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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对称时代的商业法则

时间:2023-05-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毋庸讳言,过去商业利润的获得,大多是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所谓信息不对称,指的是在市场交易中,产品的卖方和买方对产品的质量、性能等所拥有的信息是不相对称的。而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信息不对称现象逐渐被打破,信息对称如今已越来越成为常态。在信息对称时代,新的生意法则已经变成及时、告知、开放、共享和平等。当然,信息对称还不仅仅是对消费者而言,对于企业竞争者、合作者以及相关方无不是如此。

信息对称时代的商业法则

毋庸讳言,过去商业利润的获得,大多是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所谓信息不对称,指的是在市场交易中,产品的卖方和买方对产品的质量、性能等所拥有的信息是不相对称的。通常产品的卖方对自己所生产或提供的产品拥有更多的信息,而产品的买方对所要购买的产品拥有更少的信息。

当然,掌握信息比较充分的一方,往往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而信息贫乏的一方,则处于比较不利的地位。在市场经济建立初期,企业由于比消费者掌握更多的信息,显然处于更为有利的地位。

而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信息不对称现象逐渐被打破,信息对称如今已越来越成为常态。对于企业来说,曾经驾轻就熟的各种经营手段,再也无法像以前那样得心应手了。

几年前,企业推出一款产品,给这款产品想出一个有记忆点的广告语,通过传统媒体电视、广播、纸质媒体等)的广告传播,再通过全国的渠道推广,就一定能让这款产品获得销量,并且获得知名度。

1-1 信息不对称

时至今日,这些传统的营销规则统统失灵了,因为互联网的兴起彻底改变了人们获取、接受信息的方式与量级。

消费者不再只是因为电视或报纸的精美广告而作出购买决定;那些地段优越、装修豪华的店面的销量也大受冲击,因为这些都无法改变消费者越来越少走进卖场购物的尴尬。今天的消费者已经习惯在互联网上主动搜索信息,在社交网络中与朋友分享他人的购买体验和使用心得,他们不再是一个被动的信息“接受者”,而变成了主动的信息“搜索者”和“分享者”。

通过智能手机我们便可以选择一家口味不错的餐厅,不必像以前需要花费金钱和时间试吃才能得到结果,因为互联网可以把所有之前在这家餐厅用餐的食客的反馈及时告知你。

互联网让信息变得对称,也改变了企业的营销规则。有数字统计表明,最近三年发生在营销领域的变化超过了过去五十年。(www.xing528.com)

美国西北大学整合营销传播教授,整合营销传播理论的开创者唐·舒尔茨说:“过去的营销者喜欢控制一切,他们控制包装设计、广告、促销、公关和新闻媒体,但是今天我们已经无法再这样控制下去了,因为借助互联网,整个市场的控制者已经由品牌变成了消费者,我们无法全盘控制也就意味着营销需要改变了。”“我们今天大多数市场营销的规则和实施方法都是在20世纪形成的,显然其中的很多部分已经不能再适应今天的时代了。我们需要建立一个以消费者为主导的,具有交互性的新营销体系。”

善用搜索,善用数据,运用科学的行为模型分析消费者的行为和需求,已经成为广大企业营销工作开展无法回避的事情。

可以说,传统经济时代,一切的生意都源于信息不对称。但是,互联网的出现却改变了这一切。互联网不仅是一张平行的网,而且还是一张没有边际的网,它把整个世界都联系在一起,使偌大的地球一下子就变成了一个小小的地球村

实际上,没有谁可以真正主宰网络,也没有谁可以脱离网络而存在,网络已经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并且对传统结构进行了全面的消解,最终目标是要把中心指向每一个个体。而移动互联网时代,上网更便捷,比价更方便,一切生意都源于信息对称,于是互联网时代的商业法则悄然发生了改变。

首先,信息的传播从单向到多向发展,去中心化趋势已经不可逆转。其次,信息的快速传递是互联网的一大特性。一个人刚刚在网上发布的消息,全世界的人能够立刻看到。另外,是信息的无所不在性。在互联网时代,人们已经不再需要像以前一样去现场考察之后才能得到数据,网络上拥有人们需要的一切已经发生的信息,人们通过简单的搜索就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信息,毫无秘密可言。还有一点,就是互联网的自动纠错功能。因为网络是一个平台,围绕一个问题自然有无数相关信息发出来,这些信息也就能够互相印证或者纠错,使正确和准确的信息越发显露出来,使错误和虚假信息越发被识别。

在信息对称时代,新的生意法则已经变成及时、告知、开放、共享和平等。

当然,信息对称还不仅仅是对消费者而言,对于企业竞争者、合作者以及相关方无不是如此。这样看来,互联网时代能否充分利用信息对称法则,也就决定了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的前景。我们认为,唯有顺势而为运用新的生意法则,才能在竞争日趋激烈的世界中生存下来,也才有可能寻找到发展前进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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