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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销售概述及现售与预售商品房的区别分析

时间:2023-05-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新建商品房现售商品现房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它与成品房的买卖已成为我国商品房市场中的两种主要的房屋销售形式。由于商品房的预售不同于房屋的实质性买卖,真正的房屋交接尚未形成。国家因此加强了对商品房预售市场的规范。预售商品房相对于现售商品房有价格优势,这也是预售制度为消费者所接受的重要原因。

房屋销售概述及现售与预售商品房的区别分析

(一)新建商品房现售

商品现房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现房出售具有产权清晰,即买即住,可以对已存在的房屋进行选择等优点,但由于一次性付款数额大,或分期付款时间长,对买卖双方资金压力都很大。

(二)商品房预售

商品房预售也称房屋预售,楼花买卖,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其实质是房屋期货买卖,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一张期货合约。它与成品房的买卖已成为我国商品房市场中的两种主要的房屋销售形式。(www.xing528.com)

由于商品房的预售不同于房屋的实质性买卖,真正的房屋交接尚未形成。国家因此加强了对商品房预售市场的规范。我国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资格及程序做了规定,而且要求在预售合同签订后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商品房预售制加速了整个建设资金周转,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了资金使用成本。此外,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滞后,目前除银行贷款外基本没有其他可供选择的融资方式,实际上银行贷款成为房地产开发融资的重要手段。预售商品房相对于现售商品房有价格优势,这也是预售制度为消费者所接受的重要原因。

预售商品房销售行为与房屋实际交付行为之间存在一定的时间差,给部分开发商虚假宣传、改变规划、延期交房等不规范行为留下了空子,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此外,商品房预售制度,对政府和银行的监管能力要求较高,预售制度中隐含的风险因素,客观上要求政府对开发行为,银行对资金和预售款使用行为具有较强的监管能力,管理成本也相对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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