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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调整的核算方法与步骤

时间:2023-05-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本解释发布前未按上述规定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会计调整的核算方法与步骤

学习目标

掌握会计政策概念及特点;掌握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概念与内容,了解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条件,能够划分会计政策变更与会计估计变更,能够区分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与非调整事项;初步掌握对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与前期差错更正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会计处理方法。

工作情境

财政部于2009年6月11日颁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其中第三条规定如下:

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4301专项储备”科目。

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不再计提折旧。(www.xing528.com)

“专项储备”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减:库存股”和“盈余公积”之间增设“专项储备”项目反映。

企业提取的维简费和其他具有类似性质的费用,比照上述规定处理。

本解释发布前未按上述规定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请问: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追溯调整?怎样进行追溯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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