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五类:矿产品
本类共3章。归入本类的矿产品只能经过有限的简单加工(例如洗涤、磨碎、研粉、淘洗、筛选和其他机械物理方法精选过的货品),如果超出这个限度而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加工,则应该归入后面的章节。
1.本类内容和结构
本类包括无机矿产品(第25章、第26章)和有机矿产品(第27章)。其中无机矿产品一般为天然状态,或只允许有限的加工方法;有机矿产品不仅包括天然状态的煤、矿物油,还包括它们的蒸馏产品及用任何其他方法获得的类似产品。其结构规律如下:
(1)盐、硫黄、泥土及石料、石膏、石灰及水泥等(第25章)。
(2)各种金属矿砂、矿渣等(第26章)。
(3)矿物燃料、矿物油及其蒸馏产品(第27章)。
2.本类与其他类的关系
第五类的第25章非金属矿产品经过深加工,就是第十三类矿物、陶瓷、玻璃及其制品。而第五类的第25章非金属矿产品与第26章金属矿产品经过提纯合成,形成第六类的第28章无机化工品。第五类的第27章矿物燃料、油等经提炼形成第六类第29章的有机化工品。
(二)第六类: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
1.本类内容和结构
本类共11章,主要包括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HS将化工产品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分成以下两部分:
(1)第28章、第29章,主要为单独的已有化学定义的化学品,其结构规律如下:
①化学元素及无机化合物(第28章)。
②有机化合物(第29章)。
(2)第30章至第38章,主要为按用途分类的化工品及相关工业的产品,其结构规律如下:
①药品(第30章)。
②肥料(第31章)。
③香料、化妆品(第33章)。
④洗涤用品(第34章)。
⑤蛋白类物质(第35章)。
⑥易燃材料制品(第36章)。
⑦摄影用品(第37章)。
⑧其他(第38章)。
2.本类归类原则和方法
如果一种化工品是单独的化学元素及单独的已有化学定义的化合物(包括无机化合物和有机化合物),则应归入第28章、第29章(纯净物);如果不符合这一点,而是由几种不同化学成分混合配制而成,则应按其主要用途归类而归入第30~38章(混合物)。品目条文、章注、类注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第七类: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
1.本类内容和结构
本类共两章。主要包括用于鞣制及软化皮革的鞣料,也包括植物、动物或矿物着色料及有机合成着色料,以及用这些着色料制成的大部分制剂(油漆、陶瓷着色颜料、墨水等),还包括清漆、干燥剂及油灰等各种其他制品。
2.本类归类原则和方法
本类两章所包括的原料都属于高聚物,是由高分子聚合物组成的塑料与橡胶以及它们的制品。除天然的以外,合成的高分子聚合物大多是由第29章的有机化合物聚合得到的。
(四)第八类:生皮、皮革、毛皮及其制品;鞍具及挽具;旅行用品、手提包及类似品;动物肠线(蚕胶丝除外)制品(https://www.xing528.com)
1.本类内容和结构
本类共3章。包括生皮、皮革、毛皮及其制品等商品。其结构规律如下:
①生皮、皮革(第41章)。
②皮革制品(第42章)。
③适合加工毛皮的带毛生皮、毛皮、毛皮制品(第43章)。
2.本类与其他类的关系
本类商品的原料是第一类活动物被宰杀后剥下的生皮,对生皮进行保藏的加工、鞣制的加工及制造的加工后的产品都属于本类包括的商品,所以第八类商品是在第一类商品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工的产品。有些用皮革和毛皮加工的产品不归入本类。
3.本类归类原则和方法
(1)本类中包括皮革及毛皮加工成的制品,但当制品的基本特征属于其他类所包括的范围时,该制品应归入其他类。如按第42章章注一和第42章章注二的规定,皮鞋归入第64章,皮帽子归入第65章。
(2)本类是用第一类活动物被宰杀后剥下的生皮做原料,按第41章章注一(三)的规定,分别归入第41章与第43章的动物生皮。
(3)第41章与第42章是加工顺序关系。
(4)第43章内品目按加工顺序编排。
(五)第九类:木及木制品;木炭;软木;软木及软木制品;稻草、秸秆、针茅或其他编结材料制品;篮筐及柳条编结品
1.本类内容和结构
本类共3章。本类商品包括木材、软木及其制品;编结材料的制品。其结构规律如下:
(1)木材、经加工的板材及其制品(第44章)。
(2)软木及软木制品(第45章)。
(3)编结产品(第46章)。
2.本类与其他类的关系
本类商品的原材料主要来自植物(属第二类的商品),本类商品是对植物材料(尤其是木材)加工后的产品及制品,其加工程度已超过了第二类商品的加工程度,所以本类商品是对第二类的植物材料经加工后的产品,这两类商品之间有加工顺序的关系。但有些产品因已经具有其他章的基本特征,应归入其他章。
3.本类归类原则和方法
本类商品的加工程度已超出了第二类的范围,例如:一棵树归入第6章;把树干锯下后作为木材的原料归入本类第44章;作为编结用的植物材料(如藤条、柳条)归入第14章;把它们变成篮子归入本类第46章。但木质家具应归入品目9403。
(六)第十类:木桨及其他纤维状纤维素浆;回收(废碎)纸或纸板;纸、纸板及其制品
1.本类内容和结构
本类共3章。本类商品包括造纸行业、印刷行业加工生产的产品。其结构规律如下:
(1)造纸用的原料,即纸浆及回收(废碎)纸或纸板(第47章)。
(2)由纸浆制成的各种纸(板)及它们的制品(第48章)。
(3)印刷品等(第49章)。
2.本类归类原则和方法
本类商品的原料是纸浆,对纸浆进行加工制得各种纸(板),对制得的各种纸(板)进一步加工制得纸(板)的制品及印刷品等,因此,了解本类包括的3章商品是明显的按加工顺序编排,对理解本类3章的内容及掌握3章商品的归类有一定的帮助。
经加工制得的纸(板)的各种制品大部分包括在本类中,但某些经加工的纸(板)及制品的基本特征已属于其他章时,则应归入其他章。因此,并不是所有纸(板)及制品都归入本类,归类的原则是按商品的基本特征及各章所包括的加工范围和章内各商品的列名情况而决定,如感光纸归入品目3703;肥皂纸归入品目3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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