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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阶段中的发展历程(2009-2013)

时间:2023-05-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09 年,国家批准广西成为全国第三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之一。2009 年,广西颁布实施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要求对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及建新拆旧地块进行整体一次性审批。探索阶段中,广西实施增减挂钩以工矿废弃地复垦和单纯的拆旧为主,较少农村建新。在此阶段,广西共批复立项增减挂钩项目146 个,总规模为4960.91 公顷。

探索阶段中的发展历程(2009-2013)

2009 年,国家批准广西成为全国第三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之一。广西在学习四川、安徽等先进省份的基础上,在自治区范围内启动了增减挂钩工作,该阶段主要以探索为主。

2009 年,广西颁布实施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桂国土资发〔2009〕41 号),要求对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及建新拆旧地块进行整体一次性审批。建新区和拆旧区同步立项,建新区可先行使用不超过50% 的周转指标。2010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201 号),明确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使用节余挂钩周转指标的城镇,建新地块在报批时无须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和耕地占用税。经过一年多的宣传发动和各地的学习探索,各地对增减挂钩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的认识和重视程度逐步提高,部分地区给予了较高的关注,表现积极,各地逐步进入积极申报增减挂钩项目的阶段。

同时,为规范和加强增减挂钩管理工作, 2010—2013 年,自治区原国土资源厅先后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0〕55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检查验收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1〕563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严格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变更规范推进试点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3〕25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城乡建设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编制参考提纲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3〕332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建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年度评估制度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3〕344 号)等多个文件,进一步明确了项目实施程序,并对项目立项、变更、检查验收,以及政策评估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www.xing528.com)

探索阶段中,广西实施增减挂钩以工矿废弃地复垦和单纯的拆旧为主,较少农村建新。在此阶段,广西共批复立项增减挂钩项目146 个,总规模为4960.91 公顷。同时广西结合农用地整治批复了15 个综合整治项目,将土地整治和增减挂钩综合配套实施,以统筹推进新农村建设。由于地方准备不够充分、经验不足,后期仅剩下贺州市土地综合整治项目1 个,其他全部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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