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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普通股票的条件与规定

时间:2023-05-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登记成立后,即向股东正式交付股票。实施IPO的公司,应当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发行普通股票的条件与规定

股票股份有限公司为筹措股权资本而发行的有价证券,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凭证。股票作为一种所有权凭证,代表着股东对发行公司净资产的所有权。股票只能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5.2.1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管理者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股票的一般程序如下文介绍。

①发起人认足股份、缴付股资

发起方式设立的公司,发起人认购公司的全部股份;募集方式设立的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非货币资产作价出资。在发起设立方式下,发起人缴付全部股资后,应选举董事会监事会,由董事会办理公司设立的登记事项;在募集设立方式下,发起人认足其应认购的股份并缴付股资后,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

②提出公开募集股份的申请

以募集方式设立的公司,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部门递交募股申请,并报送批准设立公司的相关文件,包括公司章程、招股说明书等。

③公告招股说明书,签订承销协议

公开募集股份申请经国家批准后,应公告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应包括公司的章程、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本次每股票面价值和发行价格、募集资金的用途等。同时,与证券公司等证券承销机构签订承销协议。

④招认股份,缴纳股款

发行股票的公司或其承销机构一般用广告或书面通知的办法招募股份。认股者一旦填写了认股书,就要承担认股书中约定的缴纳股款义务。如果认股者的总股数超过发起人拟招募的总股数,可以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哪些认股者有权认股。认股者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代收股款的银行缴纳股款,同时交付认股书。股款认足后,发起人应委托法定的机构验资,出具验资证明。

⑤召开创立大会,选举董事会、监事会

发行股份的股款募足后,发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法定30天)主持召开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应有代表股份总数半数以上的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创立大会通过公司章程,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并有权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作价进行审核。

⑥办理公司设立登记,交割股票

经创立大会选举的董事会,应在创立大会结束后30天内,办理申请公司设立的登记事项。登记成立后,即向股东正式交付股票。

股票上市的目的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便于筹措新资金,公司上市后,可以通过增发配股、发行可转换债券等方式进行融资;促进股权流通和转让,股票上市后便于投资者购买,提高了股权的流动性和股票的变现力,便于投资者认购和交易;促进股权分散化,上市公司拥有众多的股东,加之上市股票的流通性强,能够避免公司的股权集中,分散公司的控制权,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便于确定公司价值,股票上市后,公司股价有市价可循,便于确定公司的价值。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即时的股票交易行情,就是对公司价值的市场评价。同时,市场行情也能够为公司收购兼并等资本运作提供询价基础。

但股票上市也有对公司不利的一面,这主要有:上市成本较高,手续复杂严格;公司将负担较高的信息披露成本;信息公开的要求可能会暴露公司的商业机密;股价有时会歪曲公司的实际情况,影响公司声誉;可能会分散公司的控制权,造成管理上的困难。

上市公司出现财务状况或其他状况异常的,其股票交易将被交易所“特别处理(ST:Special Treatment)”。“财务状况异常”是指以下几种情况: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的净利润为负值;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其股东权益低于注册资本;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股东权益扣除注册会计师和有关部门不予确认的部分后,低于注册资本;注册会计师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产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份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对上年度利润进行调整,导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亏损;经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财务状况异常的。“其他状况异常”是指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导致生产经营活动基本中止,公司涉及的可能赔偿金额超过公司净资产的诉讼等情况。

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被实行特别处理期间,其股票交易遵循下列规则:股票报价日涨跌幅限制为5%;股票名称改为原股票名前加“ST”;上市公司的中期报告必须经过审计。

5.2.2 上市公司的股票发行

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在证券市场上发行股票,包括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两种类型。公开发行股票又分为首次上市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公开发行股票,非公开发行即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也叫定向发行。

首次上市公开发行股票(Initial Public Offering,以下简称IPO),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对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流通和交易。实施IPO的公司,应当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实施IPO的基本程序是:公司董事会应当依法就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方案、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及其他事项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就本次发行股票作出决议;由保荐人保荐并向证监会申报;证监会受理,并审核批准;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公司应在6个月内公开发行股票;超过6个月未发行的,核准失效,须经证监会重新核准后方可发行。(www.xing528.com)

上市公开发行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已经上市后,通过证券交易所在证券市场上对社会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包括增发和配股两种方式。其中,增发是指增资发行,即上市公司向社会公众发售股票的再融资方式,而配股是指上市公司向原有股东配售发行股票的再融资方式。增发和配股也应符合证监会规定的条件,并经过证监会的核准。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也叫定向募集增发。其目的往往是为了引入该机构的特定能力,如管理、渠道等。定向增发的对象可以是老股东,也可以是新投资者。总之,定向增发完成之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往往会发生较大变化,甚至发生控股权变更的情况。

在公司设立时,上市公开发行股票与非上市不公开发行股票相比较,上市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的发行范围广,发行对象多,易于足额筹集资本,同时还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知名度。但公开发行方式审批手续复杂严格,发行成本高。在公司设立后再融资时,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和非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相比较,上市公司定向增发优势在于:有利于引入战略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有利于利用上市公司的市场化估值溢价,将母公司资产通过资本市场放大,从而提升母公司的资产价值;定向增发是一种主要的并购手段,特别是资产并购型定向增发,有利于集团企业整体上市,并同时减轻并购的现金流压力

5.2.3 引入战略投资者

我国在新股发行中引入战略投资者,允许战略投资者在公司发行新股中参与配售。按照证监会的规则解释,战略投资者是指与发行人具有合作关系或有合作意向和潜力,与发行公司业务联系紧密且欲长期持有发行公司股票的法人。从国外风险投资机构对战略投资者的定义来看,一般认为战略投资者是能够通过帮助公司融资、提供营销与销售支持的业务,或通过个人关系增加投资价值的公司或个人投资者。

一般来说,作为战略投资者的基本要求是:要与公司的经营业务联系紧密;要出于长期投资目的而较长时期地持有股票;要具有相当的资金实力,且持股数量较多。

战略投资者具有资金、技术、管理、市场、人才等方面的优势,能够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上市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使其能够和上市公司之间形成紧密的、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由此增强公司经营实力、提高公司管理水平、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因此,对战略投资者的基本资质条件要求如以下。

①提升公司形象,提高资本市场认同度

战略投资者往往都是实力雄厚的境内外大公司、大集团,甚至是国际、国内500强企业,他们对公司股票的认购,是对公司潜在未来价值的认可和期望。

优化股权结构,健全公司法人治理

战略投资者在公司占一定股权份额并长期持股,能够分散公司控制权,战略投资者参与公司管理,能够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战略投资者带来的不仅是资金和技术,更重要的是能带来先进的管理水平和优秀的管理团队。

③提高公司资源整合能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战略投资者往往都有较好的实业基础,能够带来先进的工艺技术和广阔的产品营销市场,并致力于长期投资合作,能够促进公司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有助于形成产业集群,整合公司的经营资源。

④达到阶段性的融资目标,加快实现公司上市融资的进程

战略投资者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并与发行人签订有关配售协议,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能够为新上市的公司提供长期稳定的资本,帮助上市公司用较低的成本融得较多的资金,提高了公司的融资效率

从现有情况来看,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确定战略投资者还处于募集资金最大化的实用原则阶段。谁的申购价格高,谁就能成为战略投资者,管理型、技术型的战略投资者还很少见。资本市场中的战略投资者,目前多是追逐持股价差、有较大承受能力的股票持有者,一般都是大型证券投资机构。

【小案例5】

江淮动力公司的配股筹资

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证券代码:00616,以下是其配股发行公告的部分内容:

1.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发行人”或“江淮动力”)。配股事宜经公司2010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0年4月16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本次配股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本次配股以2011年1月24日(股权登记日,T日)收市后江淮动力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其中,本次发行采取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737.9万元。

3.本次配股价格为2.78元/股,配股代码为“080816”,配股简称为“江动A1配”。

4.本次配股向截至2011年1月24日(T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江淮动力全体股东配售。

【总结】

配股筹资也属于股票筹资,不过其筹资对象为老股东而非是社会公众。在2011年1月24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股票1000股,则可配股300股,需要资金83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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