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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全球主要结算工具之一

时间:2023-05-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狭义上讲票据是指资金票据,即依据票据法签发和流通,以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为目的有价证券,包括本票、支票和汇票。票据是国际主要结算工具。多用于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但是要在同一票据辖区内使用。付款银行对支票保付后,即将票款从出票人的账户转入一个专户,以备付款,所以保付支票提示时,不会退票。

票据:全球主要结算工具之一

票据,从广义上讲票据可以指所有商业上作为权利凭证的单据和资金票据。从狭义上讲票据是指资金票据,即依据票据法签发和流通,以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为目的有价证券,包括本票支票汇票。票据是国际主要结算工具。

(一)本票

本票是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承诺即期或在可以确定将来时间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可以分为银行本票和商业本票。

银行本票就是申请人将款项交给银行,由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多用于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但是要在同一票据辖区内使用。一般来说同一城市就是同一辖区。

商业本票多用作交易融资,所以分为交易性商业本票和融资性商业本票,前者为交易行为产生的交易票据,后者为筹资行为发生的票据。因为融资性商业本票通常有银行保证,所以现在这种商业本票成为货币市场交易的主流票据。

本票有以下用途。

(1)商品交易中的远期付款,可先由买主签发一张以约定付款日为到期日的本票,交给卖方,卖方可凭本票如期收到货款,如急需资金,其可将本票贴现或转售他人。

(2)用作金钱的借贷凭证,由借款人签发本票交给贷款人收执。

(3)企业向外筹集资金时,可以发行商业本票,通过金融机构予以保证后,销售于证券市场获取资金,并于本票到期日还本付息。

(二)支票

支票是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类型各种各样,也各有其用途,这里只介绍其中几种。

(1)普通支票是可以用来支取现金和转账的支票;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

(2)划线支票是在支票正面划两道平行线的支票。划线支票与一般支票不同,划线支票只能委托银行代收票款入账。使用划线支票的目的是为了在支票遗失或被人冒领时,还有可能通过银行代收的线索追回票款。

(3)保付支票是指为了避免出票人开出空头支票,保证支票提示时付款,支票的收款人或持票人可要求银行对支票“保付”。保付是由付款银行在支票上加盖“保付”戳记,以表明在支票提示时一定付款。支票一经保付,付款责任即由银行承担。出票人、背书人都可免于追索。付款银行对支票保付后,即将票款从出票人的账户转入一个专户,以备付款,所以保付支票提示时,不会退票。

支票具有以下特点。

(1)支票的付款人为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2)支票限于见票即付。

(三)汇票

汇票是随着国际贸易发展而产生的,因国家之间的贸易距离遥远,货币各异,从出口方发货到进口方收到货物中间有一个较长的过程。所以一般需要其中一方提供信用,有了银行之后,一般由银行提供担保进行货币的支付,汇票其实就是一种信用工具。

1.汇票种类

根据不同的分类,汇票可以分为很多种,常用的有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跟单汇票等。

(1)银行汇票:银行见票即付,但是要求出票人必须在银行有相应的金额,相当于用存在银行的钱去付款,只不过银行提供了信用保证。

(2)银行承兑汇票:有一付款期限,如银行答应承兑,那么银行就会在到期日付款,相对于银行汇票,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不用交足全部金额,只需要交一部分保证金即可。

(3)跟单汇票:和托收方式联系紧密,这种汇票把单据当作交付货款的证明,可以理解为一种“信物”,方便中间人为进出口方提供服务。

2.汇票的特点(www.xing528.com)

(1)汇票是票据的一种,具有票据的法律特征。

(2)汇票是委托支付票据。

(3)汇票不以见票即付为限。

(4)汇票关系中有3个基本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

3.汇票的使用

(1)出票: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汇票交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出票意味着担保该汇票得到承兑,该汇票将得到付款。

(2)背书:是指持票人在汇票背面签名和记载有关事项,并把汇票交付背书人的行为。

(3)提示:持票人将汇票提交付款人要求承兑或要求付款的行为叫作提示。

(4)承兑:承兑是指远期汇票的付款人明确表示同意按出票人的指示,于票据到期日付款给持票人的行为。承兑分单纯承兑与不单纯承兑。

(5)参加承兑:是汇票遭到拒绝承兑而退票时,非汇票债务人在得到持票人同意下,加入到已遭拒绝承兑的汇票的承兑中去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

(6)保证:保证是指非票据债务人对于出票、背书、承兑、付款等所发生的债务予以偿付担保的票据行为。

(7)退票:承兑提示时遭到拒绝承兑,或付款提示时遭到拒绝付款,都称退票或拒付。

(8)追索权:是指汇票遭到拒付,持票人对其前手背书人或出票人有请求其偿还汇票金额及费用的权利。

(四)本票、支票与汇票三者的区别

1.当事人

汇票和支票均有3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而本票的基本当事人只有两个,即出票人和收款人。本票的付款人即出票人自己。

2.证券的性质

汇票与支票均是委托他人付款的证券,故属委托支付证券;而本票是由出票人自己付款的票据,故属自付证券或承诺证券。

3.到期日

支票均为见票即付;而汇票和本票除见票即付外,还可作出不同到期日的记载。

4.承兑

远期汇票需要付款人履行承兑手续费。本票由于出票时出票人就负有担保付款的责任,因此无需提示承兑,但见票后定期付款的必须经出票人见票才能确定到期日,因此又有提示见票即“签见”的必要。支票均为即期,故也无须承兑。

5.出票人与付款人的关系

汇票的出票人对付款人没有法律上的约束,付款人是否愿意承兑或付款,是付款人自己的独立行为,但一经承兑,承兑人就应该承担到期付款的绝对责任,本票的付款人即出票人自己,一经出票,出票人即应承担付款责任;支票的付款人只有在出票人在付款人处有足以支付支票金额存款的条件下才负有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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