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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破解收费站撤除后人员安置难题的建议

时间:2023-05-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申请成立成品油消费税人员安置专项资金。湖北省公路管理局、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政府应向中央有关部门反映当前遇到的人员安置困难,争取中央财政在成品油消费税收入中设立针对处理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后人员安置问题的专项资金,该项资金在人员经费得到全面解决后,全额投入普通公路建设和管养中。

建议:破解收费站撤除后人员安置难题的建议

(1)调整人员经费标准,加大基本支出保障力度。建议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及其公路管理局根据机关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和养老保险改革的新要求以及职工平均工资水平逐年提高的新规定,重视撤站人员安置经费问题,提升公路部门养护及路政人员经费补助标准。此外,现行的治超法规规定,公路管理部门的治超工作只能卸载超重货物,不能进行罚款,这就造成了治超站人员经费来源的短缺。鉴于此,需申请省级财政和地方财政支持,由省级和地方分别按适当比例对治超站人员经费进行补助,保障业务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抓紧研究二次安置的有关事宜,为二次安置人员提供安置渠道和安置经费。

(2)建立人员经费预拨资金制度,加大预拨额度。针对各市州路政和养护工作中“养事”与“养人”有矛盾、生产经费补贴人员经费的问题,建议省级财政和市州财政在每年年初启动人员经费预拨资金制度,提高路政、管养经费的预拨额度,并且加强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减轻各地生产资金压力,切实维护公路路产路权。同时,对在岗人员加强专业培训和心理疏导,确保公路行业的稳定,保证日常治超、管养工作有序开展。

(3)推动路政治超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建议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及其公路管理局协力推动湖北省政府落实2012年省政府357号令《湖北省公路超限运输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路超限运输管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公路超限运输管理工作正常进行”),由省政府出台相关行业分类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政策,责成各市州将相关人员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以彻底解决人员经费不足的问题。同时注意避免多头管理,解决省级和市级权属不清、人员经费与实际脱节问题。(www.xing528.com)

(4)申请成立成品油消费税人员安置专项资金。湖北省公路管理局、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政府应向中央有关部门反映当前遇到的人员安置困难,争取中央财政在成品油消费税收入中设立针对处理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后人员安置问题的专项资金,该项资金在人员经费得到全面解决后,全额投入普通公路建设和管养中。

(5)落实人员、机构编制,同时拓宽社会就业渠道。省级行业管理部门应重视基层路政治超执法工作,公路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编办应按照实有人员数量下达经费编制,在编人员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确保满足实际工作需要。与此同时,需要通过与社会组织合作给予超编的安置人员一定的就业培训和就业帮助,提高其技能素养,拓宽社会就业渠道。此外,应推动省政府出台行业分类改革的指导意见,将治超站纳入行政类或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以便提供长效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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