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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央地关系的发展历程

时间:2023-05-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便处于一个复杂而灵活的动态调整的过程中。“一五”计划期间,中国的央地关系效仿的是高度集中的斯大林模式。并且首次将完全集中于中央的立法权下放到地方。[33]党的十九大以来,央地关系调整逐步细化,政府对不同领域的财权和事权进行了明确划分。党的十九大提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34]。

中国特色央地关系的发展历程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便处于一个复杂而灵活的动态调整的过程中。“一五”计划期间,中国的央地关系效仿的是高度集中的斯大林模式。在毛泽东推动的两次行政性放权运动下,中国的政府间权力配置有了分散化的趋势,逐步形成了M型层级制行政管理结构[29]。改革开放初期的央地关系调整以向地方放权让利为主。在财权的处理上采用了分灶吃饭的财政包干制,同时大范围地将经济管理的事权下放给地方。对地方的干部任免权进行了扩大,形成了“下管一级,备案一级”的干部管理体制。并且首次将完全集中于中央的立法权下放到地方。1992年以后,央地关系的调整表现出不同领域的集权与分权并存。一是利用分税制改革再度将财权大幅上收到中央。二是利用部门垂直化改革和行政审批权下放和取消来调整事权分配[30]。三是立法权分配遵从了法制化的途径。四是灵活运用干部交流和考核指标等制度来调整人事权,以遏制地方主义的倾向[31]

党的十八大以来,央地关系调整的一个重点就是逐步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做出科学清晰的界定。[32]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进行了原则性的划分,提出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2016年,国务院首次较为系统地对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进行划分,明确了财政事权划分的改革方向:一是适度加强中央的财政事权,二是保障地方履行财政事权,三是减少并规范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33]党的十九大以来,央地关系调整逐步细化,政府对不同领域的财权和事权进行了明确划分。党的十九大提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34]。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在体制机制层面理顺这对关系,提出要“健全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体制机制”[35],并进行了系统性论述:“理顺中央和地方权责关系”,“减少并规范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权。赋予地方更多自主权,支持地方创造性开展工作”。“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规范垂直管理体制和地方分级管理体制。”“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36](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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