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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稳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

时间:2023-05-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按照国家对内蒙古自治区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批复原则,结合实际,持续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研究和探索更适合本地区资源禀赋、经济发展、产业布局、工业体系和电源电网结构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和核定体系,以符合当地实际的定价参数及输配电价,既要有准许成本维持电网公司安全稳定,又要合理收益支持电网持续发展,确保电网公司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理顺蒙东地区电力市场管理体制。

持续稳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

1.按照国家对内蒙古自治区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批复原则,结合实际,持续推进输配电价改革

·研究和探索更适合本地区资源禀赋、经济发展、产业布局、工业体系和电源电网结构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和核定体系,以符合当地实际的定价参数及输配电价,既要有准许成本维持电网公司安全稳定,又要合理收益支持电网持续发展,确保电网公司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

·测算现行电价中交叉补贴额度,明确各类用户承担或享受交叉补贴水平,重点关注居民、农业用户与企业,以及各用户、各电压等级间的输配电价差异。由于国家尚未建立统一的交叉补贴分摊计算规则,内蒙古自治区可先行探索交叉补贴分摊计算方法,以科学实施合理分摊机制。

·研究蒙东电网输配电价改革深化方案,根据蒙东电网生产经营、投资、电价改革等实际困难,争取国家对蒙东电网输配电价有倾斜政策,鼓励支持蒙东电网加强对外协调,对内着力通过生产集约化、管理精细化等举措,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挖掘盈利空间。

2.增量配网建设分为已运营、推进中的试点,分别开展相应工作

·对已运营试点:加强供电安全管理,完成增量配电网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调控系统、营销系统的建设,统一规范公司供电服务;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批复的规划开展项目建设,结合园区发展实际,及时修编规划,并与省级电网公司征求意见。

·对推进中的试点:逐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与盟市发改委(能源局)及试点相关单位加强衔接、沟通工作,积极开展增量配电试点规划编制、业主招标、区域划分等相关工作;经与盟市协调后,对进展较慢的试点,将组织两家电网公司做业务协调;开展试点示范,对推进较好的试点,掌握其基本情况、试点类型、推进中实施的相关政策措施、遇到问题的解决办法等经验,适时组织各盟市学习,树立示范效应。

3.进一步深化电力交易市场建设(www.xing528.com)

·加强市场建设,规范交易公开、公正、透明,促进供需双方公平交易,聚焦市场发展问题,创新交易机制,扩大市场主体范围,丰富市场交易品种,激励市场主体积极参与交易。

·按照国家能源整体战略和省(区、市)级政府间合作协议,坚持“充分发挥输电通道送电能力和规模效益、促进电力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原则,推进跨省跨区电力交易衔接,在满足区内电力用户用电需求的基础上,增加富余电力外送。

·理顺蒙东地区电力市场管理体制。根据交易机制不顺畅、现货交易难开展、部分区外交易价低、大容量机组区内交易收取跨省过网费等市场发展问题,归纳原因为调度关系与内蒙古自治区电力市场管理范围的不对称,结合国网东北分部统调机组仅剩蒙东地区大型火电机组实际情况,建议以资源优化整合,有效提升蒙东地区电力交易水平为目的,国家层面将蒙东地区所有发电机组调度权由国网东北分部移交至国网蒙东公司,并将蒙东地区电力交易全部整合到国网蒙东电力交易中心。

4.稳步推进售电侧改革

·规范售电业务。针对社会资本纷纷涌入售电业务领域,产生的参与少、观望多问题,应健全售电公司的准入退出机制、购售电交易机制、调度管理办法、财务结算机制,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和监管体系,加强注册登记、交易过程、交易备案、信息披露及意见反馈等监督管理,对违法违规扰乱市场行为,严格执行相应惩罚法规制度。

·积极引导售电公司业务升级。鼓励售电公司为电力用户提供用电结构优化、功率因数控制、节能设备改造等需求侧管理增值服务,以及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节能和用电咨询等智能综合能源增值服务,业务升级,形成新盈利模式,以使发电侧让利切实传导至用户,改变单纯靠价差获得收益的单一盈利模式,规范市场秩序,有效降低电力用户用电价格水平。

·持续做好售电公司业务培训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售电公司业务培训工作,不断加强售电公司人才队伍建设,宣传电力市场专业知识,使售电公司全面掌握各业务工作流程要求,提升市场化交易专业能力,充分发挥在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间的桥梁作用,有效提升尤其是蒙东地区电力市场交易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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