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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必要性及未订立的后果

时间:2023-05-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本法第十条是关于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规定。另外,书面劳动合同能够加强合同当事人的责任感,促使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能够全面履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但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必要性及未订立的后果

本法第十条是关于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规定。

1.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也有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之分。

我国劳动法和本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用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严肃慎重、准确可靠、有据可查,一旦发生争议时,便于查清事实,分清是非,也有利于主管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另外,书面劳动合同能够加强合同当事人的责任感,促使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能够全面履行。

2.未在建立劳动关系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情况的处理

对于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没有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www.xing528.com)

(1)根据本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企业的或者行业的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作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但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3.先订立劳动合同后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况

在现实中也有一种情况,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进入工作岗位之前,先与劳动者订立了劳动合同。对于这种情况,其劳动关系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其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报酬、试用期经济补偿金等,均从用工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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