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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银监会重申加强数字货币交易所监管

时间:2023-05-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稳定土耳其金融市场的秩序,强化土耳其经济活动的有序性,土耳其政府在1999年6月23日在第23734号官方公告上发布了决定成立土耳其银监会的决定,2000年8月31日正式挂牌成立。2005年11月1日,土耳其政府发布第25983号政府公告,决定扩大土耳其银监会的职权并赋予其独立地位。根据土耳其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自身长期以来的执法监管,土耳其银监会自2006年以来根据土耳其市场的发展情况,逐步修订管理措施和办法。

土耳其银监会重申加强数字货币交易所监管

为了稳定土耳其金融市场的秩序,强化土耳其经济活动的有序性,土耳其政府在1999年6月23日在第23734号官方公告上发布了决定成立土耳其银监会的决定,2000年8月31日正式挂牌成立。2005年11月1日,土耳其政府发布第25983号政府公告,决定扩大土耳其银监会的职权并赋予其独立地位。除土耳其中央银行外,所有类型的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及金融租赁公司、保付代理公司和金融公司统一划归土耳其银监会管理,对于不符合基本要求或者违反经济活动秩序的团体或组织,土耳其银监会有权对其整改或取缔。

土耳其银监会的最高领导是银监会主席,现任主席是麦哈迈德·阿里·阿克班(Mehmet Ali Akben),下设主席咨询委员会(Başkanlık Müşavirliği)和法律事务委员会(Hukuk İşleri Daire Başkanlığı),共计五个副主席,每一个副主席按照职能分别管理18个部门。奈加提·科贾玛(Necati Kocaman)副主席分管组织部(Düzenleme Daire Başkanlığı)、风险应对管理局(Risk Yönetimi Daire Başkanlığı)和监察四局(Denetim IV Daire Başkanlığı)。阿泽兹·图尔罕(Aziz Turhan)副主席分管行动一局(Uygulama I Daire Başkanlığı)、二局、四局、五局和金融消费者关系局(Finansal Tüketici İlişkileri Daire Başkanlığı)。穆哈迈德·萨利·阿安(Muhammet Salih Ağan)副主席分管监察一局、二局和三局。副主席麦哈迈德·伊尔凡·库尔特(Mehmet İrfan Kurt)分管行动三局、战略发展研究办公室(Strateji Geliştirme Daire Başkanlığı)、公共关系局(Kurumsal İletişim ve Dış İlişkiler Daire Başkanlığı)、经济评估局(Ekonomik Değerlendirmeler Daire Başkanlığı)和服务支持办公室(Destek Hizmetleri Daire Başkanlığı)[6]。副主席穆哈迈德·穆斯塔法·杰里特(Muhammet Mustafa Cerit)分管信息协调局(Bilgi Sistemleri Uyum Daire Başkanlığı)和数据及系统管理局(Veri ve Sistem Yönetimi Daire Başkanlığı)。

土耳其银监会

2019年3月27日,土耳其银监会发布2019—2021年战略计划(Stratejik Plan 2019—2021),其中设立了四条基本目标,第一个目标是通过妥善利用人力资源,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从而强化银监会的职能。第二个目标是提高土耳其银监会在经济活动中的影响力,尤其是加强对融资银行和非银行性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第三个目标是提高市场信心,维护经济活动的稳定,提高土耳其整体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第四个目标是对土耳其金融市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加大审查力度,坚决维护土耳其投资者的利益。(www.xing528.com)

自土耳其银监会成立以来,已经收回了60家金融租赁公司的营业许可,其中就包括土耳其最大财团旗下的科克金融租赁公司(Koç Finansal Kiralama A.Ş.)、土耳其零食行业巨头ETİ旗下的ETİ金融租赁公司(Eti Finansal Kiralama A.Ş.)以及基金银行和海洋银行联合成立的金融租赁公司(Vakif Deniz Finansal Kiralama A.Ş.)等。除了金融租赁公司,土耳其银监会还取缔了58家保付代理公司和3家金融公司,其中就有土耳其建设银行成立的保付代理公司(Yapi Kredi Faktoring A.Ş.)。

有关银监会管理措施修订的官方公报(2019年2月26日)

土耳其银监会的活动受到土耳其国内100部以上的成文法律、法规及行政命令的约束,其中相对重要的是第5411号《银行法》(Bankacilik Kanunu)、《金融租赁、保理代付和金融公司法》(Finansal Kiralama,Faktoring Ve FinansmanŞirketleri Kanunu,2012年12月13日于第28496号官方公报上颁布)、《动产交易支付系统、支付服务和电子货币组织相关的法律》(28690 Ödeme Ve Menkul Kiymet Mutabakat Sistemleri,Ödeme Hizmetleri Ve Elektronik Para Kuruluşlari Hakkinda Kanun,2013年6月27日于第28690号官方公报上颁布)等。根据土耳其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自身长期以来的执法监管,土耳其银监会自2006年以来根据土耳其市场的发展情况,逐步修订管理措施和办法。最近的一次修改颁布于2019年2月26日,修改内容主要围绕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规范不动产交易流程等方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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