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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自贸区的战略发展历程

时间:2023-05-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同年11月,韩国将智利选为首个自贸区谈判对象。第二阶段,制定“FTA路线图”和韩美、韩国—欧盟自贸区生效。这一时期,韩国自贸区建设最重要的成果是先后与东盟、欧盟、美国等全球性重量级经济体完成谈判并生效。韩国—欧盟自贸谈判于2007年5月启动,历经2年8轮谈判于2009年7月签署,2011年7月生效。2015年11月,中韩草签自贸区协定。

韩国自贸区的战略发展历程

韩国自贸区建设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决定建设自贸区和韩国—智利自贸协定生效(1998—2004年)。1998年3月韩国专门设立“通商交涉本部”(正部级),主管外贸谈判事宜。同年11月,韩国将智利选为首个自贸区谈判对象。双方1999年12月举行第1轮谈判,历时3年于2002年8月签署协定,最终协定于2004年2月生效。

第二阶段,制定“FTA路线图”和韩美、韩国—欧盟自贸区生效(2004—2012年)。在与智利的谈判过程中,韩国充分认识到了自贸区建设制度化的重要性,于2003年8月制定“FTA路线图”,并于2004年5月根据WTO多哈回合谈判现状对路线图加以调整。该路线图的短期目标是优先推进与新加坡、墨西哥、加拿大等经济体的自贸区建设,并将其作为今后与发达和大型经济体开展谈判的桥头堡,中长期目标则是与美国、欧盟、中国等发达和大型经济体建成自贸区。此外,为摆脱自贸区建设起步较晚带来的不利影响,实现经济效果最大化,路线图强调要建设一揽子自贸协定,谈判领域要包括商品、服务业、投资、政府采购、知识产权等,谈判对象要同时推进多个自贸区建设,以相互弥补各协定带来的负面影响。(www.xing528.com)

这一时期,韩国自贸区建设最重要的成果是先后与东盟、欧盟、美国等全球性重量级经济体完成谈判并生效。韩国—欧盟自贸谈判于2007年5月启动,历经2年8轮谈判于2009年7月签署,2011年7月生效。韩美自贸谈判于2006年6月启动,2007年4月迅速达成协定,2012年3月生效。

第三阶段,制定“新通商路线图”和应对东亚经济一体化趋势(2012年至今)。这一时期,中日韩FTA、“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议”(TTIP)等全球性自贸区谈判快速推进。2013年6月韩国在既有“FTA路线图”的基础上制定“新通商路线图”,以韩美、韩中自贸区为基础,谋求在美国主导的TPP和中国主导的RCEP之间担任关键角色,进而在东亚经济一体化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2013年11月,韩政府正式对TPP表明关注,已与TPP成员国进行多轮双边预备磋商。2015年11月,中韩草签自贸区协定。“新通商路线图”还提出,在保持开放型贸易政策基调、加强FTA网络建设的同时,要着眼新兴经济体的开发与合作需求,打造双赢和共赢自贸区,力争到2023年将自贸区贸易规模占外贸总额的比重提高到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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