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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元时代景德镇税课及《陶记》著作时代初探:小结

时间:2023-05-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本文对宋元时代的景德镇税课与其相关制度及《陶记》的著作时代进行了初步考察,现小结如下:1.景德镇自景德元年置镇之后至熙宁十年的七十三年间,该镇税课不多,直入浮梁,再由浮梁汇总上缴饶州。

宋元时代景德镇税课及《陶记》著作时代初探:小结

本文对宋元时代的景德镇税课与其相关制度及《陶记》的著作时代进行了初步考察,现小结如下:

1.景德镇自景德元年(1004)置镇之后至熙宁十年的七十三年间,该镇税课不多,直入浮梁,再由浮梁汇总上缴饶州。

2.从熙宁十年开始,景德镇税课已越过浮梁县,单独向饶州缴纳,其时商税为三千三百三十七贯,区区一镇之税几乎与德兴全县之商税相等,可见其时窑事与商业的繁盛。

3.通过《河南强氏族谱》“强子魁”条的考证,景德镇南宋商税在三万贯以上,等于熙宁十年的十倍,强子魁条虽属稀见的证据,但比较可信,因为蒋祈记其时景德镇附加税与杂税月额为三千贯,那么年额必然在三万贯以上。其时的商税决不会低于这个数字,足见族谱资料之重要。其时的税入虽较北宋大大提高,但仍按熙宁旧例越县缴州。

4.元代景德镇商业较南宋发达,已属全国屈指可数的经济重镇之一,其商税额为饶州路的二分之一,并直缴江浙行省(而在北宋时,一镇之商税只有饶州的八分之一)。这一资料表明,元代的景德镇民营窑业与商业必然空前发达,笔者的这一论断虽与清人蓝浦和近人的说法一致,但依据却大相径庭,前者纯以《陶记》为据而做出推想;笔者的这一看法则来自《元典章》。

5.《陶记》中记述的镇税越县缴州的这一制度,始自北宋熙宁十年,终于南宋,元代未曾沿用。但由于《陶记》的上限为淳熙十四年,故知这一文献不是元代著作,而是南宋中后期的文献,这是笔者近年来获得的《陶记》著于南宋的新证据。

6.熊寥为了把《陶记》说成元代著作而创造的“南宋镇税不能越县缴州,和元代镇税只能向浮梁州缴纳”的所谓史实,既和南宋制度抵牾,也和元代制度无关,纯属臆想之物。它既不能作为否定《陶记》著于南宋,也不能用来作为肯定《陶记》著于元代的根据。但由于得到了考古界和陶瓷界的名流们的支持,终于在读者中产生了影响,也给笔者以反面的启发,显然有益于学术讨论,理应予以赞扬。

1987年10月

于品陶斋

参考书目:

(以引文出现先后为序)

1.康熙二十一年陈淯纂《浮梁县志》景德镇图书馆藏原刊本

2.乾隆七年李洊德等纂《浮梁县志》北京图书馆藏原刊本

3.中华书局《文史》十八·十九辑拙稿《蒋祈陶记著作时代考辨》(上、下)(www.xing528.com)

4.(日)爱宕松男《东洋史学论》第一卷《中国陶瓷产业史》第七章《读刘新园氏蒋祈“陶记”著

作时代考辨》(日本三一书房精印本

5.江西省陶瓷公司《景德镇陶瓷》1983年第四期熊寥《蒋祈陶记著于元代辨》

6.《宋会要辑稿》中华书局影印本

7.康熙十二年王临元纂《浮梁县志》残本北京国书馆箴

8.《宋史》中华书局排印标点本

9.明天顺刻本《河南强氏族谱》

10.宋《庆元条法事类》中华书局影印本

11.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中华书局排印本

12.《元史》中华书局排印标点本

13.明·王宗沐《江西大志》北京图书馆藏明刊本

14.《沈刻元典章》中华书局翻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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