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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制度,为提供有力保障

时间:2023-05-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双牌县委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以落实“两个责任”为主线,立“明规矩”、破“潜规则”,做到有章可循,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激励人,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倒逼追责与“双向问责”制度。县纪委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党组织的党风廉政责任与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健全制度,为提供有力保障

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抓一抓会好转,松一松就反弹,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更不能一阵风、刮一下就停。要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地抓下去,至关重要的是要建立健全管用的体制机制,便于落实和执行的制度。不能让它们形同虚设,让人感觉到好像只是口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手册上印印,只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双牌县委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以落实“两个责任”为主线,立“明规矩”、破“潜规则”,做到有章可循,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激励人,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1)健全党风廉政责任制。确保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结合该县实际。县委指示各责任部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制度。2013年08月28日,出台了《双牌县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作风问责暂行规定》,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工作制度,或者因作风不良精神不振、政令不畅、纪律不严、工作不实、创新不力、正气不足、为政不廉,贻误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照本规定追究责任。随后出台了《双牌县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和影响机关效能行为问责暂行办法》。进一步修正《双牌县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作风问责暂行规定》(双办发〔2013〕37号),2016年5月通过了《关于对违反作风建设要求影响工作执行力行为问责的暂行规定》。之后,制订了《双牌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双牌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意见》,《中共双牌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和《双牌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双牌县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方案》等,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逐条逐项进行了细化量化和责任分解。

(2)健全改进作风推进制。制度的生命在于落实,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一是推行签字“背书”制度。县委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履行“一岗双责”等专项整治工作中,要求各乡镇场党委、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都向县委做了签字“背书”,确保了责任主体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县纪委组织全县各乡镇场、县直单位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并督促了各党委(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同时狠抓“定责、履责、考责、追责”四大环节,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二是倒逼追责与“双向问责”制度。明确对发生腐败案件和违纪行为的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三查”、“双向问责”,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追究主要领导和监管领导的责任,真正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这一做法,社会各界反响较好,警示教育作用十分明显。(www.xing528.com)

(3)健全述责述廉述德制。坚持和完善述廉述德评议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履行职责和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做到适时加念“评议咒”。要求各单位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每半年进行一次公开述职述廉,接受党员群众的质询和评议,评议结果将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完善干部任前审查制度,对拟提拔干部进行任前公示,邀请纪检、政法、计生等部门开展综合评价,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有效杜绝了“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的现象。三年来共对90余名新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对17名乡科级一把手开展了述责述廉述德评议,有效促进了乡科级党政干部,尤其是正职正确履职和廉洁自律

(4)健全党风廉政责任考核制。县纪委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党组织的党风廉政责任与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根据《实施方案》的安排,一是加大日常考核,二是开展年度集中检查,三是进行评定审定定等。县纪委常委会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检查考核综合评分,将被检查考核单位按先进、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进行了定等。每一个年度里,县委、县政府都要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授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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