)华生厂五艘,领队王成昌、陈阿毛、沈阿贵、王荣宝,工人三名。(十八)大隆机器厂三艘,工人一名。(十九)维新梅记实业社一艘,领队吴德瑾,工人一名。(二十)苏沦纺织厂六艘,工人六名。(二十一)资源委员会新亨营造厂三艘。(二十二)可炽昌记铁厂一艘,领队夏谒夏。(共计五十四艘)

三、附呈各厂报告单计有:(196)中国制钉公司二张、(197)亚光制造公司十三张、(198)华生电器厂八张、(199)世界书局一张、(200)中国银行管理各厂驻沪购料处五张、(201)上海喷漆制造厂一张、(202)维新梅记实业社三张、(203)铸亚公司一张、(204)中国无线电业有限公司十三张、(205)华成电气制造厂一张、(206)天厨味精制造厂一张、(207)天原厂一张、(208)天厨厂一张、(209)五洲药房一张、(210)五洲药房一张、(211)五洲药房二张、(212)五洲药房一张、(213)大中染料厂一张、(214)大中染料厂一张、(215)资源委员会机器制造厂一张、(216)新亨营造厂一张、(217)家庭工业社三张、(218)家庭工业社一张、(219)华生电气厂二十九张、(220)兴鸿昌厂十八张、(221)孙立记四张、(222)广利砂砻机器厂二张、(223)肇新化学厂一张、(224)华昌无线电制作所十张、(225)和兴造船机器厂四张、(226)大众笔厂一张、(227)华成针织厂一张、(228)新亚书店一张。

右报告谨呈

秘书长钧鉴

职林继庸谨呈

(21)第二十三号报告(10月18日)

报告 第二十三号 十月十七日于上海

一、十月十二日奉上第二十二号报告,陈述民船开出者有冠生园等二十二家,共载机器物资五十四艘,并附呈各厂机件报关单由196号至228号,谅荷钧鉴。

二、连日各厂物资运出者有:(一)华生一艘,领队曹吉庆、王咸亮。(二)中国工业炼气股份公司一艘,领队费明宝。(三)泰顺合铜锡铅号一艘,领队王长根,工人十三名。(四)广利砂砻机器厂二艘,领队秦富生,工人三名。(五)中国无线电业公司二艘,领队郑汝良、王明卿,工人六名。(六)谭泮蓄电池厂一艘,领队霍伯华,工人八名。(七)姜孚厂一艘,领队蒋志成,工人五名。(八)远大森记铁工厂一艘,领队毛保森。(九)大隆机器厂二艘,工人二名。(十)顺昌铁工厂五艘,领队瞿世范,工人三名。(十一)中华辗钢厂一艘,领队卢焕文,工人七名。(十二)中华书局三艘。(十三)美亚织绸厂四艘,领队俞柏森,工人八名。(十四)上海喷漆厂一艘。(十五)东升机器厂一艘,领队赵秀山,工人二十四名。(十六)新亚书店一艘,领队赵硕人,工人四名。(十七)民营化学工业社一艘,领队朱正元,工人二十八名。(共计二十九艘)

三、附呈各厂报关单计有:(229)远大森记铁工厂一张、(230)振华制造厂三张、(231)中国工业炼气公司一张、(232)公信厂一张、(233)可炽铁工厂一张、(234)天厨味精制造厂二张、(235)天原厂二张、(236)源大皮厂一张、(237)大中华火柴公司一张、(238)顺昌铁工厂四张、(239)华成电气厂一张、(240)中国图书仪器公司七张、(241)海普制药厂五张、(242)大中华火柴公司一张、(243)美亚织绸厂一张、(244)美亚织绸厂一张、(245)海普制药厂五张、(246)华昌无线电器制作所一张。

四、关于护照事已由淞沪警备司令部发给空白护照一百照,由部字第二〇〇一号至二一〇〇号止,自当妥填使用。

右报告谨呈

秘书长钧鉴

职林继庸谨呈

民国二十六年十月十八日

(22)第二十四号报告(10月21日)

报告 第二十四号 十月二十一日于上海

一、十月十七日奉上第二十三号报告,陈述民船开出者有华生厂等十七家,共载机器物资二十九艘,并附呈报关单由229号至246号,谅荷钧鉴。

二、连日各厂物资运出者有:(一)华昌无线电制作所二艘,领队童国魏、张嘉生,工人七名。(二)公信金属品制造厂二艘,领队孙德锵,工人五名。(三)中国标准国货铅笔厂一艘,领队姚俊,工人二名。(四)中国无线电业有限公司一艘,领队杨金才,工人三名。(五)海普制药厂二艘,领队史文德,工人一名。(六)中国机器厂、中国铅丹制造厂一艘,领队王仲敏,工人三名。(七)源大制革厂二艘,领队李元芳、王仲舜,工人九名。(八)中华辗铜厂一艘,领队谢和尚,工人二名。(九)炽昌新公司二艘,领队董德章,工人五名。(十)标准牙刷厂一艘,领队田雨良,工人七名。(十一)振华制造厂二艘,领队金银芳,工人十五名。(十二)大众笔厂一艘。(十三)合众机器厂一艘,领队范永华,工人一名。(十四)中国银行管理各厂驻沪购料处九艘,领队陆云卿、杨嘉平。(十五)华成针织厂一艘,领队郭金荪,工人一名。(十六)大新荣橡胶厂六艘,领队童友才、张振林、孙鹤梅,工人男女五十五名。(十七)华生电气厂四艘、领队浦连生、陆金坤、孙兴忠、陈菊意、王东甫。(十八)龙章造纸厂四艘,领队蒯寿鑫、唐阿土、徐阿金、王洪顺。(十九)益丰搪瓷厂四艘。(二十)中华书局二艘。(共四十九艘)

三、附呈各厂报告单计有:(247)三雄铁工厂一张、(248)中国铅丹制造厂一张、(249)中国机器厂一张、(250)大中华火柴公司六张、(251)中华书局一张、(252)华生电气厂五十四张(另项说明)、(253)中国标准国货铅笔厂二张、(254)中国标准国货铅笔厂一张、(255)大光明商行一张、(256)大中华火柴公司三张、(257)华生电气厂七十六张、(258)中国实业机器制造厂七张、(259)启新化学厂一张、(260)龙章造纸厂六张、(261)中华书局一张、(262)大中华火柴公司五张、(263)大中华火柴公司四张、(264)亚洲机器厂二张、(265)美亚织绸厂一张、(266)美亚织绸厂一张、(267)信谊化学制药厂一张、(268)天盛三张、(269)中国科学图书仪器公司二张、(270)中史化学玻璃厂一张、(271)大中华火柴厂五张、(272)大中华火柴厂六张。

四、据华生电器厂函称:该厂以前所送装货报关单均系整个全厂所有之机器材料等混开总单,现因镇关验货员对于该厂已运到镇江之物资,不能依照前项总报关单点验,须按照每船实装之货量分开,报关单方可点验。特将已装出之每只货船物资重抄报送单五十四张,请转函海关将以前所送之总报关单取销,另凭该厂重新造送之报关单查验,以照核实。等情。当经职会以所陈尚属实在情形,函准关务署准予照办,并饬知该厂嗣后对于报关物资不得混开总单致防查验在案。职会前据该厂所送之总报关单业经呈送者计有:40号十八张、86号三十一张、137号七十七张、198号八张、219号二十九张,应请悉予注销,该厂迁移物资即凭252号所送关单五十四张及以后所送之关单为准。敬请鉴核存销为幸。

右报告谨呈

秘书长钧鉴

职林继庸谨呈

民国二十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23)第二十五号报告(10月25日)

报告 字第二十五号 十月二十五日于上海

一、十月二十一日奉上第二十四号报告,陈述民船开出者有华昌无线电制作所等二十家,共载机器物资四十八艘,并附呈报关单由247号至273号,谅荷钧鉴。

二、连日各厂物资运出者有:(一)大隆机器厂六艘,工人六名。(二)华生厂一艘,领队邱桂贞。(三)亚洲机器公司一艘。(四)大鑫钢铁工厂二艘,领队谢声宏,工人五名。(五)中国铜铁工厂一艘。(六)顺昌铁工厂三艘。(七)孙立记电气制造厂一艘。(八)大光明商行一艘,工人一名。(九)中国蓄电池厂一艘,领队谈宏生。(十)亚浦耳电气厂一艘。(十一)汇明电池制造厂三艘,领队焦发奎,工人九名。(十二)肇新化学厂二艘,领队张玉清、王长荣,工人一名。(十三)天厨厂一艘,领队王金斗,工人一名。(十四)中国实业机器厂二艘,领队杨晓初,工人十名。(十五)龙章造纸厂九艘,领队陈福福、吴金山、茅福林、夏野湾、高阿才、盛松松、何根泉、朱泉生、朱荣清。(十六)中国科学图书仪器公司十艘,领队宋根泉、黄桂馥、周玉成、周根山、李致中、白星舟、任义度、单庐、陈四一、柳树山,工人三十八名。(十七)生活书店三艘,领队英根实、张长友、龚张林,工人五名。(十八)大丰恒布厂二艘,领队张桂兴、曹邦泰,工人三名。(十九)大丰余染织厂二艘,领队孙永生、王荣生,工人三名。(二十)华中公司二艘,领队鲁登林、王阿成,工人十二名。(二十一)新亨营造厂、资源委员会机器制造厂四艘。(共五十八艘)

三、附呈各厂报关单计有:(273)汉兴机器厂三张、(274)华生电器厂二十六张、(275)龙章造纸厂七张、(276)大鑫钢厂二张、(277)中国铜铁工厂三张、(278)吴祥泰机器厂九张、(279)大中华火柴厂三张、(280)上海营业公司一张、(281)肇新化学厂一张、(282)龙章造纸厂七张、(283)中国科学仪器图书公司一张、(284)中国亚浦耳电器厂一张、(285)华生电器厂二十三张、(286)开明书店一张。

四、自第二十一号报告至二十五号报告止,所报迁移物资各厂报关单,其中有系自费近移,职会只予以运输便利者,查报如下:第二十一号报告计有苏纶纺织厂一家,第二十二号报告计有中国银行管理各厂驻沪购料处、五洲药房、资源委员会机器制造厂、新亨营造厂(所运物资系兵工署炮兵技术处所用,经兵工署胡天一处长证明)、家庭工业社、大众笔厂、华成针织厂等七家,第二十三号报告计有大中华火柴公司、美亚织绸厂二家,第二十四号报告计有大中华火柴公司、大光明电料行、龙章造纸厂、美亚织绸厂等四家,第二十五号报告计有龙章造纸厂、大中华火柴厂、上海营业公司(经济委员会扬子江水利委员会建筑华阳镇水闸需用物料,请予运输便利)等三家。

右报告谨呈

秘书长钧鉴

职林继庸

民国二十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24)第二十六号报告(10月29日)

报告 第二十六号 十月二十九日于上海

一、十月二十五日奉上第二十五号报告,陈述民船开出者有大隆机器厂等二十一家,共载机器物资五十八艘,并附报关单由273号至286号,谅荷钧鉴。

二、连日各厂物资运出者有:(一)天原厂六艘,领队李厚山、周舜卿,工人六名。(二)天利厂三艘,领队姜钦华,工人二名。(三)大隆机器厂一艘,工人一名。(四)美新名片厂二艘。(五)龙章造纸厂五艘,领队茅善根、夏章林、周阿大、周唐僧、陆景华。(六)军事委员会资源委员会工程团上海区团部四艘,领队徐根林、孙淦森、韩学仁、黄广胡,工人二十七名。(七)肇新化学厂十艘,领队倪玉金、杨高如、应长基、金德顺、施长富、刘立祥、张有德、陈裕才、蒋兴苏、郭明清,工人三名。(八)炽昌新公司二艘,领队龚仁生,工人八名。(九)中兴赛璐珞厂一艘,领队武长庚,工人一名。(十)华成电器厂一艘,领队沈福泉。(十一)天厨厂三艘,领队周舜卿,工人六名。

三、附呈各厂报关单计:(287)冠生园七张、(288)冠生园一张、(289)信谊化学制药厂一张、(290)龙章造纸厂四张、(291)大中华火柴公司五张、(292)大中华火柴公司十四张、(293)华生电气厂三张、(294)中国铜铁工厂一张、(295)公盛厂一张、(296)大公报馆一张、(297)中国铜铁工厂一张、(298)华成电器厂二张、(299)天原厂一张、(300)天利厂九张、(301)肇新化学厂一张、(302)求新石粉厂一张、(303)中国银行管理各厂驻沪购料处五张、(304)中国蓄电池一张、(305)大中华火柴公司一张、(306)大中华火柴公司一张。

四、上列各报关厂家,其中系自费迁移本会只给予运输便利者计有龙章造纸厂、大中华火柴公司、公盛厂、中国银行管理各厂驻沪购料处等四家。

五、自二十七日以后,苏州河运道已不通行,现各民船暂改由南京日晖港开行,尚无阻碍。

六、本会在马浪路四十一号楼上办公处所,因屋主收回,现改迁四川路企业大楼五〇四号房办公,与工厂联合迁移委员会同在一处,处理公务更为便利。

右报告谨呈

秘书长钧鉴

职林继庸谨呈

民国二十六年十月廿九日

(25)第二十七号报告(11月2日)

报告 第二十七号 十一月二日于上海

一、十月二十九日奉上第二十六号报告,陈述民船开出者有天原厂等十一家,共载机器物资三十八艘,并附呈报关单由287号至306号,谅荷钧鉴。

二、连日各厂物资运出者有:(一)天利厂三艘。(二)龙章造纸厂十八艘,领队颜二、姚景泉、金绍祥、杨小毛、奚金泉、王永福、陆小生、陆全林、朱全根、金根保、沈阿大、徐锡卿、孙贵富、吴锡海、吴毛义、狄阿兴、张文贵、林鸿茂。(三)大中华橡胶厂二艘。(四)冠生园二艘,领队王钧衡、徐瘦影,工人七名。(五)公盛厂二艘。(六)上海协记糖厂一艘,领队沈志兴,工人二名。(七)中国银行管理各厂驻沪购料处三艘,领队徐培根、黄三宾。(八)交通部国际电台二艘,领队乐阿海,工人五名。(共计三十三艘)

三、附呈各厂报关单计:(307)天原厂六张、(308)天厨味精厂五张、(309)中法药房五张、(310)龙章造纸厂七张、(311)美新名片厂二张、(312)中国标准国货铅笔厂二张、(313)中国标准国货铅笔厂一张、(314)上海协记糖厂一张、(315)公益铁工厂三张、(316)昌明公司一张、(317)炽昌新公司四张、(318)龙章造纸厂六张、(319)华成电器厂一张、(320)中新工厂一张、(321)大中华火柴公司一张、(322)中国银行管理各厂驻沪购料处一张、(323)中兴赛璐珞厂五张、(324)建设委员会电机制造厂一张、(325)龙章造纸厂九张、(326)公记电池厂一张、(327)天利厂五张、(328)申新纺织第三厂四张、(329)鸿新染织厂六张、(330)大中华橡胶厂七张、(331)中国银行管理各厂驻沪购料处一张。

四、上列各报关厂家,其中只给予运输便利者计有美新名片厂、协记糖厂、公益铁工厂、龙章造纸厂、大中华火柴公司、中国银行管理各厂购料处、建设委员会电机制造厂、申新纺织第三厂等八家。

右报告谨呈

翁钱秘书长钧鉴

职林继庸谨呈

民国二十六年十一月二日

(26)第二十八号报告(11月8日)

报告 第二十八号 十一月八日于上海

一、十一月二日奉上第二十七号报告,陈述民船开出者有天利厂等七家,共载机器物资三十三艘,并附呈报关单由307号至331号,谅荷钧鉴。

二、连日各厂物资运出者有:(一)天盛厂三艘,领队董长贵、张贵年、段庆云,工人三名。(二)远大铁工厂一艘,领队毛伯龄,工人二名。(三)亚光制造公司二艘,领队胡汉文,工人四名。(四)大中华橡胶厂二艘。(五)龙章造纸厂十艘。(六)炽昌新公司二艘,领队施振琪,工人七名。(七)建设委员会电机制造厂一艘。(八)中国制钉公司二艘,领队余意新。(九)大中华火柴公司二艘,领队王阿茂、金福林,工人一名。(十)中国银行管理各厂驻沪购料处三艘。(十一)中国建设工程公司一艘,领队唐士根,工人二名。(十二)维新梅记实业社一艘,领队王锦章,工人一名。(十三)鸿新染织厂一艘,工人七名。(十四)中兴文具公司一艘。(共计三十二艘)

三、附呈各厂报关单计:(332)中华铁工厂二张、(333)维新梅记实业社五张、(334)龙章造纸厂六张、(335)炽昌新公司一张、(336)中国植物油料厂一张、(337)中国植物油料厂二张、(338)大中华火柴公司二张、(339)炽昌新公司五张、(340)中法药房一张、(341)大中华火柴公司一张、(342)华成电气厂一张、(343)炽昌新公司二张、(344)龙章造纸厂九张、(345)大中华火柴公司一张、(346)大中华橡胶厂一张、(347)远大铁工厂一张、(348)远大铁工厂一张、(349)中国科学仪器图书公司一张、(350)中国制钉公司一张、(351)中国建设工程公司中建电机制造厂四张、(352)龙章造纸厂二张、(353)耀华电器厂一张、(354)耀华电器厂一张、(355)龙章造纸厂二张、(356)龙章造纸厂一张、(357)中央工业职业学校八张、(358)合作五金厂一张、(359)天盛厂八张、(360)肇新化学厂一张、(361)普益经纬公司二张。

四、上列各报关厂家,其中只给予运输便利者计有中国植物油料厂、大中华火柴公司、龙章造纸厂、中建电机制造厂、中央工业职业学校、普益经纬公司等六家。

右报告谨呈

秘书长钧鉴

职林继庸谨呈

民国二十六年十一月八日

(27)第二十九号报告(11月12日)

报告 第二十九号 十一月十二日于上海

一、十一月八日奉上第二十八号报告,陈述民船开出者有天盛厂等十四家,共载机器物资三十二艘,又附呈报关单由332号至361号,谅荷钧鉴。

二、连日各厂物资运出者至十日止,计有:(一)昌明电器公司一艘。(二)炽昌新公司二艘,领队万盈,工人六名。(三)开明书店二艘,领队潘长松、邢庆良,工人六名。(四)鸿新染织厂一艘,工人四名。(共六艘)

三、附呈各厂报关单计:(362)鸿新染织厂一张、(363)资源委员会机器制造厂一张、(364)华生电器厂五张、(365)晋新印刷所三张、(366)民生实业公司一张、(367)中国电工企业公司一张、(368)炽昌新公司二张、(369)大鑫钢铁厂一张、(370)公记电池厂一张、(371)国立中央工业职业学校一张。

四、上列各报关单厂家,其中只给予运输便利者计有鸿新染织厂、资委会机器制造厂、民生实业公司、中国电工企业公司(教育部用品)、国立中央工业职校等五家。

五、报关单363号资委会机器厂板运三角铁一百零四根,计重十吨半,此批钢料经列入第五十八号报关单,并经送呈在案。兹据过持志称:因当时所雇民船不胜载重,致有三角铁一百零四根未能运出,现再雇船装运,又以前送之报关单限期已过,特再补具关单以凭验收。等情。除函关务署洽办外,谨此陈明,请将五十八号开单所列三角铁数量赐予更正,以免重复。

六、自我军退出上海,内河交通突受影响,自十一日起,尚有少数厂家所运物资改装太古怡和轮船往南通州转镇,惟重量机器不能装运,且定舱位亦不易,运输殊感困难也。

右报告谨呈

秘书长钧鉴

职林继庸谨呈

(28)第三十号报告(11月19日)

报告 第三十号 十一月十九日于上海

一、十一月十二日奉上第二十九号报告,陈述民船开出者计有昌明电器公司等四家,共载机器物资六艘,并附呈报关单由362号至371号止,谅荷钧鉴。

二、连日各厂物资均改为轮运,再转民船到镇,兹据呈请报关者计有:(372)司法行政部法医研究所计关单五张、(373)时事新报一张、(374)大鑫钢铁厂二张、(375)天厨味精厂二张、(376)天原厂二张、(377)天利厂一张、(378)天利厂一张、(379)华成电气制造厂一张、(380)暨南大学一张、(381)华孚金笔厂八张、(382)中华铁工厂一张、(383)汉阳工业厂五张、(384)新民机器厂二张。

三、上列各报关单只给予运输便利者计有司法行政部法医研究所、时事新报、暨南大学、华孚金笔厂、汉阳工业厂等五家。

四、职会现以核准有案之各迁移厂家所运物资将次运竣,定本月十六日起,办理结束事宜,并酌留职员钱文达佐理一切;上海工厂联合迁移委员会亦已于十五日办理结束。兹据议定各项会务限于本月底前为止了结,届时即撤消会址,解散职员(后拟留职员二三人办理结束事务),所有应行移交事件,暂存牛庄路七四二号,静候接收在案,谨此奉闻。

右报告谨呈

秘书长钧鉴

职林继庸谨呈

民国二十六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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