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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法》推动小型快递企业兼并重组

时间:2023-05-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新法的要求下,进入快递行业的门槛被大幅提高,经营同城快递服务的快递企业,注册资本要达到50万元以上,经营异地快递服务的快递企业,注册资本要达到100万元以上,经营国际快递服务的快递企业,注册资本要达到200万元以上,这就逼迫小、微型快递企业要么增加投资,要么关门或被其他快递企业收购。

《邮政法》推动小型快递企业兼并重组

根据2015年4月24日修订并颁布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企业法人条件;(二)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一百万元,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三)有与申请经营的地域范围相适应的服务能力;(四)有严格的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和完备的业务操作规范;(五)有健全的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新法的要求下,进入快递行业的门槛被大幅提高,经营同城快递服务的快递企业,注册资本要达到50万元以上,经营异地快递服务的快递企业,注册资本要达到100万元以上,经营国际快递服务的快递企业,注册资本要达到200万元以上,这就逼迫小、微型快递企业要么增加投资,要么关门或被其他快递企业收购。这也进一步推进了快递企业间的并购。(www.xing528.com)

大型快递企业为争夺市场份额、实现跨越式发展,不断地进行兼并、收购;小微快递企业在新法的要求下,也不断谋求并购或被并购。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快递企业无论大小都进入了“并购时代”。因此,对快递企业并购过程进行合规的管理和操作就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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