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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效力和程序介绍

时间:2023-05-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较之于以往,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约束力得到进一步加强。相对于GATT,WTO争端解决机制在很大程度上更具有司法性质和强制力。此外,相对于GATT,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效率得到提高。专家组报告或上诉机构报告被采纳30天之后,争端各方必须执行WTO裁决。如果磋商失败,胜诉方可以要求WTO争端解决机构授权报复。图3.5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主要程序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效力和程序介绍

1995年1月1日,作为“乌拉圭回合”重要成果之一的世界贸易组织(WTO)的诞生,使得运行已久的关税和贸易总协定(GATT)退出了历史舞台,WTO争端解决机制取代了GATT争端解决机制。较之于以往,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约束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在WTO体系下,专家组报告的“一致同意”原则被调整为“反向一致同意”原则(Chang,2002);另一重要的完善就是成立了上诉机构,它有权对专家组决定进行审核(Baldwin,2009)。WTO争端解决机制又被誉为多边贸易体制“皇冠上的明珠”,可见WTO争端解决机制对WTO多边贸易体制有效运行的重要性。相对于GATT,WTO争端解决机制在很大程度上更具有司法性质和强制力。正如Busch和Reinhardt(2003)所指出的,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改革削弱了GATT体制下强权政治的影响。具体来说就是,《争端解决备忘录》提供了一整套争端解决程序,每个阶段严格的时间限制、专家组的权利、报告的自动采纳、上诉机构的监督等。Keck和Schropp(2008)认为,WTO争端解决机制是多边贸易体系架构中,最引人关注的部分。《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DSU)改善了原有争端解决机制规则,使之向强化法律约束力方向取得了进一步发展。DSU加强了司法职能,例如:成立专家组(由中立国专家对案件审查),以及采纳争端解决报告的争端解决机构(DSB),另外还设立了用于法律监督的常设上诉机构。其中,DSB是由WTO全体成员组成,其职责是成立专家组,采纳专家组和上诉机构报告,审查和监督专家组建议的执行情况,以及授权报复等。此外,相对于GATT,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效率得到提高。对此,Grinols和Perrelli(2002)指出,与GATT相比,WTO争端解决体系更加明确、快速和自动化。同样,Mercurio(2004)认为,以外交为基础的GATT争端解决机制缺乏约束力,具有严重缺陷,解决时间漫长。WTO创立了根据法律规则和程序的具有约束力的争端解决机制,因此争端的解决更有效率。但是,WTO争端解决机制也有其内在的不足,如没能有效阻止强国对非法贸易措施的使用(Bown,2002)。

WTO《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对争端解决做出了全面具体的规定。具体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磋商阶段。根据DSU的规定,当争端申诉至WTO后,有关争端的解决就开始进入磋商阶段,另一方必须在10天内做出反应,并在30天内进行谈判。如果在收到谈判要求的60天内争端没有得到解决,那么申诉方可以申请成立专家组;如果被诉方拒绝谈判或者争端方谈判破裂,申诉方可以提前请求成立专家组。

专家组阶段。在收到成立专家组的请求后,WTO争端解决机构即根据要求成立这一小组(除非有关当事方一致反对)。专家组成立后即进入专家组调研阶段。在对争端双方提供的材料研究后,专家组把争端的事实传达给争端各方;在研究评估后,专家组把调查及其结论以中期报告的形式发布给争端双方。如果没有进一步的异议,中期报告将以最终报告的形式在WTO全体成员中散发。而且,从专家组组成到报告给争端方的时限不能超过6个月(实际中6个月期限越来越难以满足),专家组成立到专家组报告在WTO成员中散发不能超过9个月期限。

上诉机构阶段。专家组报告散发给WTO全体成员后60天内,WTO争端解决机构会采纳报告(除非争端方申诉或争端解决机构一致反对采纳专家组报告)。在争端方通知上诉机构进行申诉的60天之内(可以延伸到90天),上诉机构发布支持、推翻或修改专家组意见的报告。若上诉机构报告被争端解决机构采纳,争端各方将无条件遵守上诉机构的报告(除非争端解决机构在30天内一致反对采纳)。从专家组成立到专家组报告被争端解决机构采纳的时限不得超过9个月(申诉时不超过12个月,除非争端双方同意适当延长时间)。(www.xing528.com)

执行阶段。专家组报告或上诉机构报告被采纳30天之后,争端各方必须执行WTO裁决。如果有关争端方不能立即执行裁决,则必须在合理时间内执行裁决(正常情况下,该期限不得超过15个月)。这个期限由争端解决机构批准;或者由有关争端方一致同意;或者由具有约束力的裁决所决定。

补偿和让步的终止阶段。如果败诉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遵守WTO建议或裁决,在得到胜诉方同意的前提下,在该期限终止后的20天内与胜诉方就赔偿问题进行磋商。如果磋商失败,胜诉方可以要求WTO争端解决机构授权报复。上诉机构在收到该申请后,通常会在执行时间过后的30天内授权报复(除非一致反对)。败诉方就报复的水平[15],以及胜诉方是否遵守DSU规则要求的交叉报复,要求专家组裁决,裁决必须在执行期结束后60天之内作出。一旦报复实施,以后一直有效,除非违规的贸易措施取消,或者争端方之间解决争端。

因此,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主要程序包括:争端申诉至WTO开始的谈判阶段、专家组阶段、上诉机构裁决阶段和执行阶段(见图3.5)。

图3.5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主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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