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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证明:两部制水价的优势

时间:2023-05-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如澳大利亚昆士兰州的Sun-Water公司在大多数情况下采用两部制水价。水利部1999年发布的《水利产业政策实施细则》规定,水利工程供水应推行两部制水价。两部制水价中,基本水价按补偿供水工程固定成本费用的原则核定,计量水价按补偿供水工程正常运行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核定。两部制水价应按照有利于供水经营者供水耗费均衡补偿、有利于用水户均衡负担水费和有利于促进节约用水的原则,合理划分,准确计算。

实践证明:两部制水价的优势

1.两部制水价的基本内涵

两部制水价实质上是对供水生产成本、费用中的固定成本、可变成本实行不同的补偿方式,即固定成本由基本水价补偿,可变成本由计量水价补偿。这种做法,在国际上也是被推崇的。如澳大利亚昆士兰州的Sun-Water公司在大多数情况下采用两部制水价。在两部制水价中,有一部分是按额定分配水量计算的固定收费(称之为A部分),不论用水户是否引用了水,这部分费用是必须支付的。设置固定收费可使供水经营者得到稳定收入,能保证最低收入得以补偿固定成本。两部制水价中的第二部分收费是按实际引用的水量计费的(B部分)。向用水户收取的这部分费用取决于用水量,其目的是补偿可变成本,例如抽水电费及运行维护费用。水利部1999年发布的《水利产业政策实施细则》规定,水利工程供水应推行两部制水价。两部制水价中,基本水价按补偿供水工程固定成本费用的原则核定,计量水价按补偿供水工程正常运行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核定。但是,我国目前水利工程供水生产成本、费用中绝大部分是固定成本、费用,如果完全按照《水利产业政策实施细则》要求核定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则基本水价的水平要远远高于计量水价的水平,这样既不易被用水户接受,也不利于节水。因此,《水价办法》对基本水价、计量水价的核算原则做出了比较符合水利工程供水实际的规定,使基本水价与计量水价的比例趋于合理。《水价办法》规定的由基本水价补偿的成本费用既有固定成本,如折旧费等,也有一般意义上的可变成本,如供水直接工资;由计量水价补偿的成本费用也同样如此,既有固定成本,如折旧费等,也有可变成本,如水资源费、直接材料费、其它制造费用。《水价办法》如此规定,主要是考虑要保证基本的人员工资、管理机构的维持和工程必要的修理和改造等方面的经费。《水价办法》关于基本水价、计量水价核定的原则规定主要是针对已建供水工程,对于新建供水工程,则可以实行完全意义上的两部制水价,如南水北调工程,先由供水经营者与用水户签订长期供水合同,在合同中约定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的计算方法。

2.实施两部制水价的意义

实行两部制水价是供水工程的基础性、效益持续性的必然要求。

水利工程供用水受降水影响大,尤其是在我国南方地区,当降水充沛、风调雨顺时,农业所需水利工程供水数量相对较少,实行单一水价的水利工程,在连续丰水的情况下,供水经营者就会出现连续几年水费收入很少,难以维持运营,同时在丰水年份,输水渠系及建筑物发生水毁的情况也较严重,这就会形成在丰水期水利工程得不到正常及时的维修,在枯水期又不能完全确保水利工程供水功能的情况。用水户按基本水价交纳基本水费可以保障供水管理单位有一定量的不随供用水情况而变化的水费收入,可以保证供水管理单位在供需水不稳定的情况下,仍有一部分稳定的水费收入用于水利工程基本的维修养护,确保水利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水利工程供水作为资金密集型的基础产业,前期建设投入资金额较大,工程建设总投资的多少往往直接影响工程运营成本的高低。推行两部制水价,有利于用水户在工程建设前能提出合理的需水请求,有利于工程项目论证中合理地确定用水需求,从而准确核定水利工程的规模,使之达到经济规模,避免“大马拉小车”的情况发生,提高水利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3.两部制水价的确定原则和计算方法

(1)确定原则。两部制水价应按照有利于供水经营者供水耗费均衡补偿、有利于用水户均衡负担水费和有利于促进节约用水的原则,合理划分,准确计算。

1)合理划分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要将供水经营者的成本、费用合理划分为供水生产成本、费用,社会公益耗费和多种经营成本、费用等;二是将供水生产成本、费用合理划分为农业用水、非农业用水两部分;三是将分摊到农业用水和非农业用水(如有水力发电的还须进一步分摊)的供水生产成本、费用,按照《水价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原则,分别合理地划分为由基本水价补偿的部分(A部分)和由计量水价补偿的部分(B部分)。

2)准确计算是指,要准确计算供水生产成本、费用的各个构成项目费用。同时,要保证供水容量、销售水量、有效灌溉面积等有关数据的准确。如,管理费用中的工会费用、职工教育费等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的费用,它计算的基数是供水经营者的全部职工工资的总额,不是直接工资的总额,并且管理费用中的工会费用、职工教育费等是要全部计入基本水价补偿的成本、费用中(A部分)。

(2)计算方法。第一步,将供水经营者的成本、费用分为直接工资(含社会保障支出)、管理费用、折旧费、修理费、直接材料(含原水费)、其它直接支出、制造费用(指不含折旧费、修理费、水资源费的制造费用)、营业费用财务费用等9个分项和水资源费。

第二步,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库容比例法或工作量比例法、人员工资比例法等其它方法,计算有关分摊比例;

第三步,按分摊比例计算分摊到供水生产成本、费用的9个分项;

第四步,按《水利工程供水生产成本、费用核算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计算不同供水对象的分配系数,并按分配系数将供水生产成本、费用的9个分项分别划分为农业用水、非农业用水两部分。

第五步,按不同供水对象的水量、不同用水的水资源费标准,将水资源费划分为农业用水、非农业用水两部分。

第六步,计算非农业用水的利润、税金。

第七步,将分摊到农业用水(或非农业用水)的各项成本、费用划分为两部分:

非农业用水由计量水价补偿的部分还有利润和税金。

第八步,将A部分、B部分按供水容量(或设计供水量、协议用水量)、实际供水量分别计算出基本水价、计量水价的具体水平。

1)农业用水:

现有供水工程,用水户的有效灌溉面积资料核实的,与用水户签订协议供水量(或明确该用水户的供水容量、设计供水量)有难度的,基本水价也可暂按有效灌溉面积计算(具体按下式计算),当与所有用水户都签订了供用水合同,且在合同中明确了每个用水户的供水容量(或设计供水量)时,则基本水价应按合同中的协议供水量计算。

基本水价=部分成本、费用(A部分)/有效灌溉面积

计算基本水价、计量水价所用的供水容量(或设计供水量、协议供水量、有效灌溉面积)、计量供水量是供水工程供农业用水的总计数,向明确的单个用水户收取的基本水费是按分配到该用水户的设计供水量(或协议用水量、有效灌溉面积)计收的、计量水费是按该用水户的实际供水量计收的。

【例1】 某灌区平均年运行费用1000万元,其中,供水直接工资180万元、管理费用90万元,折旧费300万元,维修费80万元,直接材料费280万元,其它费用70万元。该灌区协议供水量10000万m3,平均年供水量9000万m3。①计算该灌区的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②灌区某用户协议用水量5000m3,当年实际用水量4500m3,计算该用户应交纳的基本水费、计量水费。

①根据《水价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先将灌区的平均年运行费用划分为A部分和B部分:

灌区的两部制水价为:基本水价0.046元/m3,计量水价0.06元/m3

②该用户本年度应缴纳的基本水费为:5000m3×0.046元/m3=230元,基本水费如按季度收取,即该用户每季度应缴基本水费57.5元。(www.xing528.com)

该用户应缴纳的计量水费为:4500m3×0.06元/m3=270元,计量水费的具体缴纳时间按供用水合同的规定执行。

2)非农业用水:

【例2】 某水库平均年运行费用1300万元,其中A部分600万元,B部分700万元;另外,该水库计价税金60万元,计价利润240万元。该水库的供水对象是:自来水厂甲、工厂乙、工厂丙。该水库管理单位与甲、乙、丙签订的供水协议中规定:每年分别向甲、乙、丙供水2000万m3、600万m3和400万m3。甲、乙、丙某年实际用水1700万m3、500万m3、300万m3。①计算该水库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②核算甲、乙、丙应缴水费。

(1)水库的总协议供水量为:2000+600+400=3000万m3

水库的总销售水量为:1700+500+300=2500万m3

(2)甲自来水厂应缴的水费:

乙厂应缴的水费:

丙厂应缴的水费

【例3】 某水库的供生水生产成本、费用(不含水资源费)为1000万元,其中A部分为600万元,B部分为400万元。农业用水的供水生产成本、费用分摊系数为0.4,非农业用水的供水生产成本、费用分摊系数为0.6,非农业用水的计价税金为40万元,非农业用水的计价利润为170万元,供水经营者因供非农业用水而需向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缴纳水资费90万元。农业用水的有效灌溉面积为6万亩,平均年供水量为2000万m3,非农业用水的协议供水量为2000万m3,实际年供水量为1800万m3。计算农业用水、非农业用水的基本水价、计量水价。

(1)农业用水。分摊到农业用水的供水生产成本、费用中。

A部分=600万元×0.4=240万元

B部分=400万元×0.4=160万元

则,基本水价=240万元÷6万亩=40元/亩

计量水价=160万元÷2000万m3=0.08元/m3

(2)非农业用水。分摊到非农业用水的供水生产成本、费用中。

A部分=600万元×0.6=360万元

B部分=400万元×0.6=240万元

则,基本水价=360万元÷2000万m3=0.18元/m3

计量水价=(240万元+40万元+170万元+90万元)÷1800万m3=0.30元/m3

4.基本水价的计价单位

对于新建水利工程,基本水价应按供水容量(或设计供水量、协议用水量)计算基本水价,基本水价的计价单位为元/m3;对于已建水利工程,供水者与用水者签订了供用水合同,并且注明协议用水量的,应按协议供水量计算基本水价,基本水价的计价单位为元/m3,协议用水量可根据供水容量或多年平均实际用水量商定;已建水利工程供农业用水的,也可在核实灌溉田亩的基础上,按有效灌溉面积计算基本水价,基本水价的计价单位为元/亩。基本水费可按月收取,也可按季度收取或按年度收取。

5.推行两部制水价应具备的条件

(1)现有水供水工程,计量设施比较完善,对每一个用水户的供水量基本能做到准确计量的,且用水需求不稳定的;

(2)有关资料比较完整的,包括供水生产成本、费用核算资料、供水工程设施的设计资料、用水户资料、供用水量历史资料等有关资料比较完整、真实的;

(3)新建供水工程,供水经营者、用水者签订了供用水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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