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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设施拆除计划及资金保障

时间:2023-05-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省政府正式宣布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后15日内,由各级交通部门组织专业队伍负责拆除所有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设施,保证道路畅通。所需资金以财政专项补助列入年度预算安排,保证及时足额拨付。人员安置到位后,所需经费纳入相关单位部门预算。

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设施拆除计划及资金保障

(一)取消收费

从2009年4月1日零时起,全省103个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统一停止收费,同时,保留4个一级公路收费站和8个经营性收费站。

在省政府正式宣布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后15日内,由各级交通部门组织专业队伍负责拆除所有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设施,保证道路畅通。

全省所有撤除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严格做到“五统一”:统一收入进库,统一资产入册,统一专户清零,统一限时封账,统一封存票据,以确保各收费单位资金、票证、资产安全。

(二)人员安置

本次取消103个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涉及收费人员6624人,按照“转岗不下岗”“人人有去向,减少社会就业压力”,确保社会稳定的基本原则。具体安置措施为:

1.属干部身份的1119人,其中管理人员383人返岗到市州和县市区交通、公路管理部门管理岗位工作;736人转岗到公路治超站点工作。

2.属工人身份的4085人,其中1324人转岗到公路治超站点工作;2600人转岗到公路养护岗位;161人由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转岗到高速公路收费站工作。

3.属合同工身份的1168人,其中未到期的合同工530人由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转岗到高速公路收费站工作;合同已到期的638人终止合同,并按规定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4.退休职工252人,由市州和县市区交通、公路部门接受退养。

(三)人员经费

撤站安置期间,待安置人员合理合规的工资待遇不变、福利保障不变,解聘的合同工按政策规定资金补偿到位。全省每年需安置费用22261.08万元,其中:带薪转岗20523万元、退休人员676.5万元、因公致残补偿抚恤104.58万元、合同到期补偿957万元。所需资金以财政专项补助列入年度预算安排,保证及时足额拨付。

人员安置到位后,所需经费纳入相关单位部门预算。

(四)债务锁定及偿还(www.xing528.com)

1.由省审计厅会同物价、财政、交通等部门以及财政部驻湖北监察专员办,对全省截至2009年3月31日前的所有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债务进行专项审计,向省人民政府提出专项审计报告

2.债务确定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由国家专项补助50%,由省负担50%。由省负担的50%中,按债务主体在5~8年内负责偿还。

(五)组织领导

省政府成立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工作领导小组,由省长任组长,省政府相关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各地人民政府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省政府与各地政府就人员安置和债务偿还等问题签订责任书,并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

(六)相关建议

1.建议省政府发布《关于取消全省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通知》(我厅已代拟稿)。

2.建议省政府及时向国家三部委申请撤站补助资金。

3.恳请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全省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的通知》,为保留的经营性收费站、一级公路收费站以及高速公路的收费站创造良好的收费环境

4.建议省政府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并请省委宣传部及相关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

5.恳请省政府协调各市州人民政府和省政法委、公安、维稳办、综治委等相关部门,做好人员安置和维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6.建议省纪委、监察等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各部门不得借改革之机临时安置人员,不得压票压款,不得截留、转移侵吞各项资金、不得擅自处置国有资产,不得滥发钱物。

7.恳请省政府研究解决普通公路建养资金问题。在燃油税增量部分增加普通公路建设资金投入,并将我省轮胎消费税收入、车船税收入、公路经营企业缴纳的营业税和所得税全额用于普通公路建设。对普通公路建设贷款,由各级财政提供贷款担保。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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