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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扶贫:持续带来经济收益

时间:2023-05-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光伏扶贫是通过在光能丰富的贫困地区建设光伏发电站,将所得收益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的脱贫,实现贫困户、贫困村集体有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资产性收入的一种脱贫方式。富裕县根据情况,把塔哈镇的吉斯堡村和肖屯村定为光伏扶贫项目的实施村。2016年10月底,富裕县与华润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委托省林业设计研究院编制200.985MWp光伏扶贫实施方案上报。

光伏扶贫:持续带来经济收益

光伏扶贫是通过在光能丰富的贫困地区建设光伏发电站,将所得收益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的脱贫,实现贫困户、贫困村集体有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资产性收入的一种脱贫方式。光伏扶贫的实施对象分贫困村和贫困户两类,既没有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缺乏的贫困村,以及无劳动能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三无”贫困户。建档立卡贫困村均可享受光伏扶贫政策。

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能源局、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五部委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意见》(发改能源〔2016〕621号)要求,在2020年之前,重点在前期开展试点的、光照条件好的16个省的471个县约3.5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以整村推进的方式,保障200万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包括残疾人)每年每户增加收入3000元以上。黑龙江省有20个县纳入,齐齐哈尔市地区6个:富裕县、泰来县、拜泉县、甘南县、克东县、龙江县。《意见》要求省级以下地方能源主管部门会同扶贫部门以县为单元编制光伏扶贫实施方案,初审后报送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对各地区上报的光伏扶贫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并予以批复。

富裕县根据情况,把塔哈镇的吉斯堡村和肖屯村定为光伏扶贫项目的实施村。

2016年6月22日,富裕县与华润电力风能)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塔哈500MWp集中地面电站项目和吉斯堡1MWp屋顶光伏项目合同书,项目总投资45亿元。合作的主要条件:一是将1MWp屋顶光伏项目产权无偿给塔哈镇;二是自行投资8000万元建设一座220变电所解决集中地面电站长期送出问题;三是编制扶贫方案费用由华润公司负责。2016年10月底,富裕县与华润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委托省林业设计研究院编制200.985MWp光伏扶贫实施方案上报。2017年2月21日前,华润电力公司完成了1MWp吉斯堡村光伏屋顶电站项目和200MWp地面集中光伏电站项目可研报告的编制,并通过了专家评审。

在塔哈镇吉斯堡村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产业扶贫项目,带动197户贫困户、562人;在塔哈镇肖屯村盐碱地块建设“集中式”光伏发电站一座,光伏企业将通过售电收入直接扶持全县10个乡镇、90个行政村、8000户贫困户、19985人实现脱贫,持续获益20年,户年均增收3000元。

专栏3-5

塔哈镇吉斯堡村屋顶光伏项目

一、项目概况

新建吉斯堡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计划装机规模为1MW,按照两个分项目实施,一是10KV变电所和高压送出部分项目。该项目有一个1MW发电单元,发电单元拟配30个33KW逆变器和一台1000KVA升压交压器,光伏系统电力经各自的逆交器后,通过1台1000KVA升压交压器将电压升至10KW,接入新建10KV交电所10KV母线,由电缆引出至新建架空线路,然后T接到10KV塔东1#线吉斯堡分8#杆并入10KV公用电网。二是屋顶光伏安装和400V线路汇集至10KV变电所项目。(www.xing528.com)

二、投资及效益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估算约为850万元,采取租用村民屋顶发电全额上网的并网方式,按照年总发电约1386小时,含增值税上网电价0.75元/kwh计算(2017年1月1日起执行),年发电含税收入约104万元。20年总收入可实现2080万元,其中数纳税金220.48万元,租屋顶农民增收714万元,运行维护提供就业岗位增收200万元,计提设备折旧400万元,壮大村集体经济465.52万元。

吉斯堡村1MWp光伏屋顶项目覆盖152户,其中贫困户70户,每个安装户按照100元/块/年租金计算,70户贫困户每户至少安装10块,每年每户至少可获得屋顶租金为1000元,合计约为7万元(含在屋顶租金内);未覆盖118贫困户用四处村集体屋顶租金收益获得分红,每户约300元,合计3.54万元。

三、远期计划

通过吉斯堡1MWp屋顶光伏项目示范,引导全村剩余200多未安装户采取自发自用余额上网的形式安装屋顶光伏项目,每户安装12块,装机规模为3.36KW,投资约2万元,年收益约为3400元,20年收益为6.8万元。在投资方式上,探讨采取“村集体+农户+银行”的方式,投资比例按照1:1:8进行,电业、银行、村集体、农户四方签订投资还款协议。

同时,积极争取已上报国家能源局的富裕县塔哈镇200Wp地面集中光伏扶贫项目指标,按照国家能源局出台的《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国能规划(2017)46号),在2017年内全国计划安排光伏扶贫规模800万千瓦,惠及64万建档立卡贫困户。其中村级电站200万千瓦,惠及40万建档立卡贫困户;集中式电站600万千瓦,惠及24万建档立卡贫困户。如能顺利实施,可惠及富裕县贫困户8000户,每年每户收益3000元,每年分配扶贫资金2400万元人民币

(资料来源:富裕县塔哈镇吉斯堡村村委会)

2020年,富裕县继续推进产业扶贫,在持续巩固水田开发、光伏发电等扶贫产业的基础上,加快推进益海嘉里、牧原生猪养殖扶贫项目建设,预计年末扶贫产业项目收益2400万元,科学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户、村集体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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