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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供给与社会分配的制衡

时间:2023-05-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没有“社会供给”和“社会流通”,则不会产生“社会分配”。那么同理也存在同样的结论:不能证明“社会供给”拥有对“社会分配”的制衡能力。只要“社会流通”收到“社会供给”所提供的“仓储物资”,则必须对“社会供给者集团”进行奖励,于是就必然出现“社会分配”。“社会流通”并不能阻止“社会分配”的出现。人人都希望通过“社会分配”而获得美好的生活水平。

社会供给与社会分配的制衡

(一)

社会供给”通过为“社会流通”提供“仓储物资”而获得“社会库房”的奖励或考核,从而产生了“社会分配”。没有“社会供给”和“社会流通”,则不会产生“社会分配”。所以说:“社会流通”产生“社会分配”。而“社会供给”通过“社会流通”的奖励对促成“社会分配”。所以出现了一个因果链条:“社会供给”产生“社会流通”,“社会流通”产生“社会分配”。

这个因果链条同我们在上一节所阐述的:“社会消费”产生“社会需求”,而“社会需求”产生“社会供给”的链条,是一致的。那么同理也存在同样的结论:不能证明“社会供给”拥有对“社会分配”的制衡能力。

(二)

“社会需求”通过为“社会流通”提供“货币”和动力,才使得“社会流通”得以出现。没有“社会需求”则“社会流通”根本不可能接受“社会供给”所提供的“仓储物资”。不接受“社会供给”的“仓储物资”,则“社会库房”就不会对“社会供给者集团”进行分配,也就不会出现“社会分配”。所以说也存在一个因果链条,“社会需求”导致了“社会流通”的出现,而“社会流通”出现后才会对“社会供给者集团”进行分配,才有了“社会分配”。但是同理也存在一个结论:这仅仅表示两者有促进的关系,并不能证明“社会需求”拥有对“社会分配”的制衡能力。

(三)

“社会流通”作为一个“社会供给者集团”和“社会消费者集团”之间的中介机构,需要严格执行中介机构的职能。就如“支付宝”当收到“社会供给者集团”所交付的商品,并经“验收”后,就必须将款项支付给商家一样(验收的角色交给了“社会库房辅助管理员”)。只要“社会流通”收到“社会供给”所提供的“仓储物资”,则必须对“社会供给者集团”进行奖励,于是就必然出现“社会分配”。所以只要“社会流通”的过程一经发轫,则必然出现“社会分配”。“社会流通”并不能阻止“社会分配”的出现。那么,当然那些通过“社会流通”而对“社会分配”产生影响的力量,自然也无法阻止“社会分配”。(www.xing528.com)

通过观察“经济运行促进关系简图”,我们发现:“社会消费”是“社会分配”所产生的,“社会需求”也依赖于“社会分配”而出现。那么,“社会流通”和“社会分配”显然无法通过自身的力量对“社会供给”进行反向控制了。

(四)

当我们仔细观察以上五个经济过程时,就会发现只有“社会供给”是一个独立于“社会分配”,又不能直接产生“社会分配”的力量。虽然“社会供给”通过“社会流通”对“社会分配”所产生的影响力并不足以控制“社会分配”。但是并不能说明“社会消费”无法通过自身的力量控制“社会供给”。

“社会分配”的工作若要做好,首先需要有东西可供分配。农户家庭劳作了一年,到了收获的时候准备分配了。可是一场大火将粮食焚烧殆尽,接下来的分配工作当然就没法做了。粮食都没了,还分配什么呢?完全没必要了。

有道是“巧妇难为无米炊”,没有“社会供给”提供的“米”当然做不好“社会分配”这锅“粥”了。人人都希望通过“社会分配”而获得美好的生活水平。可是“钱”是挣出来的,“活”是干出来的。不干活、没有供给,则就不会有收入,也就当然无法进行分配。

所以说“社会分配”受到“社会供给”的严重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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