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构建海关大监管体系的几个问题值得关注

构建海关大监管体系的几个问题值得关注

时间:2023-05-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海关人员是海关大监管体系的执行主体,关员的参与度与认同度如何,直接决定改革的成败。因此,要发动群众、相信群体,调动全体关员的积极性,群策群力,共同推动大监管体系的建立。

构建海关大监管体系的几个问题值得关注

海关大监管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除了需要从机制体制层面科学设计和合理规划外,还需要从解放思想、海关科学发展的层面解决好影响当前海关大监管体系建设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从整体性治理方法上解析,应妥善解决好以下问题:

(一)要以思想大解放促进海关大发展的大无畏精神,推动海关大监管体系的体制机制创新

2008年是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30年前,海关人紧跟中央的部署站在改革开放的前沿,以“敢为人先”“杀出一条血路”的精神,以广东旅检改革为突破口,以“红绿通道”为标志,拉开中国海关改革创新的序幕,从根本上解放了一代海关人的思想,促进了海关事业30年的大发展。回顾这一段历史,是想说明,面对新一轮的大发展、大改革,同样需要这种思想解放的大无畏精神。为此建议:

一、体系构建上要“便民利民”。过去海关的一些业务改革,特别是“98·98”之后,更多是考虑如何保护自己、保护海关的执法,以至于不少改革措施都是建立在增加相对人成本之上的(如要求相对人通过采购技术设备以满足海关监管要求等),因便民措施并不多,社会上一直颇有微词。近年来,海关业务改革的便民措施远比不上民航、银行等窗口行业,与公安等执法部门相比,差距也不小。因此,海关在大监管体系构建上,应强化以人为本、为民便民的理念,在具体程序措施上,多为相对人着想,多设计一些简便、快捷的模式,例如采用“一站式服务”“单一窗口”等,进一步简化手续、提高效率

二、体系设计上更“人性化”。海关人员是海关大监管体系的执行主体,关员的参与度与认同度如何,直接决定改革的成败。因此,要发动群众、相信群体,调动全体关员的积极性,群策群力,共同推动大监管体系的建立。在体系的设计上,要尽量简便、简约,具可操作性,规程明晰,一目了然,同时,有利于不同岗位关员之间的协作与制约,责任到人。

三、体系安排上要统筹兼顾。改革是利益格局的调整,体制机制的创新必然会涉及一些部门和个人既得利益的调整,困难是不可避免的。为此,从一开始就要十分注重工作方法,突出重点,从海关事业大局出发协调各方利益,统筹兼顾,特别要慎重处理现有各项业务改革的取舍整合,促进海关大监管体系的健康发展。

(二)要妥善处理海关大监管体系与海关现代化发展战略的有机结合与衔接

当前,现代海关制度第二步发展战略进入关键时期。在海关大监管体系构建中,要充分考虑现实与未来、承存与发展、局部与全局的关系,设计出一套体现有效监管与高效运作相结合的大监管体系与海关整体发展战略相一致。为此建议:

一、将海关大监管体系纳入海关现代化发展战略的总体布局之中,作为第二步发展战略规划的完善和修正。从整体性治理上说,这属于重新整合问题,就是将过去业务改革的碎片化分头治理进行重新整合,构建一个以有效监管为导向、以风险管理为中心环节、以综合监管为基本模式、以形成整体功能为根本要求的大监管体系。这一体系与海关整体战略目标是一致的。因此,科学规划其职责,合理划分其与其他工作的职能边界,对于海关科学发展十分必要。(www.xing528.com)

二、海关大监管体系建设应与2010年之后的海关发展战略和2020年我们党的奋斗目标紧密结合起来,一同规划、一起研究。要从理论上阐述清楚海关大监管体系与现行各项思想理论建设成果和改革项目之间的关系,着眼于海关的长远发展进行整体规划,特别应体现与我们党到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相一致,提出明确的目标要求,在海关改革与发展的大格局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三)加大海关管理体制改革力度,确保海关大监管体系建设与国家管理体制改革的同步与适应

海关业务改革走到今天,现代化战略实施到现在,到了一个关键的拐点或难点,就是管理体制的改革。海关业务改革整合到一定阶段,必然要求管理体制与之相适应。经过30年的改革发展,海关事业发展很快,体制上的一些不适应越来越突出。比如广东省内有七个直属海关,在新形势下,“一省七关”“一市多关”的管理体制已经成为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地方政府和社会早有反映,有些西方国家驻穗领事机构甚至认为这是“海关壁垒”,影响贸易秩序和通关效率。建议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将海关管理体制改革特别是机构整合问题与海关大监管体系课题一同研究、一起改革,同步或分步实施,从根本上着手解决海关管理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

(四)加强国际海关监管合作,在国际海关合作中彰显我国作为大国海关应有的作用

随着《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的实施和以反恐为目标的监管合作项目试点,各国(地区)海关之间的监管合作成为当然。海关大监管体系的构建,应参照国际规则和惯例,尽可能地体现国际海关之间监管的共同理念和治理模式,使之更具可比性和可操作性,使国际化与国际合作成为其鲜明的时代特色。为此建议:

一、以海关监管合作为突破口,加大我国海关在国际海关中话语权、参与权和主动权。全面参与国际海关合作项目,特别是大力推进“单一窗口工程”、CSI、中欧智能航线计划、大型港口项目(MI)、AEO制度、能力建设等以及各类区域监管合作,从而丰富和完善大监管体系建设的内容。

二、要加快业务数据和制度标准化进程,推动国际海关间的业务数据交换和对接。加快国际海关监管合作的“无缝链接”,从而为我国海关大监管体系建设提供国际互联支撑。

三、要加大对外介绍和宣传力度,尽快建立国际海关监管合作的对话机制和热线联系。设立海关英语门户网站和定期英文版法规公告,努力营造有利于国际海关监管交流与合作的氛围,加快我国海关大监管体系与国际海关的接轨进程,从而推动海关的科学发展。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