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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诉讼制度详解

时间:2023-05-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诉讼采用两审终审制,若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对劳动争议案件作出的调解书、裁定书及判决书生效以后,当事人则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通常情况下,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生效后才能申请执行。

劳动争议诉讼制度详解

劳动争议诉讼,就是争议当事人将劳动争议事项交由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予以解决的一种司法活动,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基本诉讼原则和诉讼程序。

1.劳动争议诉讼的起诉与受理

劳动争议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符合以下法定条件:(1)原告必须是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即发生争议案件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2)起诉的劳动争议事项必须已经过劳动仲裁程序;(3)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4)必须在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诉讼;(5)当事人起诉应当向对案件作出仲裁裁定的仲裁委员会所在的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经审查符合上述条件的,应自收到起诉书之日起七日内做出受理决定。

2.劳动争议案件的审判与执行

人民法院做出受理决定后,按照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制度和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一般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并对当事人争议事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做出判决。诉讼采用两审终审制,若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若当事人对一审或二审的生效判决仍存异议,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www.xing528.com)

人民法院对劳动争议案件作出的调解书、裁定书及判决书生效以后,当事人则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一方当事人若逾期仍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通常情况下,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生效后才能申请执行。但在特殊情况下,如果等待裁决生效后再执行会对当事人的生活造成严重后果,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先予执行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2)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因此,当事人申请先予执行的,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委员会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认为事实清楚、责任明确,不先予执行会影响当事人生活保障或延误病情及时治疗的,可以作出先予执行裁决书。如果当事人对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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