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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的利息形态探析

时间:2023-05-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上面的说明,已暗示我们的研究,须得从利息形态开始。不过旧日欧洲社会受耶稣诫律的影响,一般谴责乃至禁止贷款取息。就因此故,在中国历史上的许多社会变动中,我们就只看到商业与地权造成的祸害,而高利贷业反不与焉。在中国境内,我们大体就有三个利息基准在行使着作用着。第二是中国银行与钱业的利息基准,它在经验上的变动限界,一般在9%~20%。第三是中国一般旧式高利贷业的利息基准,它在经验上的变动限界,一般在24%~300%。

中国社会的利息形态探析

上面的说明,已暗示我们的研究,须得从利息形态开始。

贷款要求在一定期间以后,给予母金或原本以外的报偿,即所谓利息,这是任何社会相同的。不过旧日欧洲社会受耶稣诫律的影响,一般谴责乃至禁止贷款取息。而在实际禁令施行的地方,取息往往还比较高,为的是贷款者违反禁令的可能损失,照例是要预先向借债人摊嫁的。这即是说,限禁利息政策,从来不曾收到预期的效果。在中国不同,中国历代王朝对于“坐列贩卖,操其奇赢”的商贾,尽管三令五申的禁抑(其禁抑商贾的结果,也大抵和欧洲限禁利息的结果同),对于高利贷业,却像不曾特别注意到似的。这原因,当然不能由中国圣人之徒,不曾对高利贷业表示特别憎恶来解释;反之,却可由中国历代作为圣人之徒的士大夫阶层,强半是土地所有者兼高利贷业者的这一事实来解释。不错,他们也是会兼营商业的,但商业毕竟另需要一个排场,在身份上不无形格势禁的地方,兼作高利贷业不必名号大召,可在暗中进行,却就无伤大雅了。

利息竟像是在名教的“遮羞”作用下受到了特别的纵容。

但何以遭受禁抑的商业极易猖獗起来,而比较纵容了的高利贷业,却竟不曾在历史上有过何等煊赫的表现呢?这里需要更深一层的理解。

在中国作为利息来源的高利贷资本,尽管与所谓土地资本及商业资本,结成了“三位一体”似的不解之缘。但高利贷业往往是当作扩大商业与集中土地的手段而活动,高利贷业上一有所积累,就当作商业资本,特别是当作土地资本来支出了。就因此故,在中国历史上的许多社会变动中,我们就只看到商业与地权造成的祸害,而高利贷业反不与焉。其实推源“祸”始,高利贷业,不但是商人用以控制独立小生产者或小土地所有者,并由是增其奇赢、集中土地的有效手段,事实上,高利贷业者对于借款者所处的地位,比之商人对于其货物买卖者,比之需要土地者对于其被需要土地的所有者的地位,是更加有利或有势力得多。土地的出卖者以及货物的买卖者,却较能选择其交手的对象,但借债者,特别是为了维持生活的贫困者,他能选择的范围,就极狭了。因此之故,予取予求的高利息率,就在无形中成了商业利润率和土地地租率的指标——虽然后两者在特别有利条件下的异常高率,又可能促使这个指标抬高水准。

与现代资本主义接触后,情形一直在变化着。我们知道:商业资本早经改变了它的古典形态。地权亦沿着商业资本对它发生的新变化,而改变了或和缓了它在这一方面原来会诱致的集中趋势。不过,大的变动,大体是在沿海都市及交通比较发达的地带进行,广大的农村,一般只不过在单纯商品货币关系扩大的范围内,在旧式农业手工业因此引起分离,引起全面破产的范围内,变换其姿态。而高利贷业,则不但仍旧在维系其对地权的传统关系,甚且在广泛破产与社会资金被吸收到都市的场面下,益形猖獗起来。

同时,在其他方面,因为前述产业资本不易得到正常发展,国人例皆视生产事业为畏途的事实,又敦促都市方面的许多新暴发户自适其适的专门从事金融活动。新式金融业,与其说主要是为了适应新商工业扩展的要求而产生,毋宁是为了配合众多的各色各样的金利生活者的要求而产生。但无论如何,这种金利活动的对象,已不是农村的破产者,而在一方面是被意外收入肿胀着需要好好宣泄的人,同时在其他方面,则是一部分商工业者、政府和专操投机事业的分子。像这种活动的对象,当然不能应用农村高利贷业的利息水准。

此外,我们还需要提到第三个金融活动圈,那是由国际金融资本所设定的。它们在中国做的是太上金融事业,它们金融活动的对象是它们的商工业者、中国的金融业者,这已用得着另外一种利息水准;若就它们金融机关最合算的买卖,是吸收中国人的存款一点来说,那就更有此必要了。

在中国境内,我们大体就有三个利息基准在行使着作用着。(www.xing528.com)

第一是外人在华银行的利息基准,在经验上的变动限界,一般在4%~8%之间。在这限界内,有几点形成其差率的事实需要指出:外人银行利率,各与其本国一般利率、金融状况乃至对华资本政策保有密切联系。比如,英国一般金融状况较日本为好,英国国内银行利率,较日本为低,其在对华人方面信用亦较日本为优。日本在华银行照应其国内水准,其利率已经要高一些。若在吸收存款方面,同英国竞争,它的银行存款利率,从而,放款利率,就更不能不相应提高。但虽然如此,英国银行的一般利率,总很少低到4%以下,同时,过此限度,它将失掉控制金融的机能;日本银行的一般利率,亦很少高到8%以上,过此限度,它将因为过于接近中国银行利率的水准,使它失去其对中国银行保有相当距离的优越地位。这是第一点。其次,外商银行对于华人和外国人的贷款,乃至对于华人和外国人的存款,其待遇是有差别的,特别是当着战乱时候,华人在外行的存款,不独没有利息,往往还须付纳保险费。不过,这种差别待遇,也多少要受它们各别对华资本政策的限制。这是第二点。此外,银行对于外汇标金及证券市场的操纵关系,又随时会强制着它们的利率,发生变动。

第二是中国银行与钱业的利息基准,它在经验上的变动限界,一般在9%~20%。在这限界内,亦有几点形成其差率的事实需要指出:首先,新式银行与旧式钱业本身,就会暗示出它们利率的差异,虽然较小银行利率比之较大钱庄利率还高,但我们一研究银行和钱庄各别活动的金融对象,就知道银行利率一般是较低的。钱庄往往是向银行通融资金,而钱庄的主顾,则不外小工商业者和较典型的高利贷业者;其次,中国金融业因为主要是同商业发生联系,商业活动的性质,其周转的速度,其冒险性的大小,益足以影响其利润率的高低,由是相当的范围着利息率的变动;再次是,当银行对外商银行发生业务竞争时,它颇需要把利率降低下来。但一旦受到较旧式的钱业的竞争,它又得提高它的利率。像这样在多方面受到竞争和牵制的金融业务,自然很不容易使它的利率固定在一个水准上面,无怪中国银行有的虽已具有现代的外观,有的却还保留下了浓厚的高利贷的特质。

第三是中国一般旧式高利贷业的利息基准,它在经验上的变动限界,一般在24%~300%。在这限界内,其差率形成很显而易见的原因之一,当为愈接近都市,其利率将愈为都市通行的利率所吸引,而在愈僻远的地带,其利率就愈像无限制了。这情形,似乎同样会发生于商业方面,但商业上即使再无行市,农民如其有钱在手,毕竟还有多少参酌的行情表示犹预的可能,自然,为了生活或者为了维持生产过程中的生活,致不得不预卖乃至预买,那是又当别论了。但那种方式,与其说是由商业进行,毋宁说是由高利贷业进行。高利贷业在十分有利的场合,虽可乘人之危,多方勒索,把它的利率抬高到最高限——300%,乃至不照惯例,任意漫无限制的勒取。但反过来,即使在最不利的场合,它的利率,亦不会低到24%的限界以下。因为高利贷资本是习惯了把它的积累,见机投用到商业上或地权上的。即使商业利润带有几分不确定性,特别在动荡的社会,很难得把当前已经获得的利润率拿来测定今后的利润率,但地租率却是比较固定在那里的。事实上,如我们已经讲过的,大多数从事高利贷业活动的人,本来就是在地租上有所积累的人。他们看到高利贷上的利息率,可能大大高过地租率,固然暂时乐得把资本移用到高利贷业方面,一旦高利贷业的利得降落到与地租率相等或接近地租率的程度,高利贷资本是会回流到土地上来的。在这里,我们是把地租率理解为一定土地年租额对于该土地价格的比率,即土地上地租率的大小,是就土地价格对年租额的倍数而言的。年租额如其被确定了,则土地价格高,就表示地租率低,土地价格低,就表示地租率高。据估计,中国土地价格,大约为其年租额的10倍,而由此推算的地租率,只是占10%了。照此理解,我们农村的利息率,似乎要低到10%的限度,才有使资本由高利贷上移用来购买土地的可能。但在这里,我们须明了地租是最确实可靠的;地租即使一年因为水旱不收,当作其原资本体现物的土地,却安全无恙。而在贷借的场合,就不但子金难有把握,即其原本,亦往往不免有完全丧失的可能。所以,把利害相权起来,在利息率低到地租率水准,即10%的限度以前好远,资金就会转投到土地的购买上面。这是农村通行最低利率,被局限在24%的主因。

由上面的说明,中国同时存在有三个利息的基准了。这是事实。我们须从这既成事实中,去发现它的特征:

首先,中国的利息率,综合起来讲,是在极大范围内显示其差异与变动,由4%到300%,这是任何国家所没有的现象。本来,就在资本主义极度发达的国家,亦并不能把它的经济发展的参差性,即把其国内某一地域某一部门的比较落后性,一斩平的拭去,而这种不平衡的发展,就是其国内生息资本利率,不易划一的一个主要原因。但它们的利率差异及其变动,很少能越出1%到10%的范围。如其说金融市场的稳定,利率水准的划一,是一国产业发展的必要条件,则我们这种利息形态之妨碍产业发展,就十分显然了。

其次,利息在过于扩大范围内表示其差异与变动,要使其均衡化或一般化,已不可能,而况前述三个基准,又各有其特殊的分野与基础,更把它的一般化均衡化的障碍加大了。一个社会的资金,不绝由利息率较低的用途转向利息率较高的用途,等到利息率较高的用途,集注有这个用途的容量以上的资金,利息率又降落下来,使资金向着原来由利息率较低引起资金缺乏,更由资金缺乏引起利息率提高的那种方面或用途上去,这种趋于平衡的倾向,就是利息率一般的前提。中国社会显然不曾具备资金自由流通所需的诸般条件。它就不但无法形成一个全般的均衡化的利息率。即使是在那三个基准所由形成的各别金融活动圈内,其一般化均衡化的程度,亦大有参差;大约外国银行的利息率,一般化的可能性极大,虽然其间仍难免各国相互设下资金流通的障碍;中国金融界的利息率,就它所作用的范围,大体是限于商品货币化关系比较发达的都市方面来说,无疑是保留有相当均衡化的余地的,但各都市及环绕着各都市之社会关系的极端的差异,使各都市金融之点与点间的正常联系,亦颇不易建立起来。至于活动在广大农村的高利贷的利息率,那是更谈不到均衡化的。

又其次,中国利息率均衡化一般化虽为事实所不许可,但不能据此就断定各种基准的利息率之间,没有相互牵引规制作用存乎其间。在表象上,外人银行利息率由4%到8%,中国银钱业的利息率由9%到20%,农村高利贷的利息率由24%到300%,这已提示我们:中国银钱业的最低利息率,与外人最高利息率衔接,而其最高利息率则与高利贷的最低利息率衔接。它们这种大体衔接的事实,就说明其间有一种互为影响的可能。而在现实上,也许这正是帝国主义资本政策,能在中国全社会发生支配作用的一个不可忽视的连锁。但说也奇怪,中国的利息率,尽管是由农村到都市到外国银行方面,愈来愈低,而中国的社会资金,却不向利息率高的地方集中,竟向着利息率低的地方集中,这种反常的现象,似乎需要把资金要求高利息,但却更要求确定稳当来说明,资金愈怕留在农村乃至留在城市的中国人手里,太无保障,于是在农村的资金愈感缺乏,愈要求高率利息了。单从这个角度来讲,不是高利率把资金赶跑了,而是资金在帝国主义资本政策下被吸收去了,被集中去了,农村金融过于枯竭,才益使利息率提高起来。

此外,还须指明一点,中国的利息率,我们虽只指出三个不同的基准,其借贷的方式,却是极其多种多样的。大约愈在利息率低的场合,其借贷手续比较单纯,愈比较现代化,愈是以货币为借偿的依据,而在利息率最高的农村,则有许多原始的信用方式在通行着。借钱还物、借物还钱、母物子钱、母钱子物,乃至母子均采实物借偿形态,种类繁多,不一而足。究其原因,不但是由于农村资金缺乏,货币关系未曾普遍确立起来,同时也因为高利贷业者,愈是采行花样多的借偿形态,就愈易找到勒索的机会。农村高利率,有许多是借着借偿的繁复手段来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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