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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客体及内部审计挖掘重要信息的探讨

时间:2023-05-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调研发现,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客体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主,部门或单位负责人较少。七是内部审计在其他审计业务发现重要信息,认为有必要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客体及内部审计挖掘重要信息的探讨

1.审计机关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客体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是审计机关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客体(审计对象),既包括一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又包括党委、政府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或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部门负责人。党政主要负责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审计客体一般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政府组成部门,包括自然资源部门、水利部门、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发展和改革部门等。第二,政府直属机构,如统计部门等。第三,下级党政机构。例如,审计机关对某位市委书记、市长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审计客体包括市政府有关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县(区、市)级党委、政府,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下级党政机构。

调研发现,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客体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主,部门或单位负责人较少。部分审计机关甚至尚未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多数的市县级审计机关以下一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审计对象,较少对同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开展审计。这样有利于扩大审计影响,但是审计点多面广,审计深度和广度不容易把握。以某省C市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为例,2016年至2019年共开展审计项目12个,组织部门委托的审计项目4个,审计机关主动开展的审计项目8个,占所有审计项目的2/3。特别是《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颁布实施后,该市以审计机关主动安排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为主,组织部门委托审计为辅。该市对领导干部层级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审计对象既有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又有乡镇正科级党政负责人,既有党政同审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又包括党委或政府负责人。

2.内部审计机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客体

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11号),内部审计机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象应当是本部门本单位或者其下属单位负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或者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或者对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或生态环境保护履行重要责任的部门、单位。(www.xing528.com)

3.确定审计客体需要考虑的因素

国家审计机关初步选择审计对象可以考虑的因素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同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决定,上级审计机关工作安排,党委组织部门委托,行政区域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状况,本级审计机关审计全覆盖规划计划,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具有的审计资源以及审计目标、审计效率、审计效果等。经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定后,按照规定报告同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审批。

内部审计机构选择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象需要考虑的几个因素:一是国家审计机关工作安排。部门、单位内部审计机构依法在向国家审计机关报告内部审计工作之后,同级审计机关要求内部审计机构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或者生态环境保护审计。二是部门、单位工作重点。根据部门、单位决策部署,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某一个阶段的重点工作或者日常工作。三是领导干部分管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现实需要。例如,本部门、本单位或下级部门、单位产生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或者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重大风险,发生或者很可能突发的事件且具有重大负面影响,引起广泛关注。四是本部门、本单位组织部门或者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委托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五是生产经营、内部管理的需要。主要是本部门、本单位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资产或者生产经营一个时期之后,需要评价对自然资源资产、生态环境的影响。六是内部审计机构经过调研,认为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将能促使本部门、本单位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生态环境保护产生较大“杠杆效应”,内部审计机构主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七是内部审计在其他审计业务发现重要信息,认为有必要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八是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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