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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利益主体财务管理目标的矛盾与协调

时间:2023-05-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企业必须处理、协调好这三者之间的矛盾与利益关系。由于两者行为目标不同,必然导致经营者利益和股东财富最大化的冲突,即经理个人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矛盾。这就使所有者的财务目标与债权人可望实现的目标发生矛盾。企业经营者若侵犯职工雇员、客户、供应商和所在社区的利益,都将影响企业目标的实现。

不同利益主体财务管理目标的矛盾与协调

企业从事财务管理活动,必然会与各个方面产生经济利益关系,企业财务关系中最为重要的关系是所有者与经营者、所有者与债权人之间的关系。企业必须处理、协调好这三者之间的矛盾与利益关系。

(一)所有者与经营者的矛盾与协调

企业是所有者的企业,企业价值最大化代表了所有者利益最大化。现代公司制中所有权与经营权完全分离,经营者不持有公司股票或持部分股票,其经营的积极性就会降低,因为经营者拼命干的所得不能全部归自己所有。一般经营者不愿意为提高股价而冒险,并想法用企业的钱为自己谋福利,如坐豪华轿车、奢侈的出差旅行等,因为这些开支可计入企业成本由全体股东分担。甚至蓄意压低股票价格,以自己的名义借款买回,导致股东财富受损,自己从中获利。由于两者行为目标不同,必然导致经营者利益和股东财富最大化的冲突,即经理个人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矛盾。

为了协调所有者与经营者的矛盾,防止经理背离股东目标,一般有以下两种方法:

1.监督

经理背离股东目标的条件是,双方的信息不一致。经理掌握企业实际的经营控制权,对企业财务信息的掌握远远多于股东。为了协调这种矛盾,股东除要求经营者定期公布财务报表外,还应尽量获取更多信息,对经理进行必要的监督。但监督只能减少经理违背股东意愿的行为,因为股东是分散的,得不到充分的信息,做不到全面监督,也会受到合理成本的制约。

2.激励

激励就是将经理的管理绩效与经理所得的报酬联系起来,使经理分享企业增加的财富,鼓励他们自觉采取符合股东目标的行为。如允许经理在未来某个时期以约定的固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股票价格提高后,经理自然获取股票涨价收益,或以每股收益、资产报酬率、净资产收益率以及资产流动性等指标对经理的绩效进行考核,以其增长率为标准,给经理以现金、股票奖励。但激励作用与激励成本相关,报酬太低,起不到激励作用;报酬太高,又会增加股东的激励成本,减少股东自身利益。可见,激励也只能减少经理违背股东意愿的行为,不能解决全部问题。

通常情况下,企业采用监督和激励相结合的办法使经理的目标与企业目标协调,力求使监督成本、激励成本和经理背离股东目标的损失之和最小。

除了企业自身的努力之外,外部市场竞争的作用,也促使经理把公司股票价格最高化作为其经营的首要目标。其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经理人才市场评价。

作为一种人力资源,经理人才的价值是由市场决定的。来自资本市场的信息反映了经理的经营绩效,公司股价高说明经理经营有方,股东财富增加,同时经理在人才市场上的价值也高,聘用他的公司会向他付出高报酬。此时经理追求利益最大的愿望便与股东财富最大的目标一致。

(2)经理被解聘的威胁。(www.xing528.com)

现代公司股权的分散使个别股东很难通过投票表决来撤换不称职的总经理,同时由于经理被授予了很大的权力,他们实际上控制了公司,股东看到他们经营企业不力、业绩欠佳而无能为力。20世纪80年代以来,许多大公司为机构投资者控股,养老基金、共同基金和保险公司在大企业中占的股份,足以使他们有能力解聘总经理。由于高级经理被解聘的威胁会动摇他们稳固的地位,因而促使他们不断创新、努力经营,为股东的最大利益服务。

(3)公司被兼并的威胁

当公司经理经营不力或决策错误,导致股票价格下降到一定的水平时,就会有被其他公司兼并的危险。被兼并公司的经理在合并公司的地位一般都会下降或被解雇,这对经理利益的损害是很大的。因此,经理人员为保住自己的地位和已有的权力,会竭尽全力使公司的股价最高,这与股东利益是一致的。

(二)所有者与债权人的矛盾与协调

企业的资本来自股东和债权人。债权人的投资回报是固定的,而股东收益随企业经营效益而变化。当企业经营好时,债权人所得的固定利息只是企业收益中的一小部分,大部分利润归股东所有。当企业经营状况差陷入财务困境时,债权人承担了资本无法追回的风险。这就使所有者的财务目标与债权人可望实现的目标发生矛盾。首先,所有者可能未经债权人同意,要求经营者投资于比债权人预计风险要高的项目,这会增加负债的风险。若高风险的项目一旦成功,额外利润就会被所有者独享;但若失败,债权人却要与所有者共同负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对债权人来说风险与收益是不对称的。其次,所有者或股东未征得现有债权人同意,而要求经营者发行新债券或借新债,这增大了企业破产风险,致使旧债券或老债的价值降低,侵犯了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在企业财务拮据时,所有者和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加剧。

所有者与债权人的上述矛盾,一般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限制性借款

它是指通过对借款的用途限制、借款的担保条款和借款的信用条件来防止和迫使股东不能利用上述两种方法剥夺债权人的债权价值。

2.收回借款不再借款

它是指当债权人发现公司有侵蚀其债权价值的意图时,采取收回债权和不给予公司重新放款,从而来保护自身的权益。

除债权人外,与企业经营者有关的各方都与企业有合同关系,都存在着利益冲突和限制条款。企业经营者若侵犯职工雇员、客户、供应商和所在社区的利益,都将影响企业目标的实现。所以,企业是在一系列限制条件下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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