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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普通公路债务概况简介

时间:2023-05-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表5-1湖北省普通公路三部委锁定的债务情况续表注:三部委指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和财政部。由此可见,当前湖北省内的普通公路债务压力主要集中于西北部,这种状况主要是由于西部多山的地理状况和鄂西建设的战略需要使然。总体来说,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后,湖北省之前累计的普通公路债务已被偿还54%。

湖北省普通公路债务概况简介

湖北是全国公路交通枢纽省份,省内有G316、G207、G107、G106等重要公路动脉,也有众多方便客流、货流、物流的农村公路和曾经收过费的普通公路。截至2015年年底,公路通车总里程25.3万公里(其中,普通公路24.7万公里,高速公路0.6204万公里),98%的建制乡镇通二级及以上公路,100%的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这些普通公路的建设和管养都需要庞大的资金。“十二五”期间,随着公路建设的迅猛发展,管养需求进而提高,加之2009年燃油税改革后,二级公路全面取消收费,公路管理部门丧失了原来主要依托的普通收费公路融资平台,公路建设和道路养护资金的需求与供给矛盾日益凸显。据统计,“十二五”期间建设的一、二级公路投资补助需求与实际到位的数额相比,大约有78亿元的资金缺口,在养护上估计有42.3亿元资金待落实。由于长效的地方交通融资平台尚未建立起来,地方配套资金难以落到实处,资金供需矛盾加剧,普通公路建养形势严峻,复杂而又沉重的债务负担严重制约了湖北省普通公路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为了支持本课题的研究,湖北省公路管理局向省内各市州下发了调研通知,课题组依据基层公路管理部门上报的材料,对全省普通公路的债务情况进行了汇总,具体情况见表5-1和表5-2。

表5-1 湖北省普通公路三部委锁定的债务情况

续 表

注:三部委指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和财政部。数据来源:各市州向湖北省公路管理局提交的调查资料

由上表可知,由三部委核准,2008年年底锁定的湖北省普通公路债务为152亿元。截至2016年11月底,总共偿还债务104亿元,锁定债务余额为48亿元。其中,2008年年底债务数额最大的三个地方是恩施、襄阳、武汉;2009年至2016年11月全省归还债务数额最多的地方是恩施和武汉;到2016年11月底,武汉已经偿还债务完毕,襄阳和恩施债务余额仍然占据省内前二;除武汉市外,偿还完毕债务的市州还有黄石和宜昌。在债务分解上,中央和省级资金归还数额最多的是武汉、恩施、襄阳,市县偿债资金归还数额最多的是武汉、恩施、荆门,地方债券资金置换数额最多的是武汉和荆州。由此可见,当前湖北省内的普通公路债务压力主要集中于西北部,这种状况主要是由于西部多山的地理状况和鄂西建设的战略需要使然。武汉市凭借其良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地理交通区位,得到了政策和资金上的多方支持,已经缓解了公路债务压力,而鄂西北地区公路基础设施投入大,经济基础较为薄弱,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后投融资渠道愈加狭窄,债务压力会在较长时期内对公路的建设和养护带来阻碍。(www.xing528.com)

表5-2 湖北省普通公路其他债务情况

续 表

注:其他债务填列范围为2008年年底经省审计厅审计认定但三部委未锁定的债务。数据来源:各市州向湖北省公路管理局提交的调查资料

其他债务大致分为应付工程款、欠付利息、财政借款和垫付利息等。由表5-2可知,2008年年底和2016年11月底这两个时期湖北省普通公路其他债务数额最大的三个地方是潜江、咸宁、武汉。在普通公路其他债务的偿还上,黄石、鄂州、襄阳和武汉在2009年至2011年11月期间没有针对其他债务进行偿还,而天门和宜昌已经在2011年11月底之前全部偿还了其他债务。

综合表5-1和表5-2可知,2008年年底的湖北省普通公路三部委锁定债务中,目前已经偿还了68%,2008年年底的湖北省普通公路其他债务中,目前已经偿还了10%。总体来说,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后,湖北省之前累计的普通公路债务已被偿还54%。在债务余额方面,截至2016年11月底,仍有91.6亿元债务需要偿还,是“十二五”期间普通公路固定资产投资总额(554.4亿元)的16.5%,数额相当巨大。从偿债主体来说,中央和省级分担了55.97%,市县承担了44.03%,这样的偿债资金比例与现行体制下中央、省及市县事权的配置不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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