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安徽省健康扶贫政策体系建设情况简述

安徽省健康扶贫政策体系建设情况简述

时间:2026-01-22 理论教育 Jonker 版权反馈
【摘要】:因病致贫同样是安徽省农村贫困中的主要问题,在安徽省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比率达57.2%。市、县政府承担兜底保障责任,并设立健康脱贫医疗专项补助资金,省财政给予补助。

因病致贫同样是安徽省农村贫困中的主要问题,在安徽省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比率达57.2%。针对此突出问题,安徽省于2016年颁布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康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其中强调“形成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相互衔接”的“三保障一兜底”政策体系;2017年,安徽省制定实施了《健康脱贫兜底“351”工程实施办法》、印发了《安徽省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实施细则》等;此外还包括一系列健康扶贫政策规划、指导意见,旨在完成“提高综合保障水平”“优化医疗服务”“加强疾病防控”以及“加强医疗卫生能力建设”四类重点任务,避免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

1.在提高综合保障水平方面,安徽省基本确立了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三保障一兜底(即351兜底)一补充(即慢性病180政策)”综合医疗保障政策体系,以及针对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报销“两免两降四提高”等具体措施:

(1)降低贫困人口使用医疗资源的门槛,贫困人口参合费用由财政代缴;同时免除贫困人口住院预付金。

(2)提高贫困人口在基本社会医疗保障制度中的受益程度。在新农合、大病保险以及民政医疗救助方面,扩大医保报销范围,同时对新农合以及大病保险采取降低起付线、提高补偿比例的措施,加大民政医疗救助力度、扩大医疗救助范围。

(3)实施“351”医疗兜底保障。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综合补偿后,在县域内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0.3万元,在市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0.5万元,在省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1万元,剩余合规医药费用实行政府兜底保障。市、县政府承担兜底保障责任,并设立健康脱贫医疗专项补助资金,省财政给予补助。

(4)实行贫困人口慢性病门诊补充医疗保障,贫困慢性病患者1个年度内门诊医药费用,经“三保障一兜底”补偿后,剩余合规医药费用(包括限额内、限额外自付费用等)由补充医保再报销80%(以下简称“180”补充医保)(见图8-1)。

图示

图8-1 安徽省健康脱贫综合保障政策体系(https://www.xing528.com)

资料来源:笔者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康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6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56号)整理。

2.在优化医疗服务方面,安徽省积极提高对于保障对象识别的精准性;积极开展贫困人口健康签约服务;实施大病慢性病分类救治;贫困人口看病实现“先诊疗后付费”,建设完善“一站式信息结算平台”,加强医疗行为监管,减少医疗资源不规范使用的情况。

3.在加强疾病防控工作方面,安徽省积极实施公共卫生项目,一方面落实国家基本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另一方面加强重点传染病防治。

4.在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方面,同时推进医疗机构对口帮扶以及医疗机构的标准化建设。组织全省三级以上医院与重点县医疗机构建立稳定持续的“一对一”帮扶关系,将“医联体”建设落到实处;加强贫困地区县级医院(含中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让贫困人口享受更为便利、及时、优质的医疗资源。

案例8-1 贫困人口享受“351”“180”政策报销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李某(案例编码:340828P1)居住在岳西县古坊乡上坊村,今年58岁。2018年6月,李某因患基底节出血在岳西县医院住院治疗,住院天数约50天,医疗总费用为69701.31元(合规费用)。根据岳西县健康扶贫政策规定,李某可以享受在“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的费用优惠基础上,再享受“351”政策。此次李某住院总费用中,新农合报销52043元,大病保险报销7595元,民政救助6970元,“351”政府兜底234.77元,最终个人自付2858.54元,实际补偿比为95.90%。

贫困慢性病患者汪某(案例编码:340828P2)今年39岁,居住在岳西县河图镇凉亭村。2018年3月,汪某因高血压在岳西县医院门诊治疗,总费用为365.35元(合规费用)。汪某所患疾病属于慢性病,可以享受“180”政策,在此次总费用中,新农合报销274元,“180”政策报销73元,最终个人自付18.35元,实际补偿比为94.98%。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