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预告登记条件及办理流程说明

预告登记条件及办理流程说明

时间:2023-05-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预告登记生效期间,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处分该不动产权利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预告登记后,债权未消灭且自能够进行相应的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当事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预告登记事项办理相应的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先办理在建建筑物抵押权注销登记,再办理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条件及办理流程说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按照约定申请不动产预告登记:

(1)商品房等不动产预售的;

(2)不动产买卖、抵押的;

(3)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权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预告登记生效期间,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处分该不动产权利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预告登记后,债权未消灭且自能够进行相应的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当事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预告登记事项办理相应的登记。

申请预购商品房的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2)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3)其他必要材料。

预售人和预购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预售人未按照约定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预购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材料。

申请预告登记的商品房已经办理在建建筑物抵押权首次登记的,当事人应当一并申请在建建筑物抵押权注销登记,并提交不动产权属转移材料、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先办理在建建筑物抵押权注销登记,再办理预告登记。

申请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www.xing528.com)

(1)不动产转让合同;

(2)转让方的不动产权属证书;

(3)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4)其他必要材料。

抵押不动产,申请预告登记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抵押合同与主债权合同;

(2)不动产权属证书;

(3)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4)其他必要材料。

预告登记未到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持不动产登记证明、债权消灭或者权利人放弃预告登记的材料,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注销预告登记:

(1)预告登记的权利人放弃预告登记的;

(2)债权消灭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