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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工程管理专业:优势主干专业,国家级特色建设点

时间:2023-05-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重庆大学工程管理本科专业是重庆大学的优势主干本科专业,至今具有30余年的办学历史。重庆大学工程管理本科专业2009年被教育部批准为高等学校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

重庆大学工程管理专业:优势主干专业,国家级特色建设点

重庆大学工程管理本科专业是重庆大学的优势主干本科专业,至今具有30余年的办学历史。1980年原重庆建筑工程学院在土木工程系设置了“建筑经济与管理”四年制本科专业,并开始招生。1981年,重庆建筑工程学院正式设立了建筑管理工程系,“建筑经济与管理”专业划归该系管理并更名为“建筑管理工程”专业。1989年,重庆建筑工程学院在该专业的基础上设置了国际工程承包专业方向,每年从学满三年的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和建筑管理工程专业学生中分别挑选部分学生,组成国际工程承包专业方向班,该方向班实行3+2学制,即在已修读完三年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或建筑管理工程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的基础上,再继续修读两年的建筑与土木技术、国际工程承包、国际工程项目管理类的相关专业课程,毕业后主要从事国际工程承包与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从1991年开始,该专业方向班的学生改为只从建筑管理工程专业学生中挑选。1995年,按照当时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国际工程承包专业方向班更名为“国际企业管理”专业。1996年,“国际企业管理”四年制本科专业开始招生。1998年教育部颁布新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根据新专业目录的要求,重庆建筑大学(原重庆建筑工程学院,1994年更名为重庆建筑大学)的“建筑管理工程”专业、“国际企业管理”专业、“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被整合并更名为“工程管理”专业,下设置工程建设管理、国际工程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工程)投资与造价四个专业方向。2004年,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方向从工程管理专业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四年制本科专业并开始招生。2005年,(工程)投资与造价方向从工程管理专业中分离出来并与原重庆大学设置的工程造价专业合并,以“工程造价”作为专业名称成为独立的四年制本科专业并开始招生。

重庆大学工程管理本科专业1999年以优异成绩通过国家首次“工程管理专业本科教育评估”,2004年、2009年、2014年分别以优异成绩通过国家工程管理专业本科教育评估,其评估结论、课程体系、人才培养与教育教学质量、毕业生学士学位已经与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学会、美国工程管理教育委员会(ACCE)实现互认,2007年通过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的评估(认证)。重庆大学工程管理本科专业2009年被教育部批准为高等学校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

1.课程体系

重庆大学工程管理专业以土木工程、经济学、法学为主干学科,辅以思政类、外语类、数学类、军体类、计算机类等公共基础课程,期以传授学生土木工程技术知识及与国内、国外工程管理相关的管理、经济和法律等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2.教学体系

(1)培养目标

该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由土木工程技术知识及与国内、国外工程管理相关的管理、经济和法律等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组成的系统的、开放性的知识结构,全面获得工程师基本训练,同时具备较强的专业综合素质与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具备环境保护意识、可持续发展意识和以人为本意识,具备国际视野和宽广的工程视野,具备专业道德职业道德、职业责任感 和社会责任感,具备健康的个性品质和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能够在国内外土木工程及其他工程领域从事全过程建设工程管理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2)教学内容

该专业核心课程有房屋建筑学、混凝土结构基本原理、建设法规、建筑工程施工技术、工程经济学、组织行为学与人力资源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程估价、运筹学、经济学、建设工程成本规划与控制、FIDIC合同条件、建设工程项目融资和建设工程信息管理技术。(www.xing528.com)

特色课程有新生研讨课、工程管理专业名著导读、建筑信息模型概论、工程伦理学。个性化培养课程主要针对国际工程管理领域、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管理领域以及推免研究生学生群体设置了专业选修课程组。

(3)教学方法

除讨论教学法、案例教学法等教学方法以外,重视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已经分别与英国里丁大学、美国佛罗里达大学、英国曼彻斯特大学、澳大利亚昆士兰理工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日本名古屋大学、韩国东亚大学、中国香港理工大学等学校建立了良好、长期而稳定的教学与学术交流合作关系。

在实践教学中,与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海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建工集团第十八冶金建设公司等十家大型国有企业合作建立了为学院本科学生提供实习条件的、稳定的国内和国外实践教学基地

(4)教学管理

学校建立以校长为教学质量第一负责人的教学质量工作责任制,定期召开教学工作研讨会,专题研究解决教学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具体以主管教学副校长、教学主管部门、各二级学院第一负责人为教学质量保障责任人,确保本科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教学质量责任人承担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的职责,学校在资金、人员、物质条件等方面提供必要的保证,真正使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有机地结合起来,切实有效地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

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包括教学工作例会制度、教学检查制度、教学测评制度、领导干部听课制度、学生评教制度、教师评学和自评制度、教学督导制度、教学信息采集与反馈制度和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制度。同时,建立了及时有效的教学质量信息反馈机制,应采取不同形式和渠道保证教学质量信息的上下贯通、及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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