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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存在缺陷

时间:2023-05-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于投资者来说很容易造成巨大的损失。这种披露模式下投资者所做的决策显然是不全面、不充分的。实现证券市场“三公”原则的根本保证就是上市公司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但是在我国由于国家股代表的控制以及由此导致的法人股东的实际控制,仅靠350个左右的流通股份的约束,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是不可能建立起的。

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存在缺陷

股权拍卖、股权纠纷的公告在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时都要发布。但现实问题是,由于上市公司公告之前,一般经过会计师事务所粉饰公司的财务报表,与会计师事务所联合造假,或者避重就轻,一些重要的财务数据避而不报。这种披露模式显然对于投资者来说是百害而无益的。对于投资者来说很容易造成巨大的损失。那些想参与拍卖的投资者除了看公司的公告在没有其他的获得信息的渠道,即使是看到财务报表也不能对被拍卖企业的整个资产价值作一个详细的了解。这种披露模式下投资者所做的决策显然是不全面、不充分的。由于不了解问题所在,当购买股票公司经营一段时间后,有关股权纠纷等问题就会凸显上来。

实现证券市场“三公”原则的根本保证就是上市公司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我国证券市场急需规范发展,用合理的制度来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建立科学详细完备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对于坚定投资者信心与强化上市公司投资监管都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在我国由于国家股代表的控制以及由此导致的法人股东的实际控制,仅靠350个(我国公司法中规定)左右的流通股份的约束,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是不可能建立起的。在信息不对称的证券市场,信息不对称对于投资者来说势必会影响投资心态,不相信证券市场。所以我们要完善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要真实、准确、完整,尽快的完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通过好的制度来制约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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