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方案管理人员应指定审核组成员,包括审核组长和特定审核所需要的技术专家。
应在考虑实现规定范围内每次审核目标所需要的能力的基础上,选择审核组。如果只有一名审核员,该审核员应承担审核组长所适用的全部职责。
在确定特定审核的审核组的规模和组成时,应考虑下列因素:
1)考虑到审核范围和准则,实现审核目标所需要的审核组的整体能力。选择审核组时,要注意审核员的合理搭配,以确保审核组从整体上具备审核目的所需要的能力。
2)审核的复杂程度以及是否为结合审核或联合审核。越复杂的管理体系或组织对审核组的要求越高。
3)所选定的审核方法。
4)法律法规要求、合同要求和受审核方所承诺的其他要求。
5)确保审核组成员独立于被审核活动以及避免任何利害冲突的需要。也就是确保审核组的独立性与公正性,内审员不能审核自己有责任的部门。
6)审核组成员共同工作的能力以及与受审核方的代表有效协作的能力。(www.xing528.com)
7)审核所用语言以及受审核方特定的社会和文化特性。这些方面可以通过审核员自身的技能或通过技术专家的支持予以解决。
为了保证审核组的整体能力,应采取下列步骤:
1)识别达到审核目标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
2)选择审核组成员以使审核组具备所有必要的知识和技能。
如果审核组的审核员没有具备所有必要的能力,审核组应包含具备相关能力的技术专家。技术专家应在审核员的指导下工作,但不能作为审核员实施审核。
审核组可以包括实习审核员,但实习审核员应在审核员的指导和帮助下参与审核。初次参加审核的内审员一般不宜独立从事审核,要在一名有过一定审核经验的内审员的指导下进行审核。
在审核过程中,如出现了利益冲突和能力方面的问题,审核组的规模和组成可能有必要加以调整。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在调整前,有关方面(如审核组长、审核方案管理人员、审核委托方或受审核方)应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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