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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加强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监管和运营机制

时间:2023-05-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这一模式下,由于有了风险保障机制,可以调动村和农户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的积极性。县级政府应加大乡镇政府责任,明确其对投入到合作社的资金的用途和监管核算责任,乡镇应建立专业监管部门,专门负责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建设、运营监管和核算,还要建立由村党组织负责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建设运营机制,指导选优配强合作社班子,让新组建的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领导团队成为股东信任的团队。

建议加强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监管和运营机制

一是县级建立风险保障资金模式。建议县级财政设立村土地股份合作发展风险保障资金,发挥“四两拨千斤”作用,即由金融机构贷款给村土地股份合作社,作为支付相应的流转租金和经营资金,在村土地股份合作社运营亏损严重无法返还贷款时,用风险保障资金垫付,再由贷款机构、县财政、乡镇对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具体情况进行审计核算,分析问题,根据问题具体情况决策下一步计划。在这一模式下,由于有了风险保障机制,可以调动村和农户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的积极性。县级政府应加大乡镇政府责任,明确其对投入到合作社的资金的用途和监管核算责任,乡镇应建立专业监管部门,专门负责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建设、运营监管和核算,还要建立由村党组织负责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建设运营机制,指导选优配强合作社班子,让新组建的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领导团队成为股东信任的团队。

二是县级整合上级财政资金模式。可利用财政、扶贫农业、农开、水利等资金,建设农田配套基础设施,提高土地配套水平和生产能力,在此基础上,由村级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将农户土地入股到合作社,再由合作社与能人大户、工商资本企业进行合作,由合作方按租金给予保底收益,配套基础设施有偿使用费用作为分红收益。

三是乡村自我发展模式。乡或村如果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可以利用自有资金,对流转租金和经营资金予以自我保障,组建村土地股份合作社,自我经营管理。农户可自愿用承包的土地入股村土地份合作社,也可以同时入股一定比例的资金,完全按照同股同权、风险共担的方式运营管理土地股份合作社。(www.xing528.com)

【注释】

[1]本文发表于《江苏农村经济》2017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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