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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村扶贫项目:形式与内容优化

时间:2023-05-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4年年初,全县成立了包括岩村在内的四个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以重点推进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并以产业发展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建设为契机,助推国家精准扶贫政策的实施。由此,以特色农业产业为主导的项目实施成为岩村精准扶贫政策执行的主要形式和内容。围绕产业发展项目的实施推进,流转农民土地入股企业、引导农民调整产业结构以及优化地区投资环境成为岩村精准扶贫过程中的头等大事。

岩村扶贫项目:形式与内容优化

岩村所在西省是全国贫困程度最深的欠发达省份地区,也是近年来国家和地区扶贫开发投入力度最大的贫困地区之一。2011年以来,按照地区有关精准扶贫的工作部署安排,岩村相继实施了“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特惠贷”金融扶贫贷款光伏发电扶贫、乡村旅游等多项扶贫开发项目,在改善村庄基础设施环境、帮助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自2014年起,岩村所在县区开始在全县贫困乡村实施农业特色产业扶贫项目,以进一步调整地区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并与精准扶贫、乡村旅游、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政策项目相结合。通过引导农民以土地流转形式入股企业进行集约化生产经营,以及发展乡村旅游的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农村土地、劳动力以及生态环境等山区优势资源的优化配置。2014年年初,全县成立了包括岩村在内的四个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以重点推进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并以产业发展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建设为契机,助推国家精准扶贫政策的实施。由此,以特色农业产业为主导的项目实施成为岩村精准扶贫政策执行的主要形式和内容。

由于岩村较周边其他贫困村相比具有相对优越的自然条件和耕地资源。2012年以前也曾有地方企业在此投资建设了农超对接蔬菜基地,为村庄产业发展奠定了一定基础。因而在新一轮特色农业产业园区建设规划中,岩村被作为特色农业产业园区的核心部分。按照“一村一品”的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岩村主导产业被确定为花卉、蔬菜和精品水果种植产业,以及以此为基础的现代旅游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产业。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县扶贫部门将岩村及其所在特色农业产业园区作为产业扶贫项目的重点扶持对象,重点支持园区道路、绿化、电力、通信、饮水灌溉等基础设施以及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建设,并对企业投资建设的产业项目提供相应的优惠和政策补贴。自2014年3月开始,伴随岩村及以周边几个村庄相继被纳入农业特色产业园区建设规划范围,园区管理委员会组建成立并入驻岩村作为临时工作点,开始负责整个园区发展的规划、引导工作和项目协调工作。

岩村这个园区的规划思路就是农旅结合,以农业产业发展为基础,以旅游业为引导,现在农业产业就是希望做出两三个龙头产业来。目前最大的一个就是牡丹种植,主张把生态做成产业,把产业做成生态,核心区准备发展一万亩,现在已经种植了3140亩,今年准备再种植5000亩,要到后年才产生效益。还有就是百果园的精品水果工程,今年种植果树将近400亩,基本上猴年可以开始产生效益了。(访谈资料:20160820-GWHFZR)

企业要来这边,要做什么产业、多少资金投入都要有一个规划。等产业引进来,我们就帮忙协调土地入股流转。产业项目的补贴按照政府来办,先建后补,比如一千亩土地的规模,如果要达到70%以上的规模,政府按照不同的产业进行不同的补贴。比如一些企业做到省级园区前50名的,政府就补助100万元,主要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当然还有产业发展的补助,比如种植、养殖、人工方面还有其他一些补助。(访谈资料:20160820-GWHHLS)

作为农村产业化扶贫的重要形式,特色农业产业园区建设也是一种典型的国家(政府)主导的发展项目。由此,按照上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实施方案,县政府部门制定了专门性的项目规划和任务分解表,同时要求乡镇政府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为契机,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11],协助入驻企业流转农民土地,并执行上级有关农业产业扶贫项目及发展乡村旅游的相应政策措施。因此,乡镇政府作为属地管理部门以及贫困村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除了要负责协助园区管理委员会、投资企业等外部主体推进农业产业项目的实施工作以外,还需要在项目过程中兼顾项目实施与贫困户帮扶以及村民与企业在土地流转入股、收益分红等过程中的利益矛盾问题。而村庄既作为产业扶贫项目的实施对象和主体,又由村庄干部承担大量的项目实施工作,凸显了村庄干部多重代理人的角色和作用。(www.xing528.com)

2014年开始,伴随第一批投资企业入驻岩村,并进行农民土地流转承租以及牡丹、辣椒和软籽石榴等产业种植和乡村旅游开发项目,岩村产业扶贫项目随即开始展开和推进。围绕产业发展项目的实施推进,流转农民土地入股企业、引导农民调整产业结构以及优化地区投资环境成为岩村精准扶贫过程中的头等大事。但由于企业、农民及政府在项目建设中具有多重利益目标,项目实施过程并不顺利,乡村干部也投入了大量精力进行村民土地流转、纠纷协调以及项目范围内违种现象的处理和解决,在动员村庄土地入股、改变种植结构、优化园区发展环境等具体事件过程中与村民进行了广泛互动。

笔者调研期间,岩村及其所在产业园区已有15家企业入驻。其中,2016年主要在岩村投资的企业包括一家牡丹加工企业、两家农业开发公司以及一家中药材种植企业,他们与地方政府签订相应的精准扶贫协议,并在岩村进行药用牡丹、有机蔬菜、软籽石榴等种植类产业项目。据了解,这些企业大多通过县政府部门及园区管理委员会招商引资进入岩村,采取村庄土地入股、产业工人管理、企业经营销售产品的方式运作,农民可以通过土地流转、园区务工以及年底收益分红等多种形式获得相应收入。同时,按照与政府达成的精准扶贫合作协议,企业要将部分收益交由村集体,用于发展村庄公益事业以及扶持贫困户实现脱贫致富。除此以外,园区借助花卉和百果园种植产业以及县旅游投资公司投资建设的森林公园项目,以期进一步发展旅游观光农业及乡村旅游,逐步调整村庄以种植农业为主的产业结构。

在此过程中,乡村干部作为企业与农民之间的沟通和中介,承担了项目运行中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包括动员宣传、项目规划传达、协调项目实施、接受上级评估验收等。同时,从具体的工作内容看,乡村干部又具有明显的分工,乡镇主要负责与投资企业进行沟通,确保投资项目产业规划与乡镇扶贫产业发展规划相一致,并协商签订企业关于带动贫困人口脱贫的协议和责任书;村庄干部则主要在项目推进过程中负责乡镇意见的传达以及村庄土地流转入股等具体工作。由此,在以农业特色产业扶贫为内容的扶贫项目运作过程中,乡镇与村级干部将在村庄精准扶贫的政策场域,与作为项目对象和参与者的村民一起,产生大量面对面的、直接性的互动和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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