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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公平效率再分配政策体系

时间:2023-05-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健全再分配政策,需要更好地发挥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完善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机制,逐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使“调高、扩中、保低”的政策措施有效落地,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促进中小微企业和重点群体积极参保、持续缴费的政策,促进和引导各类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人员长期持续参保。二是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体系。

完善公平效率再分配政策体系

健全再分配政策,需要更好地发挥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完善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机制,逐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使“调高、扩中、保低”的政策措施有效落地,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完善税收调节的政策体系

一是优化税制结构。在整体税制结构上,推进降低间接税比重,提高直接税比重,对部分产品和服务选择性开征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消费税。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提高资源税税负水平。调整部分消费税的税目和税率,将部分高档娱乐消费和高档奢侈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将消费税的征税环节,延伸至销售环节,销售环节的消费税收入划归地方以充实地方税体系的财源。

二是改革个人所得税。改变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模式,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模式,制定更合理的税率和费用扣除标准,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实行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相结合的征管制度,加快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建立健全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堵塞征收漏洞。完善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和处罚措施,加大对偷逃税款等违法行为的监管查处力度,增加纳税人偷逃税款的成本与风险。

三是引入累进的财产税。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赋予地方政府在房地产税征收方面更大的自主权,通过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改革健全基层政府的收入体系。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房地产税制度。严格官员财产报告制度,推行居民财产申报、登记、查验、保护、交易制度的全面建设,为开征遗产税赠与税创造条件。

2.完善社会保障的政策体系

一是完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完善统账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构建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职业(企业)年金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商业保险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持续扩大覆盖面。完善促进中小微企业和重点群体积极参保、持续缴费的政策,促进和引导各类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人员长期持续参保。坚持精算平衡,完善筹资机制,分清政府、企业、个人的责任,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障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扩大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渠道,推进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实现基金保值增值。

二是加快健全全民医保政策,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提高统筹层次,实现统筹区域和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减轻长期失能人员的家庭经济负担。协同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在保基本基础上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保障需求。逐步增加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三是统筹城乡社会救助政策,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对困难群体救助和帮扶,健全城乡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独居、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建立健全残疾人基本福利制度,完善扶残助残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儿童福利服务水平,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www.xing528.com)

3.完善转移支付的政策体系

一是健全积极的公共财政政策。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和比重,控制和缩小各地区间政府财力差距。归并现行具有特定政策目标的工资性转移支付等财力性转移支付项目,对年度之间变化不大且将永久存在的项目列入体制补助。严格规范专项转移支付的设置,对现有地方专项进行整合、压缩,对使用方向一致、能归并的项目予以归并;对到期项目、一次性项目以及根据宏观调控需要不必设立的项目予以取消或压缩。

二是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体系。集中更多财力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以贫困地区贫困人口为重点,着力扩大覆盖范围、补齐短板、缩小差距,不断提高城乡、区域、人群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制定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国家基础标准,加大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在充分考虑地区间支出成本因素的基础上将常住人口人均财政支出差异控制在合理区间,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是创新横向转移支付政策。横向转移支付是在既定财政体制下,安排各地方政府之间财政资金的转移,以达到加强支援落后地区、缩小地区差距、均衡财力的目的。东部发达地区支援中西部不发达地区,有利于加快地区间的协调发展,提高国家整体经济发展水平,从而也最终有利于东部地区经济的发展。在目前以纵向转移模式为主的同时,创新和发展“对口支援”“生态补偿”等横向转移支付模式。

4.完善慈善事业(第三次分配)的政策体系

一是积极培育慈善组织。简化公益慈善组织的审批程序,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举办医院、学校、养老服务等公益事业。发展壮大持证社会工作者队伍和注册志愿者队伍,推动面向困难群众的公益服务加快发展。

二是完善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在企业捐款方面,提高企业捐款的税前扣除标准,对企业公益性捐赠支出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部分,允许按一定比例结转至以后年度进行扣除。对个人和社会团体的捐款不设置扣除比例,推广全额扣除方式。

三是加强慈善组织监督管理。加强社会慈善氛围的营造和公益性基金会的建设,建立慈善捐款使用跟踪机制,全程监督捐款的使用,同时定期向社会公开捐款资金的使用情况,让捐款者完全了解自己捐款的使用情况,做到对公众全透明,接受社会全面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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