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贫困人口生存现状,提高其生计发展水平以及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政府扶贫以及社会组织参与贫困治理的共同目标。与政府主导的扶贫开发相比,社会组织由于自身规模较小,以及更专注于满足特定的贫困人口或特定的发展需求,因而往往以贫困人口和贫困社区作为其开展贫困治理的基本单位。同时,社会组织在针对农村社区和贫困人口开展的贫困治理过程中,更加注重满足贫困人口对于人力资本建设、社区自治能力、社区可持续发展等综合性目标,这也与当前阶段政府主导的农村扶贫开发由强调物质资本投资、改善贫困者经济贫困,到强调人力资本投资、克服贫困者能力贫困,进而强调社会资本投资、缓解贫困者的社会排斥[42]的理念转变相一致。可以说,社会组织在农村贫困治理进程中,不仅是社区扶贫资源和公共服务的供给者和承接者,更是成为农村生计发展、能力建设、社区文明等社区综合发展的外部支持者和引导者,以及社区自治能力、自组织建设的陪伴者,社会组织尤其是本土性社会组织成为现阶段农村社区综合发展的重要外部推动力量。
与政府相比,除投入相应的物质资源以外,社会组织在整合和投入知识、技术等非物质资源方面也更具独特性和优越性。尤其是伴随中国社会组织专业化、专一化发展趋势加快,一些专业性社会团体在参与农村贫困治理过程中展现出专业服务优势。2007年,四川省南江县在县养羊协会基础上注册成立了秦巴山新农村建设发展协会,这是一个由地区原畜牧部门工作人员成立的专业技术协会,凭借其专业性技术优势,逐渐发展成为南江地区致力于“三农”发展、社区发展,推进农村产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草根社会组织。协会凭借内部畜牧专业技术人才的优势,2006年,曾协助政府实施中国光彩促进会黄羊发展项目,并建设光彩互助合作社20个。随后,在实施消除贫困联盟以及四川秦巴地区互助互动项目、四川省团委卓卓网防灾减灾项目、南都基金会“5·12”农村社区灾后重建项目、李连杰壹基金“潜力典范”项目以及友成基金会救灾项目过程中,致力于寻找协会优势与贫困社区产业发展的结合点,以畜牧产业促进社区生计建设和产业发展,注重培养农村专业合作社等农民自组织建设,以提高贫困人口的自生发展能力。
现阶段,培养农村生产合作组织以及社区自组织被认为是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和自生发展能力的关键,而社会组织尤其是贫困地区一些本土草根组织在这一过程中扮演了积极的社区建设引导者和陪伴者角色。一方面,由于社会组织具有易于接近贫困对象的优势和特点,在贫困治理过程中更加注重社区的异质性特点及贫困对象的特殊需求,更易于与贫困对象建立紧密的联系,更易于在农村社区自组织建设过程中扮演引导者角色。另一方面,建立社区村民的自组织也是社会组织参与农村贫困治理进程的主要方式,即建立社会组织与村民之间沟通交流的平台,以及维系社会组织及扶贫项目退出后贫困社区的可持续发展。因此,社会组织在社区综合发展过程中突出了对农民自组织建设和公民意识的引导、支持和陪伴作用。(www.xing528.com)
但同时,社会组织在参与农村贫困治理过程中也面临一系列的困难或挑战。包括扶贫资源不足、信息不对称、制度环境障碍、社会认可度低、社会支持匮乏等外部挑战以及组织本身发展问题、专业优势不足等内部问题,这些困难或挑战也进一步影响到社会组织参与农村贫困治理的角色定位。特别是一些致力于农村扶贫的专业性、草根类社会组织,当生存发展面临困难或参与农村贫困治理过程中遭遇外部挑战时,往往难以实现组织本身的扶贫公益目标,进而产生目标转换或偏离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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