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莱茵报》时期的林木盗窃法辩论:物质利益的难题

《莱茵报》时期的林木盗窃法辩论:物质利益的难题

时间:2023-05-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马克思在《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中第一次遭遇了对物质利益发表意见的困难。在《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中,马克思批判了贫富分化和矛盾对立的社会现实。马克思利用省议会的辩论记录,揭露了林木占有者的贪图私利和省议会维护剥削者利益的阶级实质。通过分析“林木盗窃法的辩论”,马克思指出,等级国家的法律,是为剥削阶级的利益服务。

《莱茵报》时期的林木盗窃法辩论:物质利益的难题

马克思在《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中第一次遭遇了对物质利益发表意见的困难。恩格斯曾回忆说:“我曾不止一次地听到马克思说,正是他对林木盗窃法和摩塞尔河地区农民处境的研究,推动他由纯政治转向研究经济关系,并从而走向社会主义。”在《莱茵报》时期的相关文章中,对理性的国家和法受到物质利益的影响这一社会现实,马克思曾将其痛斥为三文铜钱就可以买到的“下流的唯物主义”〔1〕。理性国家原本应当在私有财产同全体国家公民的自由和平等权利发生冲突的时候,压制私有财产的权利和要求。但现实中的情况却恰恰相反。莱茵省议会从林木所有者的利益出发,把贫民捡拾枯树枝当作盗窃林木,以致把法律变为保护私人利益的工具。崇拜物质利益的“下流的唯物主义”在现实生活中占了上风。理论与现实之间的矛盾郁结成马克思心中“苦恼的问题”。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真正的现实生活问题”〔2〕。正是这个问题使他对其当时信奉的黑格尔的国家和法的学说产生了怀疑。与此同时,受到同时期的英国罢工和空想社会主义讨论的影响,马克思对所有制问题和无产阶级的状况进行了第一次研究和分析。在这篇文章和随后发表的《摩塞尔记者的辩护》等文章中,马克思公开捍卫政治上、社会上受压迫的贫苦群众的利益。

在《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中,马克思批判了贫富分化和矛盾对立的社会现实。当时,德国正处在资本原始积累阶段,地主阶级对森林、草地和以前由农民公共使用的土地进行大规模掠夺。人们的物质利益矛盾加剧,贫富两极分化现象日益严重,出现了大批一无所有的人:他们在等级制度中找不到自己应有的位置,他们的利益、权利和尊严得不到社会的承认和法律的保护,成为被排除于等级制之外的一个特殊等级——“贫苦阶级”。马克思以枯树枝和活树的对比,来比喻贫富分化和对立:“自然界本身仿佛提供了一个贫富对立的实例:一方面是脱离了有机生命而被折断了的干枯的树枝树杈,另一方面是根深叶茂的树和树干,后者有机地同化空气、阳光、水分和泥土,使它们变成自己的形式和生命。这是贫富的自然表现。”〔3〕马克思从贫民的处境与枯树枝颇为相似引申出,贫民有权捡拾枯树枝,这是他们的基本生存权利。显然,枯树枝与活树已经没有有机的联系,捡拾枯树枝并不能算盗窃林木。莱茵省等级议会却将它们混为一谈,这是因为它是站在林木所有者的立场上的。马克思利用省议会的辩论记录,揭露了林木占有者的贪图私利和省议会维护剥削者利益的阶级实质。马克思批判道,他们为了幼树的权利而牺牲人的权利,为了枯死的树枝,不惜把许多无辜的贫苦群众“从活生生的道德之树上砍下来,把他们当作枯树抛入犯罪、耻辱和贫困的地狱〔4〕

为了给捡拾枯树枝的贫民定罪,贵族的代表用中世纪习惯法来说明林木盗窃法的合理性。马克思批判道,这是一种“特权者的习惯”,是人类动物时期的习惯,是“法的动物形式”。与之相反,马克思为穷人要求习惯法,维护“最底层的、一无所有的人”的权利。马克思已经看到,如果等级议会被赋予立法使命,它就会把林木所有者的利益变为国家的法则。法律本应体现人民的普遍利益,可它却只保护林木所有者的私人利益;法律本应体现民众对不法行为的惩罚,可它却把惩罚的主体变为被惩罚的对象,把民众的惩罚变为对民众的惩罚,这是对法和自由的肆意践踏。马克思批判道:“你们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呢?就是要确保林木所有者的利益,即使法和自由的世界会因此而毁灭也在所不惜。”〔5〕在这里,马克思是用自由的理性国家观评判等级议会的辩论的。通过分析“林木盗窃法的辩论”,马克思指出,等级国家的法律,是为剥削阶级的利益服务。在等级国家里,“法律不但承认他们的合法权利,甚至经常承认他们的不合理的欲求”〔6〕。等级国家不过是大私有者统治和掠夺人民的工具,私人利益就是国家机关的灵魂,一切国家机关都不过是大私有者的耳、目、手、足,为大私有者的利益探听、窥视、估价、守护、逮捕和奔波。〔7〕省议会对待每个问题的态度,都是以剥削阶级的利益为转移的,它践踏了法律,袒护了特定的私人利益,并把私人利益作为最终目的。因此,马克思才遗憾地指出:“我们的全部叙述指出,省议会是怎样把行政当局、行政机构、被告的生命、国家的思想、罪行和惩罚降低到私人利益的物质手段的水平。”〔8〕(www.xing528.com)

在《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中,马克思从理解黑格尔辩证法出发,认为逻辑理念的分析应该同现实的探索相结合,但是他发现,在探索现实的过程中原有的理性主义却遭到了“对物质利益发表意见的难题”,国家理性的实现遇到私人利益和等级制的阻碍。青年马克思正是因为遇到了这个财产背后所预设的市民社会与国家之间的深刻矛盾的问题而走向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因而这也成为他历史唯物主义财富观萌发的逻辑起点。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