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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优化的对策建议:如何应对?

时间:2023-05-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三)完善政策体系实现湖南省矿业经济绿色发展需要一系列由不同部门制定的政策加以协调和共同管理,这一系列公共政策构成了矿业经济绿色发展的政策体系。因此,提升湖南省矿业经济绿色发展公共政策执行的效力,需要对参与该项政策推行的所有政策执行者进行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多重监督,不断强化政策执行者对政策执行的认识,提高其业务能力、职业道德修养,以避免政策执行者因能力不足或认知偏差导致对政策的曲解、懈怠执行。

政策优化的对策建议:如何应对?

(一)对矿业经济绿色发展进行专门立法

矿业经济绿色发展是一种实现经济增长绿色化、生态干扰绿色化以及社会影响绿色化的矿业经济发展模式,它需要涉及矿产资源、技术、人力资源、经济、环境及社会等多个方面,具有关系复杂、涉及面广的特点,因此需要对矿业经济绿色发展进行专门立法,通过强劲的法律手段来调整政策执行中的各种关系,以确保复杂的政策目标得以实现。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性最高权力机关,享有在中央政府的领导之下根据地方发展的实际需求制定区域性法规的权力,因此能对矿业经济绿色发展工作进行专门立法。

对矿业经济绿色发展进行专门立法,首先,能突出矿业经济绿色化转型的重要性,这符合了矿业经济绿色发展“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紧要性。其次,有利于政策的推行,一方面它可确保矿业经济绿色发展的后续政策即法阶层次相对更低的政策(如省直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执行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后续政策提供了强有力的权威支撑;另一方面,地方性法规作为地方最高权威性文件对政策对象具有更强劲的约束力,因而也更容易被政策对象所接受并遵从。

(二)科学制定政策方案

其一,对传统矿业发展模式中堆积的政策问题进行充分的调查。矿业经济绿色发展公共政策是为解决传统矿业发展模式积累的政策问题,政策方案科学性是以能否对政策问题有的放矢为评判标准。因此,提升矿业经济绿色发展公共政策的科学性需要对政策问题现状进行充分的调查,从经济、生态、社会这三个角度充分收集因矿业企业而产生的政策问题,这也符合政策制定“实事求是”的原则。

其二,需要对政策问题进行分析,以便对政策问题进行优先序排列。传统矿业发展模式引致的社会问题繁多,如资源浪费、资源诅咒、污染严重、生态功能下降、矿难、矿群纠纷等,应以问题解决的紧迫性、负面影响的范围、所需调适量的大小等来确定不同政策问题进入政策议程的次序。

其三,还需对政策问题产生的根源进行调查分析,这将影响政策工具的选择。矿业企业生产行为不配合矿业经济绿色发展公共政策可大致从绿色发展的认知、态度、能力及可控力等方面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的结果确定针对不同政策目标群体的政策问题解决方案:对于认知不足、价值不认同的矿业企业适用行政手段以及法律手段进行强制性干预;对于绿色转型自身能力不足的矿业企业不能一刀切,可以行政手段将矿业企业取缔,也可通过市场手段激励矿业企业相互整合以提升绿色转型的能力。此外,在此过程中也能确定哪些政策问题是可以借由优质的政策进行调解的(如征地补偿、矿群矛盾调解),哪些是产业发展不可避免但可以通过政策制定改善的(如资源消耗、生态干扰),这些都能为政策制定的科学性提供切实有力的依据。

其四,动态评估和完善现有的矿业经济绿色发展公共政策。一般来说,公共政策方案相对政策问题来说具有滞后性,为确保政策方案对政策问题有效调控,需要对政策方案进行适时的评估,依照政策评估中所发现的政策与政策问题存在的误差对政策方案进行延续、革新以及终结处理。湖南省现存且依然发挥效力的政策文本中存在出台时间长且政策内容滞后性强的问题,应该秉持尊重科学、坚持科学的态度依据科学的理论、方法和技术对包括省法规在内的政府政策进行评估,对在政策评估中所发现的政策内容脱离问题现状的情况进行及时的修改与完善,对失去效力的政策文本也要定期进行清理以提升政策的科学性。对于政策完善问题,湖南省现已初步建立了资源节约与集约调节机制、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机制以及矿区生产安全的保障机制,但这三个机制仍需进一步调整,有关内容还需完善与补充,如矿产资源生态补偿资金来源渠道单一、生态补偿功能不全的问题等。同时,湖南省亟须构建矿产资源开发收益共享机制以及矿地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以改善矿地尖锐的矛盾。

(三)完善政策体系

实现湖南省矿业经济绿色发展需要一系列由不同部门制定的政策加以协调和共同管理,这一系列公共政策构成了矿业经济绿色发展的政策体系。在湖南省矿业经济绿色发展公共政策体系中囊括着不同层次、不同功能的政策,这尤其需要注意政策之间的联系,搞好政策配套,如低层次政策主体制定的政策在权威性不足的情况下需要高层次政策主体支持。政策制定者在制定政策方案时要全面考虑问题,认真分析政策的功能和实施条件,注意不同功能政策的相互配合,防止某项政策实施条件不具备、配套政策不到位而使政策执行难。此外,还要注意政策出台、运作时序的问题,把握好政策出台的时机,协调好政策出台的顺序,防止政策功能的相互抵消。如湖南省政府针对矿业企业资源综合利用进行税费减免、财政奖励,对于综合能力强的大型企业能有效地发挥激励效果,但对于绝大多数的小型企业来说,资源综合利用的技术与设备准入门槛较高,优惠政策难以发挥激励效果。可以通过为小型企业提供其他配套性政策——优惠信贷政策、低价获取高科技设备政策、人才配备政策等调节小型企业在矿业经济绿色发展优惠政策中难以受益的现状。

(四)提升政策执行的效力

首先,加强对政策执行队伍的素质培养,包括能力素质和道德素质。确保政策有效解决问题,除了要制定科学的政策方案,政策的有力执行也不可或缺。政策执行者的能力以及职业素养直接决定着政策实施的效果。因此,提升湖南省矿业经济绿色发展公共政策执行的效力,需要对参与该项政策推行的所有政策执行者进行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多重监督,不断强化政策执行者对政策执行的认识,提高其业务能力、职业道德修养,以避免政策执行者因能力不足或认知偏差导致对政策的曲解、懈怠执行。

其次,改革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制度。其一,切实解决基层政府权责不统一的矛盾,明确定位各级政府在矿业经济绿色发展政策推动工作中的职能,按照职责统一的原则配备管理权力。在现行矿产资源管理体制下,乡镇财政、税收国土工商公安等机构基本上是垂直管理,按照“职责对等”原则,以地方权威性高的政策文本将乡镇上移的权力所对等的责任内容确定下来,以引起政策执行者对政策执行的重视进而提升政策执行效率。其二,要转变政府的职能——强化政府矿产资源的宏观管理以及公共服务。贯彻落实简政放权要求,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建设,深化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理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审批清单,改进和规范矿业权网上申报和审批,推动行政审批事项平台建设。探索运用现代科技信息手段规范矿政管理,加快地质资料共享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健全综合监管平台,促进监管方式创新和管理效能提升。

最后,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政策宣传有利于政策对象知晓政策、理解政策进而接受并服从政策。因此,湖南省各级政府应该努力运用各种手段、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将矿业经济绿色发展的紧迫性、重要意义、发展目标、具体的内容与行为要求、执行效果等有效地传达给矿业企业,提升矿业企业对绿色发展的认识并引导矿业企认同绿色发展战略的价值观,促使矿业企业自觉接受政策。针对目前政策宣传不到位的现状,政府应该不断创新改革现有低效的宣传方式,如不断增强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吸引力、感染力,以提升宣传的覆盖面。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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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纲要》及中国矿业报报道《十三五我国将推进矿产资源五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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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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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曾凌云,史登峰,朱清.湖南省矿业权市场化配置现状分析与建议[J].国土资源导刊,2015(2):19-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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