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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划分到阶级社会:家族社会的演变

时间:2023-05-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自有人类社会以来,社会成员就分化为不同的群体。在中国,乡村的社会整合首先是从孤立的家族社会进入到具有更广泛联系的阶级社会。中国农村社会实行“分家析产制”,从制度上不断巩固家庭财产制,形成家族利益共同体。这一历史使命是由中国共产党承担的。因此,中国共产党要将广大分散的农民动员到自己的旗帜下,形成一个具有全国性联系的社会整体,必须强化阶级和阶级意识,对农村社会进行阶级化。

从划分到阶级社会:家族社会的演变

自有人类社会以来,社会成员就分化为不同的群体。特别是乡村社会,处于分散隔绝状态,个体成员之间缺乏有机的横向联系,组织化程度低。所谓社会整合,就是通过社会组织和社会联系的方式将分化分散的个体联结为一个整体,其目的在于促进团结,使各种社会要素之间形成一种相互统一、相互协调的状态。在中国,乡村的社会整合首先是从孤立的家族社会进入到具有更广泛联系的阶级社会。

长期以来,中国乡村社会是一个家族性社会。一家一户是基本的生产和生活单位。在长期的定居农耕过程中,由一个家庭繁衍出一个家族,形成家族性村落。家族世代生于斯,传于斯,形成一个具有共同认同性的宗族。中国农村社会实行“分家析产制”,从制度上不断巩固家庭财产制,形成家族利益共同体。中国人的姓氏随父姓,强调家族血统的正宗性和对祖先的崇拜。因此,中国传统的乡村社会实际上是一个家族社会。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交往领域主要是家庭和家族,由此形成强烈的家族认同性。跨越传统与现代的孙中山先生对此有深刻的感悟。他指出,“中国人最崇拜的是家族主义和宗族主义”,“中国人的团结力,只能及于宗族而止,还没有扩张到国族范围”。各个家庭和家族之间缺乏横向的有机联系,具有天然的分散性——孙中山先生将其喻为“一盘散沙”——因此无法形成全国性的整体社会。这种社会具有对国家的离散性,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难以建构起国家意识。

分散的小农是中国传统乡村社会的根基。这种由自然经济产生出来的分散小农,更多地具有自然属性,而缺乏社会属性,即缺乏社会的广泛联系,没有丰富的社会关系马克思对小农社会的特性有过深刻的阐述。他认为:“小农人数众多,他们的生活条件相同,但是彼此间并没有发生多种多样的关系。他们的生产方式不是使他们互相交往,而是使他们互相隔离。”“每一个农户差不多都是自给自足的,都是直接生产自己的大部分消费品,因而他们取得生活资料多半是靠与自然交换,而不是靠与社会交往。一小块土地,一个农民和一个家庭;旁边是另一块土地,另一个农民和另一个家庭。一批这样的单位就形成一个村子;一批这样的村子就形成一个省。”小农社会“好像一袋马铃薯是由袋中的一个个马铃薯所集成的那样”。马克思主义对社会的分析方法是阶级分析法。马克思对小农社会的阶级特性也有过精当的分析。他说:“数百万家庭的经济生活条件使他们的生活方式、利益和教育程度与其他阶级的生活方式、利益和教育程度各不相同并相互敌对,就这一点而言,他们是一个阶级。而各个小农彼此间只存在地域的联系,他们利益的同一性并不使他们彼此间形成共同关系,形成全国性的联系,形成政治组织,就这一点而言,他们又不是一个阶级。”这意味着,就客观的经济地位和条件而言,小农是一个不同于其他阶级的“自在”阶级,但就小农的全国性联系和自我意识而言,小农又没有形成一个具有阶级自我意识和能动行动的“自为”阶级。他们只有对国家行政权力的“纵向联系”,缺乏彼此之间的“横向联系”。

中国的现代国家建构自辛亥革命开始。辛亥革命推翻了上层国家的帝制,没有动摇社会根基。这一历史使命是由中国共产党承担的。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先进政党。在现代中国,中国共产党一方面要推翻旧制度,建设新社会,另一方面要进行广泛的社会动员,寻求依靠力量以实现自己的目标。在西欧工业化国家,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阶级基础主要是工人阶级。而在20世纪上半期的中国,90%以上的人口是农村人口。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中国共产党人一开始就非常强调阶级分析。毛泽东在1925年发表重要文章《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开宗明义地强调“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并将占中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民作为革命的团结力量。到1927年,毛泽东更是将农民视为革命先锋,认为“农民成就了多年未曾成就的革命事业,农民做了国民革命的重要工作”。为此,他将对待贫农的态度提升为对待革命的态度。中国革命走的是一条“以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这条道路决定了中国共产党必须在农村进行社会动员,寻求依靠力量。这一力量就是在旧秩序下生活贫苦的农民。但是,中国共产党在农村进行社会动员时很快发现,尽管在客观上,农民的阶级地位低下,生活贫苦,但却缺乏阶级的自我意识。其重要原因就是在乡村社会长期历史中形成的宗亲意识。虽然农村有贫富分化,但久远的血缘关系和血亲意识大大淡化了阶级分化和阶级对立。地主和农民、富农和贫农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血缘联系。毛泽东在《井冈山的斗争》一文中写道:“边界的经济,是农业经济……社会组织是普遍地以一姓为单位的家族组织。党在村落中的组织,因居住关系,许多是一姓的党员为一个支部,支部会议简直同时就是家族会议。”“说共产党不分国界省界的话,他们不大懂,不分县界、区界、乡界的话,他们也是不大懂得的。”“无论哪一县,封建的家族组织十分普遍,多是一个姓一个村子,或一姓几个村子,非有一个比较长的时间,村子内阶级分化不能完成,家族主义不能战胜。”

尽管农民在经济地位上是一个阶级,但分散经济和家族社会使他们无法形成一个具有全国性联系的阶级并缺乏阶级的自我意识。他们更多的是在长期历史中自然生成的家庭血缘和地域乡亲意识。“中国农村的居民是按照群落和亲族关系(如宗族成员、邻居和村落),而不是按被剥削阶级和剥削阶级来看待他们自己的。”因此,中国共产党要将广大分散的农民动员到自己的旗帜下,形成一个具有全国性联系的社会整体,必须强化阶级和阶级意识,对农村社会进行阶级化。“阶级化”是一个将客观上的阶级变为具有主体意识的阶级的过程:一方面对农村社会成员进行阶级划分,寻找可靠的阶级基础和团结力量。另一方面是对农村社会成员进行阶级教育,强化阶级意识,形成阶级认同,从而获得阶级性。与孙中山先生国民革命时期运用“国民”的概念不同,中国共产党特别强调以“共同利益”为基础的“阶级”的概念。这在于,“‘共同利益’的获取不仅培养了农民、工人的阶级意识,而且促使他们为了共同的思想和行动而结成一个整体”。吴淼在实地调查基础上指出,国家建构新型农村的重要举措是“用‘阶级’切割农民间的联系纽带,简化乡村社会结构”。而建构一个超越家族、老乡的狭隘的社会组织联系的整体“阶级”的重要方法,便是“划成分”。(www.xing528.com)

“划成分”是中国共产党对农村社会成员身份的确认,并由此决定其地位和命运。从阶级的角度为社会成员划定成分是一个社会改造、重组的过程,同时也是社会整合的过程。在《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中,毛泽东就对中国社会的阶级阶层进行了详尽的划分。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他进一步认为,对农民也要细分为不同的阶层和群体。中国共产党对农村的社会动员和社会整合是伴随着土地变革进行的。土地变革是一场土地制度革命,面临着土地关系的再调整和土地资源的再分配。1933年,毛泽东专门为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土地革命写过《怎样分析农村阶级》一文,并将其作为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依据。这篇文章将农村社会成员划分为地主、富农、中农、贫农、工人。

随着全国性政权的取得及之后农村土地改革的实行,中国共产党运用国家政权的力量对农村进行全国性的“划成分”。1950年8月20日,政务院公布《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决定》,全国农村全部开始划成分。按规定,凡占有土地、自己不劳动而靠剥削为生的为地主,其主要剥削方式是收取地租。占有或租人土地、有比较优良的生产工具及活动资本、参加小部分劳动但主要以剥削雇佣劳动为生的为富农。占有或租人土地、有相当工具、直接从事劳动并以此为生的是中农。租人土地来耕作、有不完全工具、受地主富农剥削的是贫农。全无土地和工具、主要以出卖劳动力为生的是工人(含雇农)。《决定》规定:18岁以下的少年和在校青年学生,一般不划成分,只划分家庭出身;地主、富农在土改后服从法令,努力生产,没有反动行为连续5年与3年以上者,可按有关程序改划成分。“划成分”不仅是确立社会成员的身份,更重要的是取得相应的待遇。正是在“划成分”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确定了“依靠贫农,团结中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路线。根据这一路线,将没收的地主土地无偿分给贫农。因此,“阶级划分,则使处于温情中的传统农村社会第一次出现了差别极大的阶级分层”。

“划成分”是建构阶级意识的基础。“划成分”是一种资源的再分配方式,决定了有的人得到,有的人失去。物质生产和生活资料是人的存在基础。利益关系是最根本的社会关系。血缘关系尽管可以淡化利益关系,但是改变不了利益关系的客观存在。由于“划成分”可以给人们带来实际利益,因此人们更愿意认同自己所划定的某一阶级,而不是某一姓氏。而阶级可以超越血缘、地缘和业缘关系及其边界,从而形成一个全国性的整体社会。阶级不是某一个家族、某一个地方、某一个群体具有的,而是全国性的。正如王沪宁所指出的:“阶级意识从观念形态上超越了血缘关系,它不再依据人们在血缘关系中的地位划分每个人的身份,而是依据人们在社会经济政治关系中的地位划分每个人的身份。”传统的分散性的乡村社会因此成为具有阶级联系的整体性社会。由于“划成分”和资源再分配是在执掌政权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的,阶级性的整体社会便为中国共产党所组织和领导,并成为中国共产党治理乡村社会的基础。叶匡正为此指出:“划阶级成分可以说彻底变更了农村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旧的乡村秩序是以宗族、学识、财产、声望为根基的,这一切都被‘阶级’这个新概念颠覆了。那些过去主导了乡村社会的地主和富农们,在土改中是被批斗、控诉的对象,其后很长一段时间成为被管制、镇压的对象。它不仅摧毁了原来乡村精英的社会与经济基础,使他们‘权威失落、土地被分、声望扫地’,更通过授予不同阶级以差别各异的政治权力,达到了社会动员与社会控制的目的。划阶级成分,其实是重组国家权力的第一步,目的就是通过打击一小撮阶级敌人,来显示新政权和以前穷人的力量。”

“划成分”除了政权力量的划分外,还有被划分成员的自我认同。在土地革命和土地改革中,尽管农村社会成员被划分为不同的阶级,但仍然缺乏阶级的自我意识。因此,“划成分”的过程还是一个建构阶级认同的过程。其主要方式就是启发和提高阶级觉悟。为此,中国共产党下派工作队到农村进行阶级教育,强化人们的阶级意识。一是在经济上提出“谁养活谁?”,启发农民意识到是自己养活地主,从地主手中获得土地是天经地义的。二是在政治上“斗地主”,消灭地主权威。对于农民来说,“斗争会,强化了他们的斗争观念,这种面对面撕破脸皮的斗争形式,使原来处于敬畏地位的乡村权威一下子从最高层跌落到最低层”。三是在思想文化上强调“亲不亲阶级分”,只有同一阶级的人才是亲人,不同阶级的人则是敌人。正是在一系列的阶级教育过程中,淡化了人们的家族意识,强化了人们的阶级意识。而这种阶级意识是中国共产党赋予的。具有阶级意识的农民因此成为中国共产党在乡村的依靠力量,形成了一个以阶级为基础的全国性政治共同体。农村由家族社会转变为阶级社会。中国共产党也由此将广阔而又分散的乡村社会整合在自己的组织和领导之下。如王立胜所说:“当农民在接受了‘阶级’这个概念,认同了自己的阶级身份之后,农民之间的普遍的联接方式马上产生彻底的改变,就不再是单个农民之间的可有可无的极为松散的联系,而成为阶级内部各份子之间非常紧密坚固的关系,并以这种关系形成的一致行动能力再造了中国。”所以,中国农民是以“阶级”而不是“国民”的符号第一次获得其政治身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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