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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考核:完善材料与现场提升结果生产能力

时间:2023-05-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当前,中国在推行精准扶贫的农村贫困治理进程中,目标管理责任制依然是国家和地方政府组织管理和政策执行的主要形式。[3]作为国家治理的一项技术策略及实践性制度形式,目标管理责任制是国家权力嵌入基层社会,实现基层治理中国家权力生产与再生产的重要手段[4],也是一套实现基层治理的策略与技术。

扶贫考核:完善材料与现场提升结果生产能力

从中国公共政策的执行过程来看,国家和中央政府主要通过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制度形式,依靠自上而下的科层制组织体系,将国家提出的政策目标和政策要求进行逐级分解、细化和传递,形成各级党政组织具体实施的任务、目标和指标体系,并以此作为国家对各级政策执行组织及其执行者进行管理(如考核、评比、奖励、惩罚等)的依据。当前,中国在推行精准扶贫农村贫困治理进程中,目标管理责任制依然是国家和地方政府组织管理和政策执行的主要形式。如前所述,各级政府围绕精准扶贫的总体性目标进行相应的指标细化和分解,并通过签订脱贫攻坚目标责任书的形式层层落实责任。而作为国家贫困治理政策执行的终端和实践场域,无论是国家对地方政府、基层乡镇、驻村干部等各类政策执行组织和行动者的工作考核,还是对贫困村及贫困人口减贫脱贫的成效检视,基层乡村都将被作为各类贫困治理的有关检查、评估、考核、观摩等活动的最终落脚点。可以说,乡村场域的政策执行实践和治理效果是检验国家贫困治理政策目标实现与否以及实现程度的根本所在,也是目标管理责任制在基层社会微观运作的实践形态和结果体现。

当前在以精准扶贫为代表的农村贫困治理进程中,国家提出“对贫困户和贫困村识别、帮扶、管理的具体成效以及贫困县扶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量化考核”的“精准考核”要求,不仅在考核内容和指标体系上进行了强化和创新,也在中国独特的压力型体制以及“政治锦标赛”的地方竞争模式下,不断加大各级政府间尤其是对基层精准扶贫工作的考核检查。由此,应对上级的检查和考核工作成为基层精准扶贫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天天有检查、周周有汇报、月月有考评”,几乎成为基层乡镇精准扶贫的工作常态。从乡村的角度看,无论是国家和各级政府部门组织的正式评估、考核活动,还是其他组织主体在村庄进行的观摩、学习、调研等非官方活动,都是对基层村庄贫困治理工作以及扶贫脱贫效果的一种展演。而目标考核作为国家和地方政府间目标管理责任制中的重要环节,基层乡村高度重视上级政府部门进行的各类考察、评估、观摩等活动,在不断的“应酬政治”[1]“迎检游戏”[2]的过程中发展出了一套“接待”“陪同”“摆平”等应对策略和手段。[3](www.xing528.com)

作为国家治理的一项技术策略及实践性制度形式,目标管理责任制是国家权力嵌入基层社会,实现基层治理中国家权力生产与再生产的重要手段[4],也是一套实现基层治理的策略与技术。从研究来看,以往研究者对目标管理责任制形式下地方政府考核检查活动的运作过程、机制特征以及基层政府的应对策略进行了广泛关注。在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微观运作研究中,研究者很少将村级组织纳入分析的单元,其隐含的假设认为村级组织是与乡镇政府一体的基层政权。事实上,虽然乡镇一级将科层组织间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复制”到与村级组织和村庄干部的关系当中,从而建立乡村之间特殊的利益——责任共同体,但二者分属不同的组织和结构,特别是乡村干部在精准识别、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也具有不同的行为取向和分工策略,这对于乡村干部迎检过程中的行为策略研究提出了新的命题。因此,本章以目标管理责任制有关基层乡村的考核环节入手,以基层精准考核政策实践中乡村干部应对上级考核、检查等工作过程为分析基础,探讨作为街头官僚的乡村干部如何基于贫困治理结果的生产再造,来进行基层政策执行过程和政策效果的展演以及如何应对上级的检查与考核,并假定乡村干部在应对过程中具有不同的行为选择和角色分工,进一步细化有关乡村干部政策执行的行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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