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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脱贫攻坚,推进农民增收与农村经济发展

时间:2023-05-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部分市县(自治县)积极探索新机制、发挥群众能动性,组织项目实施,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收入提高,例如凤山县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自筹自建实施增减挂钩项目的模式,在项目竣工验收后,通过优先安排指标交易或通过政府平台公司回购等方式,及时把项目收益的30%~35% 拨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五圩村,将复垦后的240 亩耕地流转,平均每亩租金400 元,每年村集体可获得9.6 万元。

助力脱贫攻坚,推进农民增收与农村经济发展

广西认真贯彻自然资源部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积极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相关要求,将贫困地区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拓展到省域内和国内流转使用,以土地级差收益助力脱贫攻坚,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筹措资金,拓宽资金渠道。全自治区通过自治区平台交易和跨省域调剂共获得资金134 亿元,例如苍梧县和平果县(今平果市,下同)通过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分别获得4.70亿元和1.58 亿元,为其2018 年顺利完成脱贫摘帽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巴马瑶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凤山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那坡县等5 个深度贫困县(自治县),通过以上两项交易,2019 年分别到位资金4.97、4.41、4.26、3.99、3.72 亿元,相当于以上5 个县(自治县)2018 年财政收入的108%、97%、227%、88%、98%,使贫困县(自治县)真真切切享受到了政策红利,这些资金都是2019 年完成脱贫任务的“助推器”。交易资金按照规定主要用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既优化了农村人均居住环境,又推动了农村产业发展和农村生态建设,促进区域规划布局优化,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同时,土地增值收益也可以通过农民参与,直接惠及农民群众。部分市县(自治县)积极探索新机制、发挥群众能动性,组织项目实施,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收入提高,例如凤山县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自筹自建实施增减挂钩项目的模式,在项目竣工验收后,通过优先安排指标交易或通过政府平台公司回购等方式,及时把项目收益的30%~35% 拨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宁明县按照每亩40 元的标准给参与增减挂钩项目的村委会前期工作经费,同时验收后还给乡镇和村委每亩2 万元的奖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五圩村,将复垦后的240 亩耕地流转,平均每亩租金400 元,每年村集体可获得9.6 万元。(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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