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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促进节余指标买方市场发展

时间:2023-05-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2019 年,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农村改革激发乡村振兴新动能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除贫困县外,各县年度商服、商品住宅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原则上不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须通过购买本地产生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予以保障。同时,自治区将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购买任务列入2019 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下达各市,并与下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安排相挂钩,对完不成购买任务的市,扣减下一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深化改革,促进节余指标买方市场发展

(一)建立自治区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平台,为公开交易创造条件

2016 年我区制定了交易细则,明确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通过自治区网上交易系统挂牌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并确定增减挂钩交易基准价位为25 万元/亩,自治区层面负责对全自治区增减挂钩节余周转指标实行统一管理,负责对增减挂钩节余周转指标的合规性、合法性进行监督检查。目前,广西正在指导各县(自治县)建立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平台,鼓励各县(自治县)自主确定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基准指导价,进一步加强了增减挂钩政策为脱贫攻坚筹集资金的力度。

(二)保证购买主体

要求14 个设区市市辖区商服、商品住宅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必须通过自治区交易平台购买贫困县(自治县)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予以解决。在2019 年,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农村改革激发乡村振兴新动能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除贫困县外,各县年度商服、商品住宅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原则上不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须通过购买本地产生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予以保障。同时,自治区将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购买任务列入2019 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下达各市,并与下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安排相挂钩,对完不成购买任务的市,扣减下一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www.xing528.com)

(三)允许预支指标交易

一般县(自治县)可以先行使用不超过30% 的周转指标,对符合节余指标有偿流转使用的贫困县(自治县),在增减挂钩项目立项后,允许先行使用不超过50% 的周转指标,并允许预支一定比例的节余指标在自治区范围内流转。广西在全国率先允许通过预支节余指标筹措扶贫资金的做法,得到了自然资源部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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