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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投资区:打造区域性大市场和单一投资区

时间:2023-05-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一体化加速发展的背景下,东盟国家逐步认识到,东盟不应该仅仅是单个国家的集合体,而应成为地区性的大市场和单一的投资区。会上东盟通过了《促进外国直接投资和区内相互投资行动计划》,内容包括培训计划、高层次战略计划会议等有关来自区内外投资的调研。1998年10月东盟第30届经济部长会议正式签署关于东盟投资区的框架协议。现在东盟多数国家已经对投资者提供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

东盟投资区:打造区域性大市场和单一投资区

在一体化加速发展的背景下,东盟国家逐步认识到,东盟不应该仅仅是单个国家的集合体,而应成为地区性的大市场和单一的投资区。在1995年的曼谷首脑会议上,东盟领导人同意建立东盟投资区(AIA),以吸引更多的资金到东盟地区投资。会上东盟通过了《促进外国直接投资和区内相互投资行动计划》,内容包括培训计划、高层次战略计划会议等有关来自区内外投资的调研。为了加快引资的步伐,东盟1996年9月修订了东盟《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内容包括简化投资手续和审批程序,提高投资法规的透明度,以及及时提供有关信息。1998年10月东盟第30届经济部长会议正式签署关于东盟投资区的框架协议。其主要的内容是,通过撤除影响资本自由流动的各种壁垒,简化投资手续和增加政策法规的透明度,提高东盟对外国直接投资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对在其他成员国投资的东盟投资者提供优惠;在对等的基础上允许在仅仅对东盟投资者开放的制造业特定部门投资;东盟各国都列出仅允许东盟成员投资的部门清单,对区外不开放部门的引资限制,东盟6个老成员国和缅甸在2003年撤销,越南和老挝将“努力尽早”撤销以参加东盟投资区,但是最迟不超过2010年须撤销对投资的限制。现在东盟多数国家已经对投资者提供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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