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建立、完善区域政府间在环境保护投资上的协调机制

建立、完善区域政府间在环境保护投资上的协调机制

时间:2023-05-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如前所述,长三角地区环境保护投资的一个突出问题是政府间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这是因为长三角各个地区在生态环境上有着较高的依赖性,环境保护措施的脱节将导致投资浪费、效率低下。同时,该小组还将肩负与长三角之外周边地区政府在环境保护投资上的统一沟通功能,这无疑将增强长三角与周边区域的协调能力。

建立、完善区域政府间在环境保护投资上的协调机制

如前所述,长三角地区环境保护投资的一个突出问题是政府间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这是因为长三角各个地区在生态环境上有着较高的依赖性,环境保护措施的脱节将导致投资浪费、效率低下。目前长三角地区政府间的协调机制仅停留在沟通层次,也就是在信息上互通有无,还不能在各个领域发挥真正合作、整合的作用,这在环境保护投资的协调上体现得尤为突出,其结果是地区政府各自为政,次区域环境保护投资缺乏长三角区域生态系统意义上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造成投资资源的浪费和效率的降低。出于前述三个层次区域协调的需要,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和完善政府间的环境保护投资协调机制。

11.4.3.1 组建跨地区政府间的环境保护工作小组

建立和完善政府间在环境保护投资上的协调机制首先可以通过组建跨地区政府的环境保护工作小组来整合各地的环境保护投资力量,工作小组的机制可以仿效联合国内部一些国际性组织的工作方式,既保持各地区政府在环境保护投资上的控制权,又赋予该小组加强沟通、统一行动的权力。该小组主要着重于从制度建设上为政府间在环境保护投资上的协调提供平台,初期可以在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环境质量调查、生态保护规划、环境保护科研、企业排污监督、环境保护投资体制改革等领域发挥协调功能,为投资资源实现行政体制上的最终统一调配创造基础。同时,该小组还将肩负与长三角之外周边地区政府在环境保护投资上的统一沟通功能,这无疑将增强长三角与周边区域的协调能力。

11.4.3.2 制定统一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行动纲领(www.xing528.com)

在组建跨政府的环境保护工作小组基础上,接下来的首要任务是在长三角区域范围制定统一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具体的行动纲领。目前长三角各次区域以及各城市、区县都制定了详细的生态发展规划,确定了在几年内建成生态省、生态市、生态区/县,甚至生态镇、生态村的目标,其出发点是积极的,但细究后可以发现,各地区间的生态规划极为雷同,生态仿制意味着若干年后在长三角将出现生态的重复建设,这显然有违区域生态系统对多样化的基本要求,必将带来负面影响,降低环境保护投资的效率。因此,要从生态规律本身出发来保护生态系统,就必须在整个区域乃至跨区域层次上制定生态发展规划,并在具体的环境保护过程中确立统一的行动纲领,包括环境保护投资的规模和具体范围等,从各地实际情况出发有所侧重地赋予一定的生态功能,使各地区之间在生态上既有竞争又有合作,提高整个区域多样化水平,从而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投资的效率。

11.4.3.3 统一环境保护公共投资的调配

建立和完善政府间环境保护投资协调机制的终极体现是在上述两个方面的基础上实现各地区投资资源的统一调配。由现有政府财政支出体制决定的地区环境保护投资资源的分散化和决策过程的独立性显然违背了生态系统的整体性要求,极大地抵消了环境保护投资的正面作用。跨地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小组在制定区域生态发展规划后,应逐渐努力打破环境保护投资过程中的行政性分割,在规划基础上聚集各地区的投资资源,然后按照生态系统的要求从重点、关键、薄弱等环节等开始,加强投资的统一调配,最大限度地提高投资的正面辐射能力,发挥环境保护投资在环境质量改善中应有的作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