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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理论:为何我们应对合作持乐观态度?

时间:2023-05-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今天的分析家包括奥尔森的反对者,有多种理由对合作持乐观态度。一个重复的“囚徒困境”允许局中人从其他局中人处获得反馈信息,并据此采取行动。以合作开局、然后一报还一报的针锋相对策略[22]已成为合作者的最好建议。现有理论给出了“搭便车”或“集体行动问题”的合作解。现有文献表明,合作产生的条件主要有两项:一是规则的制约。诺思似乎对上述有关维系合作条件的代表性观点也不甚满意。

合作理论:为何我们应对合作持乐观态度?

奥尔森的逻辑后面有一个重要假定,即每个人都想或都会“搭便车”。卡尼曼(Kahneman et al,1979)认为:“这里存在每个人都总是搭便车的假设,但事实并非如此。”罗宾·道斯说:“只有在摆脱私利时人们才是公正的观点,没有真实地描述他们的行为。当人们处于一个集体中时价值观念也在变化。”(《科学》,1985,1/2月,第20页)对理性人而言,集体行动或许是理所当然的,或许还需要其他的激励引导,或许需要相关的制度安排进行强制或制裁。但无论如何,个人在社会活动中通过学习、模仿的确增加了合作的可能性。集体行动的逻辑或许是复杂的,但每一个人从自己的感知中都可以给出一种解释。当我们给出自己的对“集体行动问题”的独立主张时,不妨设问一下:当一些变量在阻止合作时,为什么另一些变量却在激励、促成并维系着合作?

今天的分析家包括奥尔森的反对者,有多种理由对合作持乐观态度。第一,奥尔森的分析是静态和瞬时的,而许多集体行动是动态的。一个重复的“囚徒困境”允许局中人从其他局中人处获得反馈信息,并据此采取行动。以合作开局、然后一报还一报的针锋相对策略[22]已成为合作者的最好建议。第二,在潜在集团中可能形成联盟,只要这个联盟超出某个最低规模,并且成本/收益比有吸引力,合作解就会出现(Hardin,1971)。第三,存在利他主义(altruism)。在概括有关合作问题时,斯科菲尔德(Schofield)指出:“支撑合作问题的基本理论问题是他们相互获取对方偏好和可能行为信息的方式。既然每个人i不仅拥有他人偏好的信息,而且也知道他人拥有对i自己的偏好和策略的知识,所以,这是一个共有知识问题。”(Schofield,1985)他认为,反应的可预测性对合作是决定性的。这种知识和可预测性是否最有可能通过国家或社区的出现,是泰勒(Taylor)感兴趣的问题(Taylor,1982)。他的研究认为,通过成员共有的规范和自愿的互动可以得到这种知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国家强制可以减少对共同意愿、信仰和互惠性的需要,以及在判断他人行为时对信任的需要。于是,史蒂文斯(1999)128倾向于认为,国家和社区是相互补充的,可事实也许并非如此。

现有理论给出了“搭便车”或“集体行动问题”的合作解。但卡拉布莱斯(Calabresi,1968)坚持认为,如果交易费用高到足以排除自愿解时,谈判会因减低了效率而被放弃。换言之,在考虑到所有的行动成本时,放弃市场本身就是一种市场解决方式。史蒂文斯认为,卡拉布莱斯的问题在于他未曾考虑达成协议的其他方式,如投票、抛硬币和服从独裁者指令(史蒂文斯,1999)128。实际上,在二人世界里,如果二人没有达成协议,那么它本身就已经排除了这些方式。在多人集体里,采用投票、抛硬币还是采用服从独裁者指令方式,依然是一个“集体选择问题”。

经济学家似乎有一种倾向:当某个具体问题的选择出现困难时[23],建议采用某种决策成本较低的方式来决定这个问题,但他们忽略了选择“决策成本较低的方式”所需要的成本,这个成本或许会等于甚至大于某个具体问题的选择成本。例如,在A、B、C三人共同选择安保服务时出现了争执,让每个人同意某一具体的提供方案存在很高的再协商成本,安保服务已不能被提供。假定现在给出投票、抛硬币或采用服从独裁者指令三种决策方式供A、B和C选择,那么,他们如何选择?无论他们如何选择,选择的成本都会存在。这项选择的成本是否就一定小于先期的具体问题的选择成本,依然是一个问题。

现有文献表明,合作产生的条件主要有两项:一是规则的制约。那些逐渐演化出来的人类行为规则,特别是有关私有财产、诚信、契约、交换、贸易、竞争、收获和私生活的规则,是促进人类彼此之间相互合作的有效因素。二是共同的习惯和文化的制约。在一个有着共同习惯和知识的小团体中,以及对各种可能性有相同看法的小团体中,人们倾向于合作。比如那些有相同宗教信仰的西方人在遭受外族入侵时有着强大的群体反抗力量,以及中国的许多少数民族部落,也有着异常和睦的邻里关系和互助意识。这些或许可以作为同质群体间具有合作意向的见证。(www.xing528.com)

有关合作维系条件的论述主要集中在哈丁(Hardin,1982)、泰勒(Taylor,1982,1987)和马格里斯(Margolis,1982)的著作中。哈丁主要研究了n个人的“囚徒困境”问题和大集团集体行动的困难。他的观点是,集体行动的困难不仅与团体的规模有关,而且与成本收益的比值有关。在非对称性存在时,或在参与者采取条件策略时,惯例会产生,并引导着合作。泰勒研究了无政府(无国家)状态下社会秩序得以存在的条件。他认为,社群成员拥有共同的信仰和规范,相互间存在着直接而复杂的联系且互惠互赖。因此,社群是无政府状态下形成社会秩序的基础,国家则摧毁了社群的基本构成要素。马格里斯假定个人行为部分地由利他动机决定,个人的效用函数具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强调自利性偏好;另一种是强调团体偏好。个人在这两种效用函数之间进行权衡。该模型使他能够解释那些在完全的个人财富最大化行为假定下无法解释的一些行为,包括特定的投票行为。

诺思似乎对上述有关维系合作条件的代表性观点也不甚满意。他认为,需要讨论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在不存在霍布斯借由国家的强制力量来创造合作结果的情况下,自愿性合作的条件到底是什么?始终困扰着我们的、涉及人类问题之根本解决之道的议题,争论还在继续(诺思,2008)。

实际上,在理性经济人(个人最大化自身利益)的假定下,个人在集体行动中是否合作存在三种情形,分别对应着三种结果:第一,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冲突时,个人只会做出最大化其个人利益的选择而不会选择合作,不会选择牺牲个人利益以最大化集体利益;第二,在最大化集体利益成为最大化个人利益的前提条件时,理性的个人会选择合作以达成集体利益最大化,其目的仍然是个人利益最大化;第三,即便在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同时集体利益也会最大化,个人是否会选择合作以成就这种结局仍存在不确定性。“集体行动问题”或“囚徒困境”探讨的是第一种情形和其对应的结果。为解决这个问题,现有的研究者考察了诸多的路径、给出了诸多的解决办法,但似乎仍然没有触及问题的本质。问题的真正原因或许并不在于现实生活中真的会大范围地出现这个问题(事实上也没有大规模地出现集体行动问题),而是在理论家的理性假设之下所推导出的符合逻辑的问题。既然如此,最有效、最直接的解决办法便是围绕假设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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